全面加强军事治理 增强军事治理效能

全面加强军事治理 增强军事治理效能

引  言

习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方方面面。”加强军事治理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强跨军地多主体协作,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增强军事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加强军事治理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增强系统治理效能

习主席指出:“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方方面面。”因此,全面加强军事治理,要强化系统观念这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加强军事治理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增强系统治理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军事治理前瞻性。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习主席强调:“要教育引导全党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的战略策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正因如此,军事治理要加强前瞻性思考,看清发展大势,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注重战略谋划,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加强全局统筹,提高军事治理整体性。习主席强调,“我们要学会运用辩证法,善于‘弹钢琴’,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方方面面,必须坚持综合平衡、整体推进。在全面了解军事治理现状、堵点难点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增强治理体系的整体性和治理方式的有效性,以军事治理新加强推动强军事业新发展。

加强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提高军事治理协同性。领导指挥体制改革的总原则是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此原则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职能职责,有力推动了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全面加强军事治理要通过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进一步完善军队组织新形态,提高军事治理的协同性,使各职能部门能够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自觉强化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拥护大局,善于把本职工作放到大局中进行思考和定位,把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同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发挥军事系统运行整体效能。

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增强依法治理效能

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法治运行机理、体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主要环节和基本要素的体制机制,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事业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军事治理同法治的有机结合,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有助于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更好推进军事治理各项工作,增强依法治理效能。

深化军事立法工作,提高军事立法质量。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全面加强军事治理,要求坚持立法先行,发挥军事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适应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体制新要求,坚持有利于指挥、建设、管理、监督四条链路协调一致的原则,统筹设计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的框架结构和内容范畴,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快完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推进法规制度实施,树立依法执法导向。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做好法规制度实施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理念和导向,一手抓权力运行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手抓担当负责,用法治保障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确保军事法规制度执行的统一性、一贯性和稳定性。

强化法规制度执行监督,激发守法自觉性。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推动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工作必须明确监督要求,充分利用具有法定性和专门性的监督机构,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等职能作用,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激发守法主动性和自觉性。

加强跨军地多主体协作,增强综合治理效能

习主席强调:“加强跨军地治理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应有之义,是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内在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国防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尽好国防建设领域应尽的责任。”因此,全面加强军事治理,要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健全政策制度,形成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

强化党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意志得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世情、国情、军情的变化,在国家总体战略中兼顾发展和安全,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作出一系列事关强国兴军的重要论述和重大决策。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推动跨军地多主体协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军地二元结构,加强跨军地、跨部门、跨领域治理,完善在党的领导下统筹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制度体系,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

加强各主体国防意识,提升军事治理体系综合响应能力。习主席强调:“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国防意识,满腔热忱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为强军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支撑。”因此,加强各职能主体国防意识是贯彻落实习主席重要指示的务实举措,要通过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群众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积极性,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国防观念,凝聚多元主体力量提升军事治理体系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综合响应能力。

明确各主体责任,强化军事治理体系的有效落实机制。明确各主体治理责任就是要从制定战略目标、完善治理制度、强化治理保障等方面统筹安排,建立主体责任清单,把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构建责任明晰、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边界,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增强源头治理效能

基层是部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习主席强调:“要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因此,全面加强军事治理要始终坚持依靠基层、建强基层这一宝贵经验。

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直达基层。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和根本实现形式。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就是要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直达基层、直达官兵,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决策指示、政策制度直达基层。

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使军队回归战斗队本真。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就是要把战斗力建设作为部队的中心任务,把战斗力增长状况作为衡量和评估部队建设成效、实际工作业绩以及领导骨干素质的客观尺度,确保各项军事实践活动、各方面治理工作以提升战斗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永葆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发扬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本色,不仅是我们的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制胜法宝。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必须使军队优良传统作风得到继承发扬,要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人民军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使命任务。

总之,只有全面加强军事治理,不断增强军事治理效能,才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体系,才能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执行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增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动力活力,确保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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