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消费者权益,让“消费马车”一路欢歌

保障消费者权益,让“消费马车”一路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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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在湖北襄阳尹集白云广场,民警在“反诈集市”上向市民科普反诈常识。(新华社照片,李旭晖摄)

又是一年“3·15”,权益保障正当时。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有关部门、消协组织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活动,畅通投诉渠道,倡导经营者压实主体责任,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不断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消费者满意度稳步提升。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消费日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2023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拉动经济增长4.3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5%,比上年提高43.1个百分点,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的作用愈发凸显。在制约消费活力的诸多因素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把握“3·15消费者权益日”的节点,围绕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激发消费活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消费意愿持续释放,去年12月份消费者信心指数进一步回升。但同时,各类侵权手段花样翻新,短视频主播“售假”、预付费商家“跑路”、大数据算法“杀熟”,预制菜品质“堪忧”等问题令人防不胜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要更严格推进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更高效查处消费者投诉,更深入开展消费监督,多措并举消除消费领域的痛点堵点难点,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消费涉及日常生活、关系千家万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从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保障消费者购物安全,防止购物车“溜车”伤人,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查处商家的不诚信买卖行动,办好宠物“美颜”案,再到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护异地消费者权益,办好全国首例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各级各地司法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始终高悬法律“利剑”,切实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更好激发消费活力。

维护消费者权益事关每一个人的利益,也需要每一个人共同发力。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互联网新媒体,举办多样化的消费权益保护活动,通过手册宣传、视频展播、案例公开、以身说法等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宣讲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知识技能,引导更广大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提升更广大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吸引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消费监督与规范的过程,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活力迸发。

今年以来,年货消费可圈可点,冰雪旅游持续升温,赏花经济潜力无限,居民消费呈现出一派“热辣滚烫”的良好态势。乘势而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让消费环境更优质、更安全,必将助推“消费马车”一路欢歌,助力我国经济发展奔腾向前。(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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