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
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决定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这是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选择,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提升国家竞争力、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必然选择。”科技部部长阴和俊说。
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面,决定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
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决定提出,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决定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
“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倍增效应,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教育部部长怀进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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