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系统总结了2015年以来环保督察取得的实践经验和制度创新成果,对生态环境督察领域相关工作做出系统安排,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

我国创造性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8大制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建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制度。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正式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制度。2019年4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规范督察工作。2022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推动督察制度更加规范。此次出台的《条例》,使得督察制度建设更加深化完善,为督察工作深入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从2015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试点以来,目前已经完成了全国省(区、市)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目前正在开展第三轮督察。通过督察等一系列制度实施,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分工负责、共抓“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三是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江岸线保护、洞庭湖非法矮围整治、祁连山生态修复、秦岭违建别墅整治等问题得到查处整治。前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举报28.7万件,已完成整改28.5万件,解决了一大批老百姓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四是有效促进了各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系统完整、结构严密、纪律严明的制度体系

《条例》从总则要求、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督察对象和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督察整改、督察成果运用、队伍建设和纪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构建起从“问题发现”、“压力传导”、“督察整改”、“成果运用”到“主动履责”的治理闭环。

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和组织机构。在制度体系方面,实行中央和省(区、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在组织架构方面,设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工作,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组织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二是把牢政治方向,明确督察对象、督察内容和组织方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象包括省级党委政府、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央企和其他单位。在督察内容上,中央督察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围绕区域重大战略、美丽中国建设等开展督察。省级督察进一步聚焦省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行政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等。组织方式科学多样,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采取例行督察和“回头看”、专项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方式。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明确督察整改和督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链条整改落实。《条例》强调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要扎实做好督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设立督察整改专章,明确督察对象为整改责任主体,组织编制整改方案,严格整改到位,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加强调度抽查和舆论监督,建立激励约束和处理惩治机制。强化督察成果运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将督察结果和督察整改有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2023年7月党中央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

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领导。《条例》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下,一方面加强组织实施,组织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另一方面将美丽中国建设情况作为督察的重点内容,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强化大局意识,持续发现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认真解决问题,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美丽中国建设仍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生态环境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仍未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生态安全与环境风险挑战加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仍不适应等,需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督察,持续发现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举一反三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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