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小节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

小事小节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管党治党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然而,从党的纪律建设实践来看,许多违纪违法问题往往源于对小事小节的忽视。因此,严守纪律红线、筑牢拒腐防线,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障。

小节失守终毁作风根基,严守纪律红线方能固本强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作风问题往往始于小节失守。一次违规的应酬、一份不该收的礼品、一次“人情往来”的破例,看似微不足道,实则是作风问题的“导火索”。当小节被忽视时,党性原则就会被逐渐弱化,纪律意识就会被悄然侵蚀,最终导致“破窗效应”:小问题蔓延成风,大问题随之滋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党的纪律和作风要求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之中。作风问题的根源在于纪律意识淡薄,当小事小节被视作“无伤大雅”时,就会形成“破规矩、闯红灯”的不良风气。这种风气一旦形成,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将受到根本性损害。

纪律红线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直接决定了作风根基的稳固程度。通过纪律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在小节上的偏差。例如,通过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作风问题从小变大、从量变到质变。纪律红线是党性修养的“试炼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202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通过常态化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的深刻内涵,使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在细微之处见真章,在点滴之间筑起坚不可摧的作风根基,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稳固党的执政基础。

纪律红线不仅是作风根基的“压舱石”,更是阻断违法的首道防线。守好纪律红线,能够防止小错滑向“破法”深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许多违纪违法问题的演变轨迹表明,从“小错”积累到“大祸”的过程往往具有渐进性。纪律意识淡薄导致的“小错”,若未被及时纠正,将逐渐侵蚀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最终滑向“破法”的深渊。从违纪到“破法”的演变规律可分为三个阶段:纪律意识淡薄,小错频发;侥幸心理滋生,逾越纪律红线;全面溃败,彻底“破法”。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到“破法”,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律严于法律的基本依据在于,党纪是高标准,法律是底线要求,通过纪律处分可以在党员干部尚未触犯法律时及时纠偏,避免问题升级。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才能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必然要求纪法分开,而实现纪法分开之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现了监督执纪与监察执法的有机统一。例如,在查处违纪问题时,同步收集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证据,确保“纪法双施双守”。以纪律建设阻断“破法”之路,首先要强化“不敢破纪”的震慑。当每一个违纪行为都被严肃处理、每一位违规者都受到应有惩罚时,就会形成一种无形的压力,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能够深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破纪必究、破法必惩”。其次,仅有震慑是不够的,还需完善“不能破纪”的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可以有效压缩违纪空间,从根本上减少违纪的可能性。例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的“可为”与“不可为”,从源头上堵住权力寻租的机会。这样的制度安排,不仅明确了行为边界,也为监督提供了依据,使得违纪行为难以滋生蔓延。最后,要真正实现纪律建设的目标,还需要培养“不想破纪”的自觉。这需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党性教育和廉洁文化浸润,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敬畏纪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例如,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学习革命先辈的廉洁故事,唤醒他们的初心使命。这些活动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教育,更是精神上的洗礼,有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当每一位党员都能自觉地将纪律要求内化为行动指南,那么无论面对何种诱惑,都能够坚守底线,不越雷池一步。通过强化震慑、完善制度、培养自觉这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纪律防线,彻底阻断“破法”之路,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风腐交织源自小节不察,严守纪律红线方能斩断腐败链条。纪律红线既是作风问题的“防火墙”,也是腐败行为的“截流闸”。当前,作风问题与腐败现象呈现出“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特征。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而这种风气往往源自对小事小节的忽视。部分党员干部借“人情往来”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或借“工作需要”之名谋私利,最终演变为系统性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无小事,可以说所有腐败问题,起初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从违反纪律开始的。”因此,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由风及腐的演变路径包括:首先是作风失范,小节不察;其次是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最后是全面溃败,系统性腐败。为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必须坚持“同查”与“同治”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强化线索联动和创新监督方式,精准打击风腐交织问题。例如,在查处腐败案件时同步深挖背后的作风问题,在整治“四风”时注意发现背后的权钱交易线索。另一方面,通过深化制度治本和加强源头防控,如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类专项法规,既明确“负面清单”,又划定“正面指引”,从制度上防止“风腐交织”。以纪律建设斩断腐败链条,需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的“探头”作用,通过纪律检查及早发现“风腐”苗头。同时,发挥纪律教育的“疫苗”作用,通过案例警示、廉政谈话增强免疫力。此外,还需发挥纪律处分的“手术刀”作用,对风腐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领导责任,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纪律红线是群众信任的“守护者”。群众对党的信任,根植于党员干部在小事小节中的一言一行。纪律红线的坚守,本质上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底线承诺。只有将纪律挺在前面,才能确保党员干部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的具体检验,更是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和对照检查,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将小事小节视为检验党性原则的试金石,在日常工作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戒奢侈浪费,以身作则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唯有如此,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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