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理论网:“文化创造核心在人”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

中国理论网:“文化创造核心在人”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

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精神标识,承载着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与价值追求。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提出,“始终坚持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文化创造核心在人”。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文化发展的本质规律,为我们理解文化创造的内在逻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审视,文化创造与人的存在、实践活动、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彰显着人作为文化主体的核心地位与能动作用,为阐释“文化创造核心在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一、人是文化创造的主体根基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文化创造的主体根基。马克思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人作为具有意识与实践能力的存在,是文化产生的本源。人类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通过劳动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创造出独特的文化形态。原始人类制造工具,不仅为了满足生存需求,工具本身也蕴含着人类的审美观念与技术智慧,成为文化的最初载体。语言的产生是人类文化创造的重要里程碑,它使人类能够交流思想、传承经验,为文化的积累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人的存在方式决定了文化创造的特性。人并非孤立的个体,而是存在于一定社会关系中。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这种社会关系网络构成了文化创造的社会环境。不同的社会群体,基于其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与信仰体系,创造出各具特色的文化。农耕文明孕育出以土地崇拜、家族伦理为核心的文化,海洋文明则形成了冒险进取、开放包容的文化特质。正是人的社会属性,使得文化创造具有多样性与历史性,反映着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人类的生存状态与精神追求。

文化创造反过来又塑造着人。通过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人类不断丰富自身的精神世界,提升认知与实践能力。文学艺术作品滋养着人类的情感,科学技术知识拓展着人类的认知边界,哲学思想引导着人类的思维方式。文化成为人实现自我发展、自我超越的重要途径,使人在文化创造与传承中不断进化,从而由“自然人”转变为“文化人”。

二、实践是文化创造的动力源泉

实践是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根本方式,也是文化创造的动力源泉。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人类的实践活动不仅满足物质生活需要,更推动着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在物质生产实践中,人类不断改进生产工具、创新生产技术,这些实践成果逐渐积淀为技术文化。从青铜器的铸造到蒸汽机的发明,每一次技术革新都蕴含着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运用,成为文化进步的重要标志。

社会实践中的交往互动,为文化创造提供了丰富素材与交流平台。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分享经验、交流思想,不同文化相互碰撞、融合,催生新的文化形态。商业贸易活动促进了不同地域文化的传播与交流,丝绸之路不仅是商品流通之路,更是文化交融之路,使中国的丝绸、瓷器文化与中亚、欧洲的艺术、宗教文化相互影响。政治实践中的制度建构、权力运行,也产生了相应的政治文化,规范着社会秩序,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

科学实验作为特殊的实践形式,对文化创造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科学家通过实验探索自然奥秘,揭示事物发展规律,形成科学理论体系。这些科学理论不仅深化了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更改变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从哥白尼的日心说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科学理论的每一次突破都引发了文化观念的变革,推动着人类文明向更高层次发展。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类进行思考与探索,从而推动文化的持续创新与发展。

三、社会发展是文化创造的现实场域

文化创造并非孤立的个体行为,而是在一定社会发展的现实场域中展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文化创造的物质基础与技术条件。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文化创造主要集中在简单的工具制作与口头传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社会出现了文字、建筑等更加复杂的文化形态;工业革命后,印刷术、影视技术的发展,使文化传播与创造的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生产力的每一次飞跃,都为文化创造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与更强大的动力。

生产关系构成了文化创造的社会制度框架。不同的生产关系形成不同的社会阶级结构,各阶级基于自身的利益与需求,创造出反映其阶级意志的文化。生产关系的变革必然引发文化领域的变革,当旧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时,新的文化观念便应运而生,为社会变革提供思想先导。

社会意识形态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文化创造具有引领与规范作用。文化创造也对社会意识形态产生反作用,先进的文化观念能够推动社会意识形态的革新,促进社会进步;落后的文化观念则会阻碍社会发展,引发社会矛盾。文化创造与社会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演进的动态图景。

四、文化创造核心在人的当代价值与实践路径

当今时代,深刻理解“文化创造核心在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实践价值。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交流与冲突日益频繁,不同文化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强调人的核心地位,能够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只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化创造,才能创造出具有强大生命力与感染力的文化作品,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在国际文化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文化创造的根本目标,也是文化创造核心在人的价值旨归。文化创造应始终围绕人的需求展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创造丰富多样、积极健康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活动,为人们提供精神滋养,促进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提升与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人的全面发展又能够为文化创造注入新的活力,形成文化创造与人的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在实践路径上,要营造良好的文化创造环境,完善文化体制机制,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造提供制度保障与政策支持。加大文化教育投入,培养高素质的文化人才队伍,提升全社会的文化创造能力。鼓励文化创新,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文化创造的空间与形式。此外,还应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在交流互鉴中推动中华文化创新发展,使“文化创造核心在人”这一理念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生专项研究课题重点项目“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构建及其现代转型研究”(CDMYXSZX02)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崔佳旭,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6页、第139页、第139页。

责任编辑:张慕琪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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