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更是中国和非洲国家共同关注的核心议题。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非洲是发展中国家最集中的大陆,中非具有共同的历史境遇和紧迫的发展诉求,中非携手探寻发展权利的实现之道,具有重大的全球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在实现道路上,坚持走自主发展的人权道路和“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在全面维护各国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基础上,促进中非人权文明互鉴共进。中非弘扬正确人权观,坚持人权普遍性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尊重人权文明多样性,尊重各国基于自身现实国情与历史文化传统选择各自的人权发展道路,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借口人权干涉本国内政、危害发展权利。例如,中国在2024年推出文明互鉴伙伴行动,共同打造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平台,设立中非发展知识网络和25个中非研究中心,邀请1000名非洲政党人士来华,深化双方治党治国经验交流。创设南南人权论坛、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中非人权研讨会等平台,为中非人权文明交流提供广阔空间。
就具体路径而言,应当实现从“基于人权的发展路径”向“基于发展的人权路径”的根本转型,探寻发展对所有人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及其作用机理与作用方式。发展本身就是一项人权,发展是中国和非洲人民的天然权利。在中国和非洲国家,发展是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基础,发展是解决一切人权问题的关键,是实现充分享有人权的必由之路。应当坚持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在发展中携手夯实中非命运共同体根基,以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高品质发展权利,全面推进中非人权事业发展进步。
在构成要素上,坚持人民主体、全面发展和聚焦重点的有机统一。发展权是一个由人权基本要素构成的完整体系。从主体上看,在发展权实现道路上,不让一个国家掉队,不让一个民族掉队,不让一个人掉队。为此,应当实现从单一的个人自由主义人权价值观向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有机协调的根本转变,最大限度地实现各国在人权事业上的协同增效,充分释放整体大于个体之和的集合效能。从客体上看,发展权涵盖了发展的全部领域,要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类自身的过程中实现。就中非而言,应当重点聚焦于共同面临的发展难题与发展挑战。诸如贫困、疾病、自然灾害、动荡、冲突甚至战争等,无疑严重侵蚀着发展权的客体,严重危害发展权利的平等共享。从内容上看,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在第1条开宗明义地宣称:“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可见,发展权利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发展权利,还应在此基础上全面实现主体在政治上的平等发展权、社会上的幸福生活权和精神上的文化自主权。在气候危机的新形势下,还应当拓展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的权利外延,引入可持续发展权利的理念,从而确保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权利。
在发展战略上,通过互融互通增进中非共商共建共享发展权利。中非在发展权领域以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为依据、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纽带,以中非各自发展战略的共生性互补性为基础,通过全方位战略对接来增进人民共享发展权利。非洲古老的人权哲学思想“乌班图”,强调“乐于分享”和“仁爱”的价值理念,为人人平等共享发展权提供了具有浓厚本土性的注解。中国弘扬“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兼相爱、交相利”“仁者爱人”等优秀传统人权文化。这些都为发展权领域的战略互信与战略合作奠定了深厚思想基础。1981年通过的《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成为第一个正式确认发展权的区域性人权法律文书。2015年非盟通过《2063年议程》,旨在建设一个地区一体化、共同繁荣发展的新非洲。中国在新时代向全世界响亮地发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让不同文明之花竞相绽放,让中国发展进步夯实全球安全根基,让广大发展中国家分享中国改革发展的红利,为中非合作共谋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2024年9月,中非合作论坛发布《关于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重申双方支持非洲落实《2063年议程》第二个十年计划,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非盟议程对接,在政治互信、经济协同、安全合作、文明交流诸领域全方位规划了中非战略合作共赢的未来图景,为中非发展权实现注入全新的活力。
在实施机制上,在规范构建中强化发展权利的系统性保障。积极落实以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为基础的发展权利国际法精神,进一步采取共同行动,有效推进将发展权融入联合国各项议程、机制与行动计划,实现发展权主流化,全面推动各国和国际社会通过法律规范、政策规范和伦理规范及其具体实践机制有效保障中非发展权利。对此,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第10条规定:“应采取步骤以确保充分行使和逐步增进发展权利,包括拟订、通过和实施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的政策、立法、行政及其他措施。”具体而言,在政策规范上,积极利用联合国系统为发展权的主流化提供政策工具和公共产品,积极利用中非形式多元的合作机制产出高质量政策文本,积极利用区域合作平台与各自优势在双赢之外谋求多赢,从而惠及中非双方的共同发展。在伦理规范上,确认和坚守发展权是一项首要的基本人权这一价值理念,为创构中非自主的人权知识体系供给理论资源。在国际社会,中国与非洲一道成为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制定和实施的积极参与者和持续推动者。展望未来,应当进一步共同采取行动,积极推动发展权利国际公约的及时出台、主动谋划发展权利议题、开创发展权利实践新局面。
在外部条件上,中非携手营造包容、公正、和平、合作、开放、民主的发展权国际环境。首先,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发展权利宣言》第2条强调:“应增进和保护一个适当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秩序以利发展。”而只有彻底打破中心—边缘、主导—依附型陈旧秩序思维,彰显文明平等和发展至上理念,才能在推进秩序重构的进程中为发展权提供牢固支撑。为此,应当始终恪守宣言第3条“实现发展权利需要充分尊重有关各国依照《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与合作的国际法原则”之规定,为落实发展权构建文明安全、友好和谐、共生互惠的理性世界秩序。
其次,消除发展权利实现的外部障碍。宣言第3条规定:“各国有义务在确保发展和消除发展的障碍方面相互合作。”除了在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发展障碍之外,宣言第5条重点列举了“种族隔离、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殖民主义、外国统治和占领、侵略、外国干涉和对国家主权、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威胁、战争的威胁及拒绝承认民族自决的基本权利”等一系列最为严重的发展权障碍。在人类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下,尤其应当充分认识并通力合作以消弭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对发展权的巨大危害。
最后,开创中非发展权利领域合作的新范式。通过从教育赋能向技术赋能尤其是数字技术等新兴高科技赋能的深度演进,实现从“输血式”发展援助到“造血式”发展援助的质的飞跃。通过从被动参与向自主创设议题尤其是谋求话语主导的根本转变,实现从消极适应型合作到积极主导型合作的质的飞跃。中非不断拓展发展合作渠道、充实发展合作内涵、升级发展援助模式、增强发展援助效能,为在国家与区域层面深化发展权合作树立新的里程碑。
(作者:汪习根,系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联合国发展权高级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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