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十五五”时期要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更好统筹教育、科技、人才资源,“三位一体”推进科技创新,用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形成绩效导向的激励机制,通过协同配合、系统集成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现创新能力的战略性突破,扎实推进科技强国建设。
发挥好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完善支持全面创新的制度环境,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在资源配置上,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需求导向上,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经济主战场、人民生命健康,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作用;在重大专项实施方式上,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推动科技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协同化;在成果转化上,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健全促进成果转化的金融体系、市场机制和支持政策,鼓励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签署认股协议、先使用后付费等多元化成果转化模式,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推动完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支持天使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培育壮大耐心资本,促进“股贷债保”联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全方位服务供给,形成“实验室—生产线—市场”的快速通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强化对技术转移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构建高效、专业、可靠的服务体系,全链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互动周期。
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世界已经进入大科学时代,科学研究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进行,科学研究向极宏观拓展、向极微观深入、向极端条件迈进、向极综合交叉发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把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抓系统布局、系统组织、跨界集成,调动产学研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联动,整合科技创新优势资源,是我国科技治理体系中根本性的顶层设计,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现实要求。要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决策指挥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加强战略研判和科学决策,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关键民生的领域,凝聚和集成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明确牵头责任主体和“技术条线+行政条线”并行的运作机制,科学统筹、集中力量、优化机制、协同攻关,形成科技创新强大合力。面向“十五五”时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规划,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重要新科技、新产业、新业态的投入,支持周期长、风险大、难度高、前景好的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建设国家实验室体系,培育高质量研究型大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作用,构建共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工作格局,从源头上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成果供给能力,把科技命脉和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发挥好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企业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策源地,是技术需求与研发成果的“交汇点”,是汇聚创新资源、吸纳和创造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高质量发展的主体。企业作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能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者和主力军,是推动动力变革和动能转换的主体。要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面对产业需求、凝练创新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建立重点领域产业创投基金,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吸引撬动社会资本,带动更多资源向创新能力强、创新效率高的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围绕重点科研任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强化科技创新成果有效供给能力,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创新集群;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和集成作用,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织产学研协同创新,打造“政产学研”联盟,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应用”全链条创新体系,通过“企业出题、科研解题、市场阅卷”模式推动校企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将科研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发挥好激励评价导向作用。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分类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激励机制,形成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明确导向,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保障。要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重点抓好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在项目评价上,要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健全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在人才评价上,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有序推进“赛马”“揭榜挂帅”等多元制度创新,既赋予“挂帅者”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选择权,又兼顾调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围绕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关键环节持续完善有关制度,通过住房补贴、科研经费等吸引顶尖人才,主动为人才提供金融、项目等针对性支持服务,完善“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支持体系,构建上下贯通、全面联动的人才工作体系,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稳定性制度环境;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各尽其能用人才,形成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科技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面向“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战略规划,要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人才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使科技“关键变量”真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 | 陈庆修
责编 | 范璧萱
校对 | 李天翼
审核 | 张一博、孙楠、叶其英
监审 | 刘斌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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