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理解和把握文化主体性

深刻理解和把握文化主体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文化主体性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对自身文化的自觉意识和繁荣发展文化的主动精神。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文化自信就有了根本依托,中国共产党就有了引领时代的强大文化力量,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就有了国家认同的坚实文化基础,中华文明就有了和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的鲜明文化特性。新时代担负新的文化使命,必须深刻把握中华文化的鲜明特质与中华民族的价值旨归,更好地坚守和高扬文化主体性。

文以载道:中华文化的鲜明特质

理解和把握文化主体性,首先要理解“文化”的内涵。

“文”的甲骨文释义为:“象正立之人形,胸部有刻画之纹饰,故以纹身之纹为文。”《说文解字》释为:“错画也。象交文。”“文”最初指各种交相错杂的纹理;后来衍生出多种意思,如文字、符号或器物典籍、礼乐制度等。“化”的甲骨文释义是变化,即事物的性质或形态改变。《说文解字》释为“教行也”,即教化人。“文化”一词最早体现于《周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可以说,“文”就是一个族群或国家的日用伦常、典章制度、建筑艺术等一切式样,这样的一种人文式样得到其他族群的认可和效仿,并在交流中得以演进,便是文化生成与发展的实质所在。

在中华文化中,文和道的关系极为密切。古人逐步认知和效法天地自然,形成了合于天道的人文。荀子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意为贤明之人明白宇宙人生大道,一言一行都不逾矩,所作所为皆是道的外显。《文心雕龙》提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即古圣先贤通过“五经”等典籍文章提出了促进身心和乐、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天下和平的常道,使人们可以遵循效法。

道贯穿于人的日用伦常和技能艺术当中。各行各业都有其道,如琴道、棋道、茶道、医道,等等,均以道贯之。中华民族之人文,其本身即道之文,包含文以载道的特质。韩愈提出“文以明道”,周敦颐提出“文所以载道也”。唐宋以后,文以载道成为一种普遍文化共识。这种将“文”与“道”紧密相连的思维方式,构成了中华文化独特的精神标识。

古人将道德、价值、理念记载在经、史、子、集之中,体现在礼法制度的设计乃至诗词、歌舞、戏剧、小说、建筑、雕塑等各种文学艺术形式上,从而达到教化人心、移风易俗的效果,即以文化人。《礼记》提出:“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古人强调通过教育培养民众的道德情操,使其明德行仁,树立志在圣贤的人生目标,进而塑造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这种“化”的过程并非强制性改造,而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通过文章、礼乐、艺术等易于接受的方式,潜移默化地改变人的气质,达到“化人”的效果。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强国之‘强’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文化修养上”,强调“重视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以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文化养人心志、育人情操,在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同时增强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对于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积极营造良好文化生态,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在破立并举、激浊扬清中营造清朗、健康的文化环境。

有志于道:中华民族的价值旨归

“君子志道”是中华文化中成就理想人格的基石。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道、德、仁、艺的排序展现了中华文化对崇高境界的追求。志是发自内心的持守与追求,使人能够抵御外部环境的裹挟,实现自我的主宰。道是天地运行和日用伦常的普遍规律和法则。《中庸》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中华文化是“志于道”的文化,中华民族是“志于道”的民族。无论是处理与家国社会的关系,还是处理与天地自然的关系,中国古人都崇尚循“道”而行。

历史上,古圣先贤和仁人志士都将“志于道”作为修身治国的价值旨归。孔子强调“人能弘道”。曾子讲:“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他们立志于弘道济世,强调修身明德的内在实践。孟子提出“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强调顺应“道”来修身治国,才能达到理想效果。这种将“志于道”贯穿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取向,使得中华文化在文明交流互鉴过程中,吸纳融合其他文化中合于“道”的部分,淘汰有悖于“道”的部分。“志于道”的价值旨归使中华民族在文化交融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自信。

中华民族“志于道”的价值旨归和中华文化“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特质,使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自古延续至今、从未中断的悠久文明,并始终保持文化主体性。“人”“文”“道”共同铸就了一个有机整体,使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始终保持生生不息的创造活力。

志于道,首在务本,成在行动。务本,就是务求了解事物的根源或主体,把握事物的规律和矛盾,作出正确判断,确立正确目标。行动,就是积极投身生活的洪流,在日用伦常中真诚做事、用心感受。从孟子“舍我其谁”到范仲淹“先忧后乐”,从张载“民胞物与”到顾炎武“匹夫有责”,一代代有识之士在弘道中体悟生命的内涵。如今,我们更要坚定道不变、志不改的信心和决心,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积极识变应变求变,在广阔的社会生活中实现社会价值与自身价值,获得更为崇高、更为丰满的价值感。

守正创新:高扬文化主体性的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文化建设来说,守正才能不迷失自我、不迷失方向,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不断强化文化主体性、不断增强文化自信指明了方向。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必须坚持守正创新。

守正是创新的基础,为创新树根立本。中华文明一路走来,始终遵循着“合于道”的发展之路。守正,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用真理力量激活文明基因。要坚持“两个结合”的根本要求,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筑牢道路根基。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确保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创新是守正的手段与动力,提供了更丰富、更现代的“载道”和“化人”的形式。创新,创的是新思路、新话语、新机制、新形式,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真正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新时代的文化创新体现在多方面:在内容上,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独特文化基因和精神特质,使其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比如,从“民为邦本”的民本理念升华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天人合一”的哲学智慧凝练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共识,从“天下为公”的崇高理想拓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倡议,等等,都是话语创新的典范。在形式上,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使其成为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有效载体,等等。这些创新方式方法潜移默化地滋养着当代人的精神世界,更好地激励我们牢记初心使命,继承前人志事,敢于奋斗,勇于担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回望过去,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在守正创新中不断巩固和完善。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有条件破解“古今中西之争”,也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迫切需要一批熔铸古今、汇通中西的文化成果。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扎根中华文化沃土,坚持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文化传统和志于道的价值旨归,秉持守正创新的发展原则,持续推进“两个结合”,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底蕴及思想理念研究》主要成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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