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党引领的制度优势与协同机制建构
在当代中国治理实践中,市场、政府与社会三次分配之间的有效协同并非自然形成,必须依靠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建立起一套贯穿三次分配的协调体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更是推进共同富裕的中坚力量。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统筹各方利益主体,实现有机联动,从而充分释放并提升三次分配的作用空间与运行效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进共同富裕,关键在于构建市场、政府与社会三大子系统在分配领域的协同机制。
(一)制度基础:顶层设计、政治势能与政策协同
在中国治理体系中,中国共产党通过构建一套行政架构的制度安排,确立了其作为“元治理者”的独特地位,即“治理的治理”主体,其功能在于为多元共治设定基本规则、协调冲突并确保治理方向与国家战略一致。政党的制度优势,首先体现为其通过顶层政治设计,打破传统科层制与市场、社会的分野,为三次分配构建一个统合的政治与行政协同框架,为政府与市场的互动设定规则并提供政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通过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及其发布的纲领性文件,将共同富裕确立为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与政治任务。这一过程将分配问题从经济和社会政策层面,擢升为关乎社会主义本质和执政根基的政治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这为分配政策提供了价值正当性与政治合法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市场行为、政府施策与社会努力提供了稳定且权威的长期方向,避免了因政策摇摆或利益博弈导致的短期行为。不仅如此,中国共产党具有政治整合功能,致力于克服部门与地方主义。在再分配环节,财税、社保、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分属不同部委,产生协同困境。党中央设立的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机构,扮演着超越行政科层的“政治整合中枢”角色。这些机构凭借其政治权威,能够有效统合分散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等部门的职权,对各类再分配工具进行组合与校准,确保其同向发力。例如,在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时,此类机构可统筹税收调节、社会保障网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政策,使其相互强化而非抵消。这实质上是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运用于复杂政策过程,通过集中统一领导来破解现代官僚制的碎片化困境。党通过决策执行体系与政治责任传导,确保战略落地。通过归口管理制度、政府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将共同富裕关键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建立与之配套的督查问责机制,构建了强有力的执行保障体系,这一制度设计直指传统治理中的“执行力衰减”问题,促使地方政府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积极作为,有效遏制了“政府不作为”或“选择性执行”的现象,为“有为政府”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党构建了一个刚性有力的政治责任传导链,使推动三次分配协同不仅是行政职责,更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承诺。这种政治势能的注入极大地强化了政策的执行穿透力,有效遏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行层偏差,确保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政策能够穿透行政层级,切实惠及基层民众。
这一制度体系的深刻意义在于,党作为“元治理者”,成功超越了单一主体的功能边界,不仅解决了现代治理中的碎片化难题,更确保了共同富裕进程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稳步推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由此可见,坚持并强化党的引领型治理,是在中国推进共同富裕、达成利益共享的根本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二)组织优势:网络覆盖、利益协调与社会动员
中国共产党实现共同富裕的组织优势,集中体现为其构建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对政府体系与社会领域的系统性穿透。党能够直接感知社会动态、协调内部矛盾、动员各方资源,从而在三次分配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在政府系统内部,党组工作制度确保了行政决策与党的意志同频共振,使再分配政策能够克服部门壁垒、精准落地。更具创新性的是“三新”党建机制——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就业群体中建立党组织,将党的组织网络延伸至市场经济最活跃的领域和社会治理最基层的单元。在企业中,党组织可以推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平衡资本与劳动的收益分配;在新就业群体中,流动党员党支部可以收集并反映劳动者的普遍诉求,推动平台算法优化和职业保障完善。“组织在场”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强资本、弱劳动”的态势,为在市场规律基础上注入公平元素提供了组织化渠道。它不仅是政治势能自上而下传导的通道,更是社情民意自下而上汇聚的渠道,使新就业群体的劳动权益诉求、民营企业的政策需求能够及时反馈至决策系统,让党能够听到群体的声音,使党组织在协调三次分配时兼具政策刚性与实践弹性,既保持战略定力又具备动态调适能力。这种双向互动确保了治理政策不脱离实际,能够响应最真实的社会需求。
党组织通过其跨域整合优势,系统性破解了三次分配中的结构性难题。在初次分配领域,企业党组织通过“党建+民营经济”等模式,引导薪酬制度改革、推动职工权益保障,弥补了单纯市场调节的不足。具体而言,“红色引擎”工程通过在企业中推行“党员示范岗”“技术攻坚队”等载体,将生产效率提升与收入分配改革相结合,体现了“引导而非替代”的政党与市场协调逻辑。诸如“共富工坊”“乡村振兴基金”等政策工具,通过提供制度激励,促使企业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推动了“有效市场”的形成。在再分配领域,党的组织体系确保了税收、社保等调节政策在纵向执行中的一致性与穿透力,克服了政策在基层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在第三次分配领域,党组织通过党建联建机制,整合国有企业、民营资本与社会组织资源,构建起官方与民间协同的公益慈善网络。“红色慈善”“党建+公益”等创新模式,将社会组织纳入党的群众工作体系,既保持了社会组织的活力,又确保了其发展方向与共同富裕目标相一致,有效克服了传统慈善活动碎片化、短期化的局限。
这种组织优势的深层价值在于,通过组织网络的政治整合功能,将不同分配领域的逻辑冲突转化为实践中的动态平衡。当市场效率原则与社会公平目标产生张力时,党组织可作为价值协调者;当行政调控遭遇执行阻力时,党组织可提供政治保障。正是通过这种对政府与社会的双重穿透,党组织构建了推进共同富裕的“第三通道”,使分配制度改革既保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又具备了适应社会复杂性的实践效能,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组织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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