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当前,面对外部环境动荡加剧和国内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不仅是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的必然选择,更是关乎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的重大课题。深刻把握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之间的内在关系,探索两者持续增强的有效路径,是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重要举措。
在“十五五”规划科学擘画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蓝图的基础上,深刻认识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的重要意义,有助于顺利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则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从全面深化改革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是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所谓“共同富裕”,一方面要提升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另一方面要形成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和社会治理体系,以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同样要求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是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的有力支撑。2025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刚刚达到1.4万美元,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和人民群众殷切期盼尚有一定差距。只有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才能促进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断跃升,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从具体内涵看,发展动力是一个国家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依托,它源于生产要素、制度质量、治理能力等多种要素的优化组合;社会活力则是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社会活力越强,意味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越协调,生产力水平就越能被激发。从两者关系看,发展动力是社会活力的基础,没有强大的发展动力作为支撑,社会活力就难以持续被激发;社会活力是发展动力的现实土壤,缺乏活力的社会环境,也不可能孕育出强劲的发展动力。由此可见,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
在我国以往的发展历程中,强大的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共同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方面,我国经济长期保持较高增速,发展动力展现强劲势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动力充分释放,经济增速和贡献率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即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国经济发展依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总量实现新跃升,国内生产总值连续跨越110万亿元、120万亿元、130万亿元、140万亿元等多个重要门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均跃上新台阶。另一方面,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社会活力持续增强。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同步发力,各类生产要素流动性不断增强,社会公平程度显著提升。更重要的是,发展动力与社会活力在我国发展实践中形成了良性互动。强大的发展动力提供了大量发展机遇,充分释放了社会活力。而当社会活力增强后,更加自由的要素流动和更大范围的市场竞争又会出现,这又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发展动力。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恰恰是我国长期保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强发展环境建设,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更加强大的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对内开放要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加快形成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对外开放应坚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活力。
加快构建宽容失败和激发创新的发展环境。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活动特征,系统性建立相应兜底机制,鼓励、支持和帮助更多年轻人主动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另一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针对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知识经济等新经济形态,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审查和处罚能力,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主动开展原始创新活动,推动形成市场主体竞相创新的良好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加快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立足土地要素、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技术要素、数据要素等市场化特征,从规则制定、产权确认、价格形成、交易市场等环节入手,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释放发展动能。瞄准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协同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重点领域改革,让经济社会发展动能更强,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效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合理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稳步提高民生类投资比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增强社会活力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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