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养“从官重公慎”的定力

涵养“从官重公慎”的定力

唐朝陈子昂《座右铭》有言:“从官重公慎,立身贵廉明。”其揭示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为官之“重”,归根结底在于一个“公”字。凡事出于公心,方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凡事明于公义,方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对党员干部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妨以“公”为镜、以“公”为尺,时常照一照初心、量一量担当、正一正方向,把大公无私、一心为公作为始终坚守的政治品格和行为准则,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古代贤哲颇为看重“公”字,并有不少精彩阐述。唐代张蕴古《大宝箴》“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西汉刘向《说苑·至公篇》“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元代张养浩《牧民忠告》“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这些论述一脉相承,照见“言不及私,惟忧国家之事”的觉悟与品格。既保持“志忍私,然后能公”的本分,亦追求“为政之道,莫若至公”的公允,才能为大公、守大义、求大我,才能坐得端、行得正、走得稳,做到问心无愧。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世界里,“公”字始终挺在最前面。翻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便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不仅是写在纸上的条文,更是检验作风、衡量党性、体现操守的标尺。“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谨记“公”字当先,常怀夙夜在公之责,事事处以公心,处处体现公道,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利所惑、不为私情所困,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出偏差,才能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私者一时,公者千古。回望历史,无数共产党员把“公”字铭刻心间,用行动深刻诠释了立党为公的深刻道理。黄开群因战争负伤右眼失明,但他“两个口袋分得清”,不多吃公家一个鸡蛋;张富清始终把公家的事放在第一位,从来不为子女求职找关系说情……他们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为我们作出了示范、立起了标杆。“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以“从官重公慎”自省自励,在内心筑起一道“公私分明”的堤坝,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万恶皆由私字起,千好都从公字来。”一心为公,是由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决定的,它决定着正确政绩观的逻辑起点。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其16字总要求中,“立党为公”被置于首位。政绩为谁而树?答案就在一个“公”字里。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涵养“从官重公慎”的定力,时时坚守公德公理公心,摒弃私利私欲私心,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以实干践行宗旨,以实绩赢得民心,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异答卷。

作者:丁恒情

责编:吴成玲

校对:张慕琪

审核:于川、张凌洁

监审:彭亚南、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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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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