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互联网已成为国家治理的新疆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文化繁荣的新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系统性、协同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1]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如何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时代课题。
一、时代审视: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的价值意义
网络生态不仅是现实社会的镜像投射,更深刻作用于意识形态安全、社会运行秩序与数字经济发展。因此,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具有深远的价值意义。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基石。网络空间已成为大国博弈的前沿阵地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当前,西方敌对势力利用网络隐蔽性高、渗透性强的特点,通过制造虚假信息、煽动极端情绪、输出错误价值观等,意图动摇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根基。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就是要通过制度化的手段,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互联网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正能量的坚固阵地,防止“最大变量”异化为“最大减量”。
构建最大社会同心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障。互联网具有极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情绪放大效应。一方面,健康的网络社群能够汇聚民智、疏导民意;另一方面,不良的网络生态容易滋生网络暴力、造谣传谣等乱象。建立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旨在通过规范网络行为边界,消解网络戾气,培育理性平和的网络心态,让互联网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而非“助燃剂”。
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公平、透明的网络环境。如果网络空间充斥着数据造假、恶意营销、侵犯隐私等行为,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更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遏制创新动能。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就是为数字经济及相关产业设置“红绿灯”,通过规范数据要素流动、打破各种隐性壁垒,为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肥沃土壤。
二、问题导向: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面临的现实梗阻
尽管近年来我国在管网治网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生态治理进入了“深水区”,面临着更隐蔽、复杂的现实梗阻。
“流量至上”的资本逻辑异化内容生产,导致价值导向偏差。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部分网络平台和自媒体账号奉行“流量为王”的生存法则。为了博眼球、赚点击,不惜炮制惊悚标题、制造性别对立、贩卖焦虑情绪,甚至挑战公序良俗底线。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得优质内容难以获得应有的传播权重。资本逻辑对内容生态的深度渗透,使得网络空间充满了“噪音”与“杂音”,严重干扰了主流价值的传播效能。
“算法黑箱”与“信息茧房”加剧群体极化,阻碍社会共识形成。算法推荐技术本应是提升信息分发效率的工具,但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往往沦为固化用户偏见的推手。算法基于用户的历史行为不断推送同质化信息,构建起一个个封闭的“信息茧房”,导致用户视野狭窄、故步自封。更严重的是,算法往往倾向于推送情绪化、极端化的观点以获取用户留存率,在无形中加剧了不同群体之间的认知撕裂和情感对立,使得理性对话变得愈发困难,社会共识的达成成本显著上升。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责任链条存在脱节。网络生态治理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网民等多个主体。在实践中,仍存在“政府单打独斗、平台被动应付、社会参与不足”等现象。部分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发展、轻内容审核,甚至为了商业利益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广大网民的网络素养参差不齐,参与网络治理的渠道和机制不畅通,尚未形成全民参与、良性互动的网络治理生态。
三、破题之策: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的实践路径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统筹推进法律规范、技术赋能和社会共治,打好网络生态治理“组合拳”,构建长治久安的治理体系。
坚持法治固本,织密网络生态治理的规则体系。法治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式。要加快推进网络法律体系建设,填补法律空白,完善细则标准。首先,要完善立法。针对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网络暴力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出台专门性法规或司法解释,明确法律红线和底线。例如,建立健全算法备案制度和伦理审查机制,赋予用户对算法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次,要严格执法。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加大对网络黑灰产、流量造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最后,要强化司法。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特点的司法审判模式,如推广互联网法院经验,完善电子证据规则,确保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得到及时伸张。
坚持技术赋能,提升网络生态治理智能化水平。要善于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应对技术带来的挑战,实现“以技管网”“以数治网”。一要加强技术攻关。加大对人工智能安全检测、区块链溯源、隐私计算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对深度伪造、隐蔽攻击的识别和防御能力。建设国家级网络生态监测预警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时感知网络舆情态势,实现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要推动平台技术升级。督促互联网平台优化算法推荐逻辑,将主流价值导向引入算法模型,提高正能量内容的推荐权重。建立“人工+技术”双重审核机制,利用AI技术提高内容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保留人工复核兜底,防止技术误判。三要建立技术伦理规范。成立网络技术伦理委员会,对新技术应用进行全流程伦理风险评估,确保技术发展始终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防止利用技术作恶。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的社会治理格局。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调动各界力量,形成治理合力。首先,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将内容安全、数据保护、用户权益保障等纳入平台考核评价体系。实施“黑名单”制度和行业禁入机制,倒逼平台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其次,要提升全民网络素养。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面向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培训,普及网络安全、信息甄别与文明表达常识。最后,要畅通监督举报和协商渠道。鼓励网民、媒体、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汇聚共治合力,推动清朗风气常态化。
(作者简介:刘天瑜,南京财经大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王敏光,南京财经大学特聘教授,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
注释: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人民日报》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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