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子上系统纠治政绩观错位问题

从根子上系统纠治政绩观错位问题

让“三拍”干部保证不“随意”、决策不“主观”、走人不“逃责”——

从根子上系统纠治政绩观错位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衡量决策是不是科学,根本看是不是得到人民群众赞成和支持,是不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那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现象,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这是将“三拍”现象的治理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联了起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方法论意义。基于“三拍”现象产生的本质和根源,我们可以运用现代综合治理的重要理念和有效手段,特别是借助于综合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即“三防”手段,从根子上系统纠治干部中存在的政绩观错位问题,帮助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人防是纠治政绩观错位的基本手段

治理“三拍”现象的人防手段,就是借助于人力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监督执纪等各个环节加强防范与应对,加强协同配合、联动发力,努力铲除“三拍”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以人防手段治理“三拍”现象,需要也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并重点发挥依规治党的保障性作用。在我们党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是根本大法,准则、条例等连同各类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共同构成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这就要求我们在落实以人防手段治理“三拍”干部时必须以党内法规为基本依据,体现依规治党的基本要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并将“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内容等。显然,“三拍”现象不仅属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涉嫌违反政治纪律,而且有违“对党忠诚老实”,属于典型的政绩观偏差问题。上述党章及条例的规定,实际上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员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把好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入口关,将具有“三拍”倾向的人员挡在“门外”。

与此同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有“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等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归为违反政治纪律的内容,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视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这是由原条例规定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现在的违反政治纪律的内容;将“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明确为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并规定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等。这实际上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等要对权力观错位所带来的权力任性、政绩观偏差所带来的虚假政绩、事业观扭曲所带来的不担当作为后果等属于典型的“三拍”现象加大纪律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此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十八条将“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作为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第十九条将“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等作为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内容,这实际上就是要通过巡视对“三拍”现象起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十九条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等作为干部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这实际上就是要通过干部教育培训这一方式尽力扭转“三拍”干部的权力任性问题并体现“心防”的要求,因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

物防是纠治政绩观错位的重要补充

治理“三拍”现象的物防手段,就是借助于物力手段对干部的履职行为和工作成效进行检查和考核以达到对“三拍”现象防患于未然或进行责任追究的效果。干部履职和工作中的“三拍”行为,往往是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重大改革举措不落地、经济发展指标进步慢、社会稳定成效不够好等改革发展稳定的不良局面以及重大工程完成情况不达标、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危急关头问题化解不到位等重要工作事项的不良表现呈现出来。因此,以物防手段治理“三拍”现象,就是要从干部负责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成效以及重要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等可以物质化的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对有问题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严肃的纪律处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重大主题提出了300多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经济、民生、教育、科技、民主、法治、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而要让这些改革举措真正落地,干部是关键因素。对于经济发展指标,既要看反映总量水平的指标,又要看体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新质生产力发展状况乃至新领域新赛道、未来产业发展势头等状况的指标。对于社会稳定的政绩考核评价,既要看干部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纠纷排查化解等方式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治安稳定、确保公共秩序井然、推动法治建设等状况,又要看人民群众对社会稳定的体验度、对公共服务的感知度、对民生改善的获得感等情况。

技防是纠治政绩观错位的必要延伸

治理“三拍”现象的技防手段,就是借助于技术力量对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工作行为进行全方位记录、全过程监督、全流程问责从而使得“三拍”干部没法逃脱、无处遁形。治理“三拍”现象,技防手段是对人防和物防手段在技术运用上的补充和加强,就是要通过不断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加高科技含量等使得防范手段更加精准、防范能力更加强大、防范效果更加直观。比如,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等可以通过电子化、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等技术手段将干部在重要场合、重要关头以及遇到重大问题时的随意表态和决心保证变成可追溯的电子记录,确保这种表态和保证变成看得见、摸得着、可追责的实践行为;还可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干部的在岗履职行为进行及时和延时的搜集并归纳形成数字化文档,只有这样,他们在出了问题之后即使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也终会被严肃追究责任。技术赋能治理“三拍”现象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导干部“表态不如表率”,让“拍胸脯保证”需兑现;引导干部“功夫下在平时”,让“拍脑袋决策”行不通;引导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让“拍屁股走人”走不了。技术赋能治理“三拍”现象的最终效果就是:推动干部少一些“好大喜功”、多一些“脚踏实地”,少一些“主观随意”、多一些“求真务实”,少一些“推诿避责”、多一些“担当作为”,让“三拍”干部保证不“随意”、决策不“主观”、走人不“逃责”。

(作者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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