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在10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十分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将其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一体建设,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习近平党建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和根本之策,为新时代实现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根本保障
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理论沃土,凝结着我们党百余年管党治党的历史智慧,回应着新时代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现实要求,是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根本制度保障。
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的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始终高度重视制度在政党建设中的根本性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过程中,主持制定《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明确规定盟员条件、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以纲领章程立党管党提供了最初范式。列宁在领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建设实践中,进一步提出“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百余年奋斗历程中创造性探索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管党治党路径,既坚守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又赋予其鲜明中国特色和时代内涵,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大原创性贡献。
管党治党百年实践的宝贵经验结晶。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革命斗争中持续探索制度建设。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开启制度治党先河,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正式党章,明确管党治党根本遵循,1927年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开展自我监督早期探索。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法规文件,初步构建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制度框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八大通过执政后第一部党章,系统阐述民主集中制,对执政条件下党的制度建设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重新恢复和完善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制度体系。1980年,邓小平深刻提出了“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论断。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使党的建设重新走上制度化轨道。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走“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党的十六大要求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百余年来,正是依靠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这一重要法宝,我们党才能在历经风雨考验中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支撑。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在思考和探索的重大命题。延安时期,毛泽东给出了第一个答案,就是“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百余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通过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自我革命提供了刚性的制度约束和稳定的制度运行机制,确保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纠正自身的错误、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依靠制度力量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
新时代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围绕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先后两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推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发生了格局性变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构建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是管党治党的制度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截至2024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936部,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涵盖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1+4”基本框架,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这一体系的形成,是新时代党的建设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的标志性成果,标志着我们党管党治党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以刚性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权威性也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橡皮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为全党作出了示范。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规责任,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问责,对违反党内法规的行为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严格的制度执行,有效解决了过去长期存在的宽松软问题,推动管党治党实现了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根本性转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依法治国同向发力形成治理合力。制度治党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思想建党、依法治国相互贯通、协同发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的辩证关系,为新时代管党治党提供了科学方法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有机结合,既通过思想教育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又通过制度约束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把思想引领的柔性引导和制度约束的刚性规范有机统一起来,实现刚柔并济、协同增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既发挥党内法规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又发挥国家法律对全体公民的普遍约束作用,推动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通过推动三者同向发力、深度融合,形成了强大的治理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保障。
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筑牢兴党强党坚实根基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习近平党建思想以“十四个坚持”深刻把握管党治党、兴党强党和强国复兴的内在联系,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方法路径。新征程上,面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艰巨任务,必须发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特殊优势,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有效破解大党独有难题,确保党始终成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
聚焦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经过新时代10余年努力,我们党已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但制度供给与新征程管党治党实践需要之间仍存在不相适应之处,部分新兴领域存在制度盲点,一些制度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的量化标准,个别领域制度衔接不够顺畅等。要聚焦破解“六个如何始终”大党独有难题的核心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的领导薄弱领域、党的建设新兴领域,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填补制度空白。全面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党内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使制度建设精准回应全面从严治党实践需求,确保每项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扭住质量关键完善法规体系。要聚焦提高制定质量这个核心,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依法立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切实防止制度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发展。健全常态化法规清理机制,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法规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避免出现制度“叠床架屋”“相互打架”问题。坚决防范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闭门造车、搞制度“形象工程”等现象,推动党内法规体系从“比较完善”向“更加成熟定型”持续升级。
强化落地转化释放治理效能。制度的最终价值在于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巡视巡察、党建考核核心内容,健全执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纠治有规不依、执规不严、违规不究等突出问题。坚持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同向发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现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互支撑、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在全党蔚然成风,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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