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恶语、一次“人肉搜索”、一场群体围攻……来自虚拟世界的伤害,有时比现实更直接地击穿人们的身心防线。
当下,互联网上一句无心之言可能招来铺天盖地的辱骂,一张私人照片可能在几分钟内传遍全网,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可能因一次“人肉”而彻底偏离轨道。互联网让表达更自由,也让网络暴力具备扩散快、覆盖广、伤害深、存续久的特点。
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直面网络空间治理痛点,立足治理实际,以专门立法形式界定网络暴力范畴、明确治理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助力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
以往,治理网络乱象主要依赖专项整治、平台自律和民事追责,治理力量较为分散、方式较为单一。一些受害者遭遇的是规模化、持续性的言语伤害,却难以精准锁定侵权主体、固定有效证据,最终陷入“受害深、维权难、追责轻”的困境。缺少专门法律依据,碎片化整治难以形成长效约束。
这次立法不止于事后惩戒,贯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科学思维。“征求意见稿”精准聚焦网络暴力传播全链条,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的监测、识别和预警”“依法依约采取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推动平台真正扛起前置治理主体责任,从“被动删帖、事后处置”转向“主动拦截、源头防控”,让网络平台不再是内容的“搬运工”,而要成为风险的“守门人”。
“征求意见稿”还清晰划分不同部门和主体的职责,构建起预防、干预、处置的闭环治理体系,有效破解多部门治理协同不足、监管衔接不畅的难题,推动网络暴力治理从突击整治、被动应对,转向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常态化格局。
良法之“良”,在于约束与保护的精准平衡。网络空间鼓励不同观点交流,包容合理舆论监督,但这绝不等于可以肆意伤人。这次立法清晰划定网络言行的法治红线:明确对于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聚焦网民维权痛点,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显著位置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快捷取证等功能,建立健全网络暴力快速响应机制,相关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让受害者能够更高效、更低成本、更有底气地捍卫自身名誉、隐私与生活安宁。
法治是网络文明的压舱石,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正是将依法治网理念转化为具体制度规范的重要实践,是健全网络生态长效治理体系、推进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法律落地不是治理终点,而是清朗网络空间建设走向常态化的新起点。
进一步筑牢网络空间法治屏障,亟需各方同向发力、协同共治:网络平台坚守社会责任,严把内容关口、优化推送机制、阻断传播链条、完善防护功能;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反网络暴力宣传教育,将反网络暴力纳入课程体系,引导学生防范和抵制网络暴力;全社会持续提升数字媒介素养,自觉摒弃围观起哄、跟风抹黑的网络失范行为。
以刚性法治约束网络失范行为,以制度力量驱散网络戾气,方能让理性包容、文明友善成为网络空间的主流风气,持续涵养天朗气清的网络精神家园。法治立规矩、善意暖网络,让每一次网络表达都保有温度、守住底线,正是反网暴立法守护人格尊严、涵养网络文明的题中之义。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