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关键举措,重视标准、产品和生态
融资租赁赋能绿色低碳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基础,但对照“十五五”时期全面绿色转型的更高要求,仍存在绿色认定标准地区分散、产品同质化竞争较为普遍、风险分担和政策支撑机制尚不健全等短板,制约了成熟经验从局部试点向全国推广。推动融资租赁更好赋能绿色低碳发展,关键要在标准体系、产品创新和政策生态三个层面同步发力,形成从认定到落地再到保障的完整闭环,缺一不可。
健全绿色租赁标准体系,解决“什么是绿”的认定难题。标准不统一、认定不规范,是长期制约绿色租赁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基础性障碍。近年来,地方层面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探索。上海于2024年8月发布全国首个绿色融资租赁地方标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规则》,同步上线“上海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绿色租赁专版”。作为全国首个基于绿色租赁地方标准应用的创新平台,绿色租赁专版为上海绿色租赁的融资和投放提供绿色认定,首批合作的融和租赁、海通恒信租赁、远东租赁、中核租赁和申能租赁等5家融资租赁公司,对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等8家银行,首批涉及59个绿色租赁贷款项目,金额达102.3亿元。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则牵头制定团体标准《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评价指南》,并上线全国首个服务绿色租赁标准化的信息化平台“绿租云”,为绿色租赁项目提供线上云评价服务。此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专委会联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机构,会同59家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共同编制了国内首个融资租赁行业ESG团体标准《融资租赁企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指南》,经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批准实施,为融资租赁企业的ESG信息披露和管理规范提供了统一参考依据,填补了行业长期缺乏统一ESG披露口径的空白。融资租赁标准建设应主动对接、借鉴既有经验,避免另起炉灶、标准打架,造成同一绿色项目在不同金融工具下被反复认定、重复核验。下一步,应在总结上海、天津等地方标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绿色融资租赁项目认定标准,并与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已有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实现衔接互认,从根本上降低绿色租赁项目的认定成本和跨机构协作成本,切实保护投资人和承租企业的合法权益。
创新差异化绿色租赁产品,解决“怎么租”的适配难题。不同绿色低碳产业的资产特征、现金流结构和风险水平差异显著,需要与之相适配的差异化租赁产品,而非一刀切的通用方案。前文提及的诸多实践,本质上都是产品创新对细分场景的精准回应,也印证了业内深耕能源电力、清洁交通等专业化领域的中小型租赁公司同样能够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走出一条不同于头部机构的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道路。面向“十五五”时期,融资租赁公司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创新空间:一方面,探索数据资产质押、碳排放权质押等新型增信方式,为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资产特征更为复杂的新兴领域提供适配的融资工具,丰富信用资本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实现路径;另一方面,应大力发展经营性租赁和厂商租赁模式,通过租赁公司持有设备所有权、承担残值风险的方式,进一步降低中小微经营主体使用绿色设备的门槛,让轻资产运营真正成为绿色低碳产业的普遍选择,而非少数龙头企业的特权。厂商租赁模式下,设备制造商与租赁公司深度绑定,制造商依托对自身产品残值、二手流转市场的专业判断参与风险分担,能够有效缓解租赁公司对新兴绿色装备估值定价能力不足的问题,尤其适合氢能装备、储能设备等技术仍在快速迭代、二手市场尚未成熟的新兴品类,从而把绿色租赁的服务半径从头部企业延伸到广大中小经营主体,形成头部引领、中小跟进的良性发展格局。
完善多方协同的政策生态,解决“谁来扶”的持续性难题。融资租赁赋能绿色低碳发展,离不开财政、金融监管、产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发力,仅靠租赁公司自身难以持续。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为融资租赁公司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绿色改造等领域拓展业务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设备更新也因此被业内视为融资租赁的看家本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租赁物价值评估管理,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健全租赁物价值评估体系,制定估值定价管理制度,明确估值程序、因素和方法,为绿色设备等新型租赁物的估值定价提供了制度依据。地方层面,广州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行业协同工作机制,清晰锚定融资租赁服务先进制造、助力设备更新的核心功能定位,从顶层设计层面规范行业发展路径、明晰产业导向,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截至2026年6月,广州融资租赁行业资产总额已突破3000亿元,近五年年均投放规模稳定超过千亿元。下一步,应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银行与租赁公司的银租联动机制,完善面向绿色租赁项目的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健全金融租赁公司敢贷愿贷的尽职免责机制,并针对深耕能源电力、清洁交通等细分领域的中小型专业化租赁公司给予差异化监管支持,形成财政引导、监管护航、市场主导的多方协同政策生态,全面激发各服务主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要看到绿色低碳产业本身具有技术迭代快、补贴政策依赖度较高的特点,部分租赁公司在业务扩张中存在跟风布局、同质化竞争的倾向,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加强对绿色租赁项目集中度、租赁物残值风险的监测预警,防止一哄而上带来新的风险积累,确保融资租赁赋能绿色低碳发展行稳致远。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收官冲刺期,也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窗口期。从破解绿色低碳产业融资瓶颈、加速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到布局清洁能源、交通运输、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再到健全标准、创新产品、完善生态,融资租赁凭借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独特属性,正在成为一支不可替代的绿色金融力量。以融促绿,让金融活水精准流向绿色低碳产业的每一个真实场景;以租促转,让存量设备在绿色改造中释放新的价值。这既是融资租赁行业自身摆脱规模收缩、寻找新增长极的必然选择,也是金融体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应有担当。展望未来,融资租赁行业唯有坚持标准先行筑基、产品创新破题、生态协同赋能,处理好规模扩张与风险防控的关系,才能在服务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广阔天地中行稳致远,为美丽中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加坚实的产业金融支撑。
作者 | 杨汀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胡佳怡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 | 范璧萱
校对 | 李天翼
审核 | 张一博、孙楠、叶其英
监审 |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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