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交汇的背景下,数实融合已成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本文从理论逻辑、实践路径与制度保障三个层面,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数实融合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机制。就理论逻辑而言,数实融合实质上代表着一种新的技术-经济范式的生成,数据要素正逐步上升为关键性生产投入,数字技术通过对传统要素的深度嵌入,引发生产方式的结构性转变;就实践路径而言,应当从技术突破、产业升级与资本配置三个方向协同发力;就制度保障而言,需在数据产权安排、数字经济体制、基础设施建设及监管方式等方面推进相应改革,以构建稳定且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理论、实践与制度三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推动数实融合由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力量。
一、引言
当前,大国博弈日趋激烈,世界格局深度调整,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世界发展面临的难预料、不稳定因素复杂交织。2025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韩国釜山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会晤时指出:“70多年来,我们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从来没有想挑战谁、取代谁,而是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做更好的自己,同世界各国分享发展机遇。”办好自己的事是我们的一贯追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遵循。纵观世界历史,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跃迁,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取得极大提升的过程。现代化发展之路因各国国情而异。中国式现代化是我国基于社会形态、发展基础、国际合作等特定资源禀赋,在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提出中国式现代化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等目标。与此同时,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形态、发展范式及结构正深度调整,其中数字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极。数字经济基于先进要素、规模经济、平台效应等特征,有助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党的二十大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十五五”规划要求,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这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表明,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已从产业层面的经济议题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命题。《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2025 年)》显示,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14.7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0.5%,数字产业收入达39.6万亿元,同比增长8.8%。2020—2025年,年均复合增速达12.8%,明显高于同期GDP增速。我国居民数字消费规模达25.3万亿元,同比增长8.7%。数字经济已渗透到我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性力量。在此背景下,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已成为驱动经济结构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所在。数实融合绝非简单的技术叠加或产业拼接,而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产业形态、社会治理模式的系统性变革。数实融合驱动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系统梳理有关理论依据、明确实践路径、完善制度保障,提供理论与实践支撑。
二、数实融合驱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逻辑
数实融合的核心是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通过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数实融合作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点,是基于我国国情形成的具有丰富理论内涵的实践成果。
(一)数实融合是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实践载体
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超大规模市场是我国的优势所在。规模经济、网络经济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特点之一。规模经济泛指经济体的经济效益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提升的经济现象。数字经济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为依托,数据要素具有非竞争性、可复用、规模报酬递增等特性,而根据梅特卡夫定律,网络产生的效益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呈指数形式增长。当前,我国已集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信息通信网络,网民规模超1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超80%,形成了全球最大的单一互联网市场。国际竞争理论认为,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由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产业、企业战略竞争以及政府、机遇共同作用形成。新结构经济学强调,发展中国家应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模式。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是我国实现“变道超车”“换道领跑”,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比较优势。数实深度融合是数字要素、数字技术赋能消费升级、投资增长和整个经济增长过程,并形成数字化、智能化社会经济运行系统,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外溢、渗透和扩散作用,推动数据链打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实现创新资源的跨区域和跨行业共享,驱动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数实融合本质上是对生产方式的系统性重构,通过发挥数字经济的规模化、网络化优势,巩固并扩大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基于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从生产端牵引实体经济优化供给,从消费端推动数字消费内需潜力,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叠加式与并联式发展基础上的进一步跃迁和提升。
(二)数实融合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途径
数字经济,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基于技术-经济范式,数实融合的本质伴随着技术扩散与结构重塑,内在包含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调整。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社会再生产包含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四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环节。其中,生产起决定性作用,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与交换;分配和交换连接生产和消费,是社会总产品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关键环节,同时分配、交换、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因此,数实融合是将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嵌入社会总资本循环,推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环节全面数字化的过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按社会总产品最终用途,将其划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在数实融合场景中,数字经济部门产出的产品,既可以作为生产资料供给实体工厂、进入生产环节,也可以作为消费资料面向居民、进入消费环节。但数据价值不能脱离物质载体,数字产品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样消耗物质资源,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社会再生产基本规律——价值补偿不能替代实物补偿。社会生产总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辩证统一。数实融合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双向赋能、深度融合,防止数字经济脱离物质生产基础;产业数字化作为数实融合的主要着力点,能够提升劳动生产率,扩大全社会使用价值总量。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集群,正在引发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其核心在于数字技术不再仅仅作为提升效率的工具手段,而是作为重构经济体系的基础性力量,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每一个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我们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要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数字经济拓展了实体经济的劳动对象边界,以数据、信息、知识作为新型劳动对象,推动经济活动从实体向虚拟维度延伸;而数据、信息、知识本身又是实体经济的产出成果,二者形成互为依托的生产链条。因此,数实融合是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基本形态。其中,实体经济是数实深度融合的根基,数字经济要反向赋能实体经济,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开展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以数强实,防范脱实向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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