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游击区的一个重要斗争形式--游击小组*

论游击区的一个重要斗争形式--游击小组*

(一九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根据两年半来华北抗战的经验,今后坚持敌后抗战必然是一个长期艰苦的斗争。在这种情况下,要把斗争坚持到胜利,目前地方党的工作,就要以开展群众运动为中心。因为群众的发动,是党、政、军一切工作发展的基础。
  从华北来说,大体上可分三种地区。一种是抗战的根据地,那是指比较巩固的、相当大而又联成一片的地区,敌人不能随便进来,像晋察冀、晋东南、晋西北等。第二种是敌占区,就是敌人武力占领的据点及其附近。第三种是游击区,是敌来我往的区域。这种区域的面积最大。上述三种地区都不是固定的,是可以变化而且时常变化的。某些敌伪占领的城乡据点被我收复并开展了工作,游击区就变为根据地了,原有根据地就扩大了。如果根据地中的某一块被敌伪占领了,这个根据地就缩小了一块,而敌占区或游击区就扩大了一块。过去和现在是这样的变化着,一定时期的将来也还会是这样。应该看到,根据地暂时缩小和游击区及敌占区暂时扩大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我们的方针就是要在游击区中打击敌人,缩小和打掉敌人据点,使游击区重新变为根据地,并且扩大根据地,以便将来配合全国,把日寇最后赶出中国去。
  对于根据地的建设和敌占区的工作,我不准备多说,现在要研究游击区内发动群众对敌斗争的办法。华北游击区内群众采取了什么办法呢?没有什么例外,所有游击区内群众中的积极分子,都在党支部、乡政权和群众团体的领导之下,组织了"游击小组"。游击小组虽然人数多少不等,武装配备不等,起的作用也不等,但是维系了乡村的党、政、民组织,并且打击了日寇,这是相同的。游击小组是群众性的武装组织,它是江西苏区〔30〕反五次"围剿"〔212〕时群众创造出来的,后来由党积极领导而大大发展起来,现在已被普遍运用于华北。这是被实际经验所证明了的一种很适合于游击区情况的重要的斗争方式和组织方式。我研究了华北七个区域的情况以后,认为这个经验是可以普遍推广的。当然,游击小组还应该有游击队和军队作后盾,否则是难以持久的。
  游击小组的作用是很大的。具体说来,有下列几个方面。
  第一,游击小组是一种最能动员群众起来参加抗战的方式。在游击区,敌伪经常来蹂躏,当地群众为要保卫自己的利益,就必须组织起来,进行武装反抗,这样,群众为保卫本身利益的斗争,就同整个国家抗战的利益密切结合起来了;各家各乡民众为保卫自己家乡的斗争,就同全体民众保卫抗战根据地的斗争密切结合起来了。所以游击区内的群众,容易认识到本身利益与抗战利益是不可分离的。用游击小组的办法去动员群众起来抗战,非常容易被群众接受。
  第二,游击小组可以锻炼党员,培养干部,巩固党、政、民组织。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必须依靠于武装力量,才能生存(不是狭小秘密党的生存,而是大党的生存),才能发展。这在目前战区是更加清楚的。没有武装,党就不能生存。党的生存依靠武装斗争,武装斗争又可以锻炼党和发展党。同样地,没有武装斗争,根据地政权的建立和发展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没有游击小组,游击区就会变为敌占区,那末,这个地区党的组织和政权组织就会缩小甚至垮台。党员参加游击小组领导群众与敌伪作斗争,对于新党员是一种最好的锻炼。混入党内的坏分子在残酷的斗争中,会暴露出他们的真面目。动摇分子经不起锻炼就会被淘汰。同时,地方党的军事干部,也可以从这个尖锐的、复杂的、广大的斗争中训练出来。
  第三,游击小组是正规军和游击队的有力助手。正规军是在根据地内作战也间常去游击区作战的,游击队是以根据地和游击区的交界地区为依据经常向游击区作战的,游击小组是在两区交界和整个游击区内生存而为正规军和游击队的助手。游击小组是自卫军的核心,没有自卫军也可单有游击小组。如果游击区内满布了游击小组,正规军和游击队就很好作战。游击小组不但是正规军和游击队的助手、又是扩大正规军和游击队的可靠基础。
  这样看来,加强游击小组的工作,就是不言而喻的了。
  怎样加强游击小组的工作呢?
  首先,要提高干部对游击小组的认识,纠正那种敷衍应付的态度,将建立游击小组当作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武装斗争的一项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党的支部要成为游击小组的核心。在开始的时候,可以由先进分子组织一两个游击小组,再逐步发展,在群众中建立起许多组,并使之围绕于干部所领导的那个基干组的周围。
  其次,不要不适时宜地收编游击小组。如果游击小组有普遍的发展,收编一部加入游击队或正规军是应该的,收编之后应继续发展游击小组。如果游击小组刚刚开始发芽,收编走了,群众失了依靠,敌人容易摧残群众,那就不应该收编。在这种情况下,要帮助其广泛发展之后,再行部分的收编。
  最后,各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的党组织,应该自下而上地好好总结一次游击小组的工作,总结游击队、自卫军、游击小组这三者的配合发展及其相互间的正确关系。这种总结工作将使游击区的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这是我们所盼望的。
  
  *这是陈云同志在延安写的一篇文稿,毛泽东同志作过修改。
  注释:见《陈云文选》第一卷注释。

责任编辑:总编室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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