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法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调查(2)

西安市中级法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调查(2)

  突出实效性。西安中院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中,把每一起案件是否案结事了,是否让群众认可,作为学习活动的一个检验标准。随着西安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和拆迁成了目前法院受理最多的案源。在城中村改造中出现的诸如征地补偿款分配,嫁城女的名分和权益等法律纠纷,成为困扰法院的一个头痛问题。结合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西安中院把城中村改造繁衍出来的一些法律问题和典型案例,以及群众的激烈要求,大胆地交给全市法官进行调查研究,展开学习讨论,从中寻找解决办法,并使大家形成一个共识,就是审理此类案件,一定要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较好地指导了此类案件的审理,在全国法院系统中引起广泛关注。其中,西安中院形成的《城市房屋拆迁及“城中村”改造的法律适用》、《征地款分配纠纷审判实务与研究》等专著,已经成为全国法官的必读和重要参照。

  

  注重创新性。2007年,在院里组织的一次学习研讨会上,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引起法官们的注意:不少基层法院年结案率都在97%左右,但月、季收结案极不均衡,有的法院结案率最低月份只有30%,最高月份可达90%。通过分析研究,法官们认识到,这种时松时紧的现象,不仅直接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更重要的是让一些社会矛盾不能得到有效及时化解,群众不满,甚至上访。针对这一普遍存在的现象,西安中院通过几次深入的学习讨论,经过长达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提出了“均衡结案”工作法,即按年度的综合考核为按月、季的动态考核与半年、全年考核相结合,改简单考核结案率为重点考核审限内结案率。“均衡结案”是对法院传统考核办法的一个重大突破,不仅使案件审理做到了科学有效,而且大大提高了结案率,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该院受理案件数上升3.4%,结案总数上升19.5%,结案率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均衡结案”使西安中院突出了重围,走上了良性轨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俊胜对西安中院“均衡结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推广。

本文关键词: 张召忠 主权 安全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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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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