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管理机制。严格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为严格学习纪律,确保学习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规范,修改完善了《市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活动规范实施细则》、《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等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在学习中应履行的职责,明确了理论学习的方式、方法及主要学习内容,对中心组及机关学习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市直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中心组及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定期检查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检查个人自学的笔记、体会等情况,并建立学习档案,促进学习效果的落实。同时,各级机关党组织严格学习制度,采取党委抓总支,总支抓支部,支部抓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抓学习,保证了学习的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
三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市直各单位立足实际,把学习纳入到对党员、干部年终考核之中,制定机关激励机制,采取考核、评比、表彰等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学习的外驱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完善各项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细则,加强对学习的检查考核,把机关人员的学习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以树立正确的学习导向,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市物价局每年把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工作效能目标,区别不同对象严格进行考核。对领导干部的考核,重点考核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情况,年终由中心组组长将考核结果向中心组成员通报。对其他干部的考核,每年组织一次至二次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的集中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进行公开公示。市财政局以鼓励奖励促学习的办法,制订了一套奖惩激励制度和措施。坚持实行“三挂钩”(学习情况与“双先评比”挂钩、与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学习任务完成好、学习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营造自觉学习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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