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善于把握规律”
“善于把握规律”一词其实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它指出了这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以往开展学习活动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这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所要学习的内容,不是仅仅满足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普及和对现实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而是要借助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对现实情况、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特别是要弄清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这三大规律。其二,它强调了通过学习,掌握了各种规律性的知识以后,必须真正明白规律是“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因此,要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反复告诫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学会尊重客观规律、在实践中一定要按客观规律办事。
提出“善于把握规律”,对于中国共产党的各项实践而言,其现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如果党一旦掌握了党建领域、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领域的主要规律,而后用这些规律来指导党的实践工作,那样,我们就能在工作中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减少探索的成本、少走很多弯路。其次,如果党掌握了各种规律,那么就能明了党的发展前途、社会主义的发展路径,那样,党员干部就不会因为一些暂时的失败、曲折而苦恼、灰心。即把握规律将大大坚定党员干部的信仰。最后,如果党能善于把握规律,将极大地拓展党员干部的理论视野。许多党员干部发现,那些平常困扰各级党员干部的现实难题,一旦放到各种规律的视域去思考,就能轻易地寻找到解决的办法、思路。
客观地说,“善于把握规律”在我党思想史上算不得新提法。很多党员干部在认知层面基本上都知道要“善于把握规律”。但是,知道要“善于把握规律”是一回事,而要在实践层面真正做到“善于把握规律”又是另一回事。要真正做到“善于把握规律”,有三点基本前提:一是你必须了解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这是需要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长期过程中,通过全党的共同讨论、实践探究逐步弄懂的。二是你必须把这些规律的内容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不能口头讲“善于把握规律”,工作的制度、规章却又违背客观规律。三是党必须建立一套保障客观规律免于损害、侵犯的预防机制和保护机制,要严惩违背客观规律的行政行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