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今天在京举行全国打拐被解救人员救助保护工作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全国打拐被解救人员救助保护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打拐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安置工作。
救助管理机构要统一接收
符合条件人员可纳入低保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指出,《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0)》实施以来,民政部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与公安等部门形成了良好的反拐工作联动机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帮助被解救人员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的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不断加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组织反拐能力建设,提高了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介入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预防、救助、安置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和保障了被解救人员的基本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被解救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窦玉沛表示,救助管理机构要统一接收公安机关打拐被解救人员,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救助,确保公安机关解救的妇女儿童全部得到及时救助。对年龄较小的婴幼儿,由儿童福利机构代养;对患有急病的危重病人,及时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自愿返乡的被解救人员,要视情予以返乡救助;对临时无法返乡的,要适当延长救助时限,开展延伸救助;对确实查找不到户籍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妥善安置。
全力解救新疆籍流浪儿童
救助站24小时接收中转
对于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的照料问题,窦玉沛要求各省市民政厅要指定一个交通便利、设备完善,而且新疆籍儿童救助量比较大的救助管理站承担新疆籍流浪儿童跨省救助的任务。除一次性救助人数较多,经与新疆协商可以直接接送以外,被解救人数较少的不容易直接跨省接送的由统一的救助管理站负责中转和跨省接送。
窦玉沛表示,要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的新疆籍流浪儿童。只要是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各救助管理机构必须一律接收,并做好接收记录和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拒绝。各指定救助管理站要24小时全天候接收中转来站的新疆籍流浪儿童,全力做好中转服务。
他要求各地要针对新疆籍流浪儿童特点做好生活照料和教育工作,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合理安排适合儿童特点的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等活动,对受到伤害或出现心理问题的儿童,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行为干预和康复工作,要时刻关注儿童身体健康状况,突发疾病的要及时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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