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鲜榨饮料”实为“毒汁” 长期过量食用会致癌(6)

“自制鲜榨饮料”实为“毒汁” 长期过量食用会致癌(6)

    饭店若使用,应当告知消费者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刘正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果汁调味品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那么饭店的确可以使用,但是饭店在推销果汁时,应该明确告诉消费者,这是勾兑的果汁,而不是什么鲜榨果汁。如果将含有大量添加剂的勾兑果汁冒充成鲜榨果汁出售,应视为消费欺诈行为。此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并提出相关索赔。

本文关键词: 单学刚 网络 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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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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