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中国工业大学文法系主任席志国5月9日做客凤凰网时提出,代表诉讼制度化有利规范食品安全。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我们刚刚谈到了很多政府的行为、企业的行为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在讨论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消费者却经常定位为被动的接受者,他们完全缺乏对食品安全生产的决定力,事实上是否是这样呢?消费者无意中的某种行为会不会助长了这样一些无良厂商的企业呢?席老师,您是怎么看的?
席志国:很多消费者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情况,就是说他们不了解食品生产的过程,他也许多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查阅相关的资料,这一点上消费者是没有任何办法的,特别是随着现在工业化竞争的推进、高科技的进程,食品的生产也用了高科技,一般的消费者是不可能知道的。
但是消费者有什么问题呢?我觉得中国的消费者首先是法制观念淡薄的一个问题,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虽然有问题,但是已经很全面了,无论是行政法、刑法、还是民事法律,特别是对于民事法律来说,就是老百姓要去起诉,要通过法律去要求索赔。
很多消费者是这样的,我买了一个不合格的东西就算了,我就忍气吞声、不去较真、不去打官司,只有在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情况,比如说吃了这个东西中毒了,导致我必须去医院治疗,花出很多钱的时候才想到拿起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国外为什么出现的少呢?国外的很多消费者法律观念非常强大,只要产品不合格,不管造成没造成严重的后果,消费者都首先去投诉你,甚至去起诉你。可以这样说,只要它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肯定会有消费者发现,这个消费者只要能够拿起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想这个厂商等等都会有所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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