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多数消费者都不再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时候光靠国家执法部门是不行的,执法部门不能天天去检查,如果执法部门每天都去检查,这就涉及到政府可能干预了市场主体自由的经营活动,所以政府要管,老百姓也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我虽然不是律师,不过我要提一点中国的法律应该健全的方面,就是在食品安全领域要有一个代表诉讼,消费者为什么有时候不会去诉讼,他很生气但会去诉讼,因为诉讼是有很高的成本的,诉讼成功以后可能获得的赔偿金入不敷出,消费者基于理性的计算就不去诉讼了。
如果出现一个代表诉讼制度,由某个人来代表,特别是由律师来代表,像邱律师这种消费者协会的律师,如果要授予他们代表诉讼的权利,我想他们在发现食品有安全隐患的时候就可以代表消费者提起诉讼,配套的法律就是这样,如果消费者代表诉讼成功,除了赔偿消费者相应的损失和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之外,还要铺长律师诉讼过程中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
在国外有很多领域是这样的,律师就像一只牛虻一样,盯着这个产品,我会发现你产品有什么问题,一旦有问题,律师就会代表消费者去提起诉讼,胜诉以后律师获得应有的报酬是从对方来的,不是从消费者这儿来的,消费者当然也愿意授权律师了,我不用支出任何成本,如果败诉了,律师就自己承担诉讼相应的成本,消费者不需要有任何的成本,败了,我没有问题,胜了,消费者得到赔偿、律师得到自己应有的报酬。
我想这种制度的健全有利于鼓励消费者诉讼,一方面是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第二方面,我们要法律制度上完善,给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的诉讼渠道、维权渠道,这样的话,我们十几亿人口监督它,加上我们专业的律师,我想这个问题就会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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