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定看待重奖李娜后的不同声音(2)

淡定看待重奖李娜后的不同声音(2)

  给李娜重奖,真没必要“锦上添花”

  

  我们赞美成功者,但我们也反对“赢者通吃”。李娜并不缺钱,光是法网冠军奖金就相当于700万元人民币(税后)。60万元对于李娜可有可无,但对那些生计无着的退役运动员,对那些吃不上午饭的中小学生,60万元无异于“雪中之炭”。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更多地关注弱势人群,多一些“雪中送炭”,而不能热衷于“锦上添花”。

  

  不仅湖北省,很多地方都热衷于重奖摘金夺银的运动员,且呈相互攀比之势。

  

  世界上获得网球大满贯冠军的运动员多的是,但我还从没听说他们获得本国政府的巨额金钱奖励。更何况,这里面还有一个重要区别不少国家的职业运动员,都是自己或赞助商花钱培养出来的,无须政府花钱;而我们国家的运动员,绝大多数都是国家、纳税人花钱培养出来的——即使是李娜,虽然后来“单飞”成功,但此前“举国体制”下的培养也不能抹杀,国家人民也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在某种意义上,没有纳税人的俸养,就没有李娜等的成功。当他们获得冠军“为国争光”之后,按说国外运动员应当获得政府的金钱奖励,但是没有;我们国家的运动员不应再获政府的金钱奖励,但他们获得了。

  

  两相对比,差距究竟在哪里与其说差距在于观念,不如说在于政府花钱的权力——各地重奖运动员、重奖高考状元、重奖纳税大户成风,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花钱不受约束,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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