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培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4)

田培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4)

  活力与秩序相统一。维护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顺应社会发展规律,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又一显著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使人民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财富的享用者,从而最大限度激发人民主人翁精神,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顺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统筹兼顾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依靠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规则,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依靠日益丰富的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靠逐步健全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利益协调和利益保护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保持整个社会活跃有序、动态稳定。

  

  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相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和促进人的个性解放、全面发展。随着这一制度的完善,人民越来越享有充分的受教育权利、广泛的职业选择自由、广阔的创业平台和发展空间,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环境正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和体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重要目标。通过建立具体的教育制度、文化制度、社会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主导价值追求、弘扬道德风尚,不断提高民族素质,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本文关键词: 张觉 诸子 学说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