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晋察冀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发表宣言的指示

中央对晋察冀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发表宣言的指示


晋察冀分局:
  (甲)二十九年发布之施政纲领在群众中有很大影响,并且直至现在还是适用的。目前不但不应发布和旧纲领并无多大区别的新纲领,而且不应对旧纲领条文有所修改,致影响旧纲领在群众中的威信。此次参议会可发一宣言,此宣言由参议会中共产党员发起,邀党外人士联署向参议会提出通过然后发表。宣言中拥护二十九年之施政纲领,同时对二十九年纲领中未包括之事项加以叙述。
  (乙)你们所提新纲领草案中有些提得不适当的地方,指出如下:
  一、目前晋察冀边区形势的特点是边区极大部分地区日益游击化,根据地日益缩小,处境日益困难,而严重的困难则还在今后,因此除说明有利形势外,应将此点补充进去。而对基本根据地区与已经变为游击区之地区,我们的政策应有不同的提法。
  二、应着重提出调整边区各阶级关系,以巩固边区党政军民及各阶层间的团结。
  三、应着重提出认真实行精兵简政政策,以便渡过黎明前的黑暗,克服困难,准备反攻,军民公私必须积极协力发展生产,发展贸易,以开财源,以裕民生。
  四、在冀中冀东等广大的游击区中,不仅汉奸之依照法定手续处理,严格的法制制度之建立,财政税收之严格统一与正规化等,均难实行,即对于敌伪政权,敌伪组织及敌伪之各种设施,必要时亦不得不采取两面政策应付,因此虽应对之分别进行瓦解、分化、争取、打击或相机抵制,却难一律摧毁或坚决反对,在纲领中应同时照顾这些情况。
  五、在环境日益困难,游击区日益扩大的条件下,应争取先机,积极缩编,健全游击队,加强民兵组织和训练,并由政府和主力军尽量供给民兵以武器弹药,方能广泛开展群众游击战争,以配合主力及游击队打击敌人的蚕食政策与扫荡,以达缩小敌区扩大或保持我区之目的,不必提出实施志愿义务兵役制问题,因实际上今天很困难实行,反可给敌利用来欺骗群众。
  六、在目前边区斗争条件下,不仅要教育民众尊敬爱护与帮助军队,更应教育部队爱护尊敬并帮助老百姓,使军民同心同德,共赴国难,这点在今后极端困难的环境下有重要意义。
  七、有些过高而难实现的办法不应提出,如允许战后实行薪俸制及减轻人民负担等,这在将来是无把握的。
  八、关于保障人权中之逮捕拘讯处罚问题,在今天敌后斗争形势下,除第六条所规定者外,应加上在敌人扫荡时及游击区等特殊情形之下,经政府授权者不在此例的意思。
  (丙)以上所指各点,在你们起草参议会宣言望加以注意。
  中央书记处
  一月十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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