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
特务之多,原不足怪。在德意日法西斯国家及其附属国与占领地,欺骗与强迫千百万青年加入法西斯组织,并为其服务。中国买办封建的法西斯化的国民党,虽有抵抗外国法西斯侵略的作用,但从一九二七年以来就是反共反人民的,设立了庞大的特务系统。抗战期间,虽则一面利用共产党抗日,但是一面又极力反共,欺骗与强迫广大青年加入其组织,并将其中一部分变为职业特务,从事于反共破坏活动。日本法西斯则利用中国人作特务,其数量亦是很多的。故特务是一个世界性群众性的问题,不认识此点,就不能采取正确方针。
这一次我党在整风中审查干部,并准备进一步审查一切人员,不称为肃反,不采取将一切特务分子及可疑分子均交保卫机关处理的方针,而采取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的方针,就是因为这是一个群众性的问题。离开了机关学校部队工厂农村的广大群众及其各级联系群众的强有力的干部,就无法最妥善地最澈底地解决这个重要问题。
上述首长负责的整个方针,是和内战时期曾经在许多地方犯过的错误的肃反方针根本对立的。这个错误方针,简单地说来,就是逼供信三字。审讯人对特务分子及可疑分子采用肉刑,变相肉刑及其他威逼办法;然后被审人随意乱供,诬陷好人;然后审讯人及负责人不加思索地相信这种绝对不可靠的供词,乱捉乱打乱杀。这是完全主观主义的方针与方法。抗战时期,山东湖西地方的错误肃反事件,也是重复这种方针与方法的结果。这种错误思想的余毒,在许多干部中,特别是在保卫工作干部中,至今还是严重地保存着,只有采取上述首长负责的整个方针,才有充分可能肃清这种主观主义的错误思想,而使这次审查干部乃至审查一切人员,达到最妥善最澈底之目的。
首长负责,就是将大多数有问题的人留在各机关学校部队,信任与责成当地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审查(但若干被坏人掌握的部门不在此例,对于这些部门,必须首先改造领导)。延安是分普通,反省,保卫三种机关进行这个工作的。对于有问题的人,责成普通机关即各党政军民学机关自己处理的约占百分之八十;送反省机关,例如西北公学,行政学院处理的约占百分之十;送保卫机关,例如社会部,保安处,军法处处理的(逮捕审讯)约占百分之十。三者在整个审查过程中又互相交流,某些人由普通机关送入反省及保卫机关,某些人在反省与审查清楚并表示改悔之后,又由反省及保卫机关送回普通机关。凡在普通机关及反省机关的特务分子及嫌疑分子,大多数均照常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及学习岗位上,仅为保障机密,妨〔防〕止破坏及自杀,才将某些人移动工作,或加以监视。各机关学校均严密地组织自己的自卫军,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成严,除可靠人员携带通行证得互相出入外,一切有问题的人都暂时禁止个人外出自由,只许随大众集体行动。
自己动手,就是从当地最高负责同志至各伙食单位的首长,均须亲身参加审查干部的大会,小会,劝说,询问及研究,以便收集经验,指导运动。空口指挥,坐着不动的官僚主义态度,是错误的。
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就是从每一伙食单位的全体人员中,以最可靠的一个行政首长为中心,围绕着他组织几个人的小核心,再围绕着小核心组织十几人乃至几十人的中核心,大核心,围绕着这些核心乃是广大的群众。大多数有问题的人,均须经过核心组的谈话与群众的质问,劝说,斗争及开展热烈的坦白运动。各级核心即是各级学习委员会及支部委员会与小组长,这些人须是完全可靠的,而且是从整风及审查干部过程中逐渐地形成起来的。
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就是各级领导人员,除在当时当地一般地提出审查任务并推动大家去做之外,还必须选择个别单位,集中力量,给予突破,才能取得经验,造出范例,推动其余。然后再对所有各单位一个一个地给以具体的总结与指示,经常不断,耐烦耐劳,审查工作才能澈底收效,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调查研究,就是调查与研究每一个人的历史,找出其矛盾,发现其问题。每一单位,须由领导核心根据所有人员平日的言行,经过慎重考虑,拟定两种名单,一种是估计无问题的,一种是估计有问题的,经过上级在慎重考虑后的批准,然后对于有问题的,一个一个地,予以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禁止主观主义的逼供信方法。
分清是非轻重,就是用调查研究方法,第一,分清其是不是两条心的特务,或叛徒,或隐瞒自己参加过其他党派的人们,决不可把半条心的人(共产党员,但有非无产思想及犯错误者)与两条心的人混为一谈;第二,分清其犯罪之轻重,或者是情节很轻的普通分子(占多数),或者是情节较重的中等分子,或者是情节很重的头等分子(后二者占少数)。不可以为凡被提出的一定都是特务,或都是重要特务。每一个被提出的人,虽被提出或被逮捕,但他究竟是不是特务及是轻是重,全靠我们用调查研究方法,搜集材料,加以分析,才能清楚,这就是分清是非、分清轻重的任务。如果是被冤枉了的或被弄错了的,必须予以平反,逮捕的宣布无罪释放,未逮捕的宣布最后结论,恢复其名誉。在审查运动中,一定会有过左的行动发生,一定会犯逼供信错误(个人的逼供信与群众的逼供信),一定会有以非为是,以轻为重的情形发生,领导者必须精密注意,适时纠正。对于过左偏向,纠正太早与纠正太迟都不好。太早则无的放矢,妨碍运动的开展;太迟则造成错误,损伤元气,故以精密注意,适时纠正为原则。
争取失足者,就是对开一切大小特务,叛徒,或被日本被国民党一时利用的普通分子(占多数),原则上一律采取争取政策,即宽大政策。延安审查出二千多人(其中有一部分人被弄错了或被冤枉了,准备在最后清查时给予平反),至今未杀一人。其罪大恶极,反复无常,绝对坚决,不愿改悔者,自应处以极刑,但这种人是极少数的。前方及边境地区环境特殊,或对某些个别分了有早日镇压的必要,但总方针应是毫不动摇地,千方百计地,耐心地,热情地,争取他们。在大会小会及个别谈话中,向他们说明,世界法西斯末日已到,国民党腐败黑暗,决无前途,共产党则光明正大,前途无限,从思想上瓦解他们。延安经验证明,绝大多数这类分子都是能够被我们争取转变为一条心的,许多人且转变得很好。整风的任务就是将半条心的人们转变为一条心,审查干部的任务就是将两条心的人们转变为一条心。日本及国民党很久以来就采取争取与软化共产党员为其服务的反,革命方针,很少杀人。我党必须采取争取大部至全部特务分子为我们服务的方针,否则我们就是失败的。不要有怕特务跑掉的恐惧心理。当然不是故意放纵,让其跑掉,但是不可因怕跑掉而主张多杀。在某种情形下,宁可让他们跑掉,亦不可多杀人,跑掉是比杀掉为有利的。只有少捉不杀,或少捉少杀,才可保证最后不犯错误。留得人在,虽有冤枉,可以平反(确实冤枉的必须平反,绝无犹豫余地)。多捉多杀,则一定会犯不可挽救的错误。
培养干部,就是应该从一切参加审查及被审查的人员中,培养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人学会调查,研究,侦察,讯问,审查等一全套的理论与技术。例如延安三万党政军,一万老百姓,应该培养出四千至八千人善于这一套。从一九四三年四月起至八月止,延安头一期参加审查工作的一万干部及数千杂务人员中,已经培养出二千多个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了]保卫工作神秘化的观点,才使特务不容易再侵入,才为将来准备了大批的锄奸干部,肃清,争取并改造许多的特务破坏分子。在培养干部的任务中,应该包括党员与特务两部分人在内,就是说,不仅要注意培养共产党员(这当然是主要的),而且要着重注意,将反革命特务分子转变为革命的锄奸干部,愈是大特务,转变过来就愈有用处。这个政策,日本及国民党也是很早就采取了,用以对付共产党,并且收到了成效。延安几个月来已经争取一大批特务分子,很好地转变过来为我党服务,便利了我们的清查工作。
教育群众,就是在此次审查干部以及进一步审查一切人员中,一定要发动广大群众与核心骨干一起进行。这样,不但培养了干部,而且使群众有了充分的经验,积极性发扬了,眼睛打开了,觉悟性提高了,党才真正巩固了。如果没有群众的发动,参加,受锻炼与提高觉悟,党的真正巩固是不可能的。脱离群众,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审查干部,也一定是达不到目的的,我党过去在审查干部问题上所犯极端恶劣的形式主义的错误,其根本原因就是在组织问题上的右倾观点与审查干部时的脱离群众,为了培养干部与教育群众,一般地上级不可代替下级,此地不可代替彼地。例如中央局或区党委,如果代替下级审查一切有问题的人,一则全部代替是不可能的,二则即使可能(例如代替下级审查大部分干部),也会使地委,县委,区委及乡村支部袖手旁观,毫无审查干部,审查党员,审查其他坏人,肃清反动分子的经验,并使有问题的人脱离当地群众,脱离工作岗位,而不易审查清楚。从沦陷区调人来根据地审查是必要的,在根据地内抽调一部分人集中审查(例如进党校,抗大,或开整风班)也是必要的,但一般地代行下级,代替他处,则是错误的。为了防止下级发生偏向,上级事前应作充分的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并派人行去帮助,调人上来研究,密切注意,毫不放松,就可以解决偏向的问题。
以上指出了主要的方针与经验,希望谷地同志研究采用,并依据你们的具体环境,创造你们自己的经验。
根据各地材料,各地整风须延长至一九四四年,审查干部可在整风中参杂着进行。凡发现了特务活动并且有了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的地方,就可动手审查他们。先从一部分重要机关开始,取得经验,并巩固这些机关,然后逐渐推广干其他部门及其他地方,决不可普遍地回时进行。在那些还没有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的地方,在领导机关掌握在坏人手里的部门或地方,便决不可轻易发动审查干部。这类地方,仍然应该着重整风或改造领导,准备审查干部的必要条件。
根据中央档案原件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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