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总部命令第三号

延安总部命令第三号


  为配合蒙古人民共和国军队进入内蒙及绥察热等地作战,并准备接受日“蒙”敌伪军投降,我命令:
  一、贺龙所部由绥远现地向北行动。
  二、聂荣臻所部由察哈尔、热河现地向北行动。
  总司令朱德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九时
  根据1945年8月12日《解放日报》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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