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总部命令第七号
当我解放区抗日部队进入敌伪侵占之城镇要塞后,我命令各部队司令员负责实施下列紧急军事管制:
一、规定管制区域,指定警戒部队,委任卫戍司令,负责实施军事戒严。
二、划出安置俘虏及日本居留民区域,实施军事管制。
三、登记及逮捕战争罪犯及卖国奸贼。
四、控制一切军事性质的机关、仓库、工厂、学校、兵营及要塞,严禁自由出入。
五、控制一切轮船、火车、军用汽车、水陆码头及邮政、电话、电报、无线电机关,实施严格军事检查。
六、控制一切军用和商用的飞机场及其仓库,派兵驻守,严行保护。
七、维持秩序,保护居民,严防反动破坏分子及残留敌探汉奸进行破坏活动。如有发现,应行军事制裁。
八、居民中如有抗日武装组织,应令其报告人数武器,归该地区卫戍司令指挥。
九、通告居民不得藏匿敌伪分子及散枪武器,一经发现,应予严惩。
十、管制粮食、煤炭及水电,严禁奸商囤积操纵。
总司令朱德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一日十八时
根据1945年8月12日《解放日报》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
精选专题
精选文章
- 李晓江:立足新发展格局 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
- 【理响中国】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 向广袤森林要食物,让中国饭碗更丰盛
- 让文化遗产“守得住”“传下去”“活起来”
- 一季度“GDP增长5.3%”彰显中国经济韧性与活力
- 新质生产力系列评论之十一丨新时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三重逻辑
- 乡村博物馆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力量
- 竞速“空中新赛道” 安徽加速起飞
- 向“新”而行 消博会持续释放溢出效应
- 让传统村落“形神兼备”实现“活态传承”
精选视频
彭谦:“十二个必须”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的“十二个必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路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的根本保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坚持正确道路
立足新发展格局 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