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对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领导的指示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加强对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领导的指示


  (一)全国各地自解放以来,对教育普遍地进行了改造整顿工作,在课程的改革上、政治思想的进行上,均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最近在新区土改政策的学习中,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偏向和缺点。如湖南省部分中等学校搬用农村斗争的方式,斗争教员,斗争学生,甚至有因校长是地主,学校里发动斗争会罚他跪六小时的,严重地违反争取、团结、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使得人心惶惶,多数教职员不敢暴露思想,达不到改造提高的目的。有的地区并在整顿旧教育过程中,对原有教职员,采取打击和清洗的办法,任意撤换校长和教员,以致人人自危不能安心工作。湖北省部分地区大量动员教职学员去搞中心工作,妨碍了系统教学的正常进行;而该省教育厅在其布置土改学习的通知中,竟错误地规定要在学校中“严格检查教职员中过去和现在,有无瞒田夺佃、私卖倒算、欺压农民等行为”,“若不坦白承认错误而发现上列情事时,就必须送交当地政府依法惩办。”如按此种精神执行,势必促成在学校中对地富家庭出身的教职员进行清算斗争,而杜绝他们进步的机会,结果将会影响文化科学的正常开展,使学校陷于混乱,影响教育前途甚大。
  (二)各地文教机关和学校,必须彻底认识:对旧教育的改革,易一个长期而细腻的工作,拖延改革固然是不对的,性急粗暴草率从事也是不对的,应该是有计划有步骤而且谨慎地进行;对教职员和学生,不管其家庭出身怎样,均应本争取、团结、改造的政策,通过教育说服的方式,积极鼓励其前进,切勿以斗争、孤立、强迫反省,或单纯清洗的办法来处理。
  (三)前述各地区之偏向,虽已由有关领导机关及时纠正,但各地文教机关应该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各级学校之领导,提高警惕深入检查,防止性急粗暴的偏向发生;另一方面应认清团结知识分子是为得要改造、求进步,而不是姑息妥协;因而必须注意坏分子借口团结知识分子的政策,在土改中钻政策空子的不法行为,以免人民的学校脱离人民,并影响人民政府的威信。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法令
  汇编》(1949一1952)刊印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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