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给毛泽东主席的报告

关于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给毛泽东主席的报告


毛主席: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于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开幕,四月九日闭幕。出席会议代表,共四百九十人,其中东北四十二人,华北七十二人,华东七十九人,中南七十九人,西北四十三人,西南四十一人,人民解放军五十一人,党中央直属机关二十五人,全国群众团体直属机关十人,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四十八人。大会主席团由刘少奇、周恩来、陈云、彭真、王稼祥、陆定一、李立三、蔡畅、王从吾、李维汉、冯文彬、肖华、马文瑞、刘秀峰、于江震、胡立教、钱瑛、陈伯村、曾三、贾震,安子文等二十一同志组成。大会首先由刘少奇同志作报告,经过分组讨论、大会讨论,最后由刘少奇同志作了结论,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及“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 
    大会讨论了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发展新党员、干部管理制度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的业务和机构等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关于整理党的原来的组织和发展新党员的问题。大会最大的收获是与会同志对党员的条件与党员的标准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关于党员的条件与党员标准,在我们党内,虽然没有人否认党章的规定,也没有人公开主张要降低党员的标准,但某些党的组织和某些党员在认识上、和在接收党员的工作中,实际上是犯了降低党员标准的错误的。如有的把“拥护共产党”和“跟着共产党走”作为党员的主要条件;有的把贫、雇农成份和生产积极作为党员的主要条件。不少地方事前不进行关于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把不够党员条件的人,大量吸收入党。在这次会议的讨论过程中,也还有人对刘少奇同志关于坚持和提高党员标准的报告提出怀疑。如有人说:“没有这样多的一批党员,要取得现在这样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如果过去按标准发展,一定没有现在这样多的党员,那我们的工作行不行?”也有人说:“即使降低了党员标准,是不是就是原则的错误?既是原则的错误,为什么还说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我入党时就不合乎条件,现在当了干部;过去党员不够条件接收进来经过教育后,许多成为好的干部,现在是否一定要提得这么高?”还有人说:“把党员标准提得这样高,在中国能否实行?”“按照这样的标准来建设党,恐怕要在二十年以后。”此外,部分同志对于党员标准提得这样高,入党手续这样严,在发展党的工作上表示没有信心。经过大会的讨论和刘少奇同志的结论,基本上解决了这些问题。 
    兹送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及《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两文件,请审核。 
                                                    安子文 
                                                    五月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释 
    〔1〕 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中共中央将此件发给各中央局并转各级党委,指出:“可在党内立即进行传达并开始施行”。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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