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转河北省委《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几项政策问题的指示》

中共中央批转河北省委《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几项政策问题的指示》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河北省委《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几项政策问题的指示》,基本上是适用的。原指示的附件《邢台县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牲口私有伙用办法的经验》,也很好。现在一并转发各地供参考[1]。应当着重指出:合作经济中贫农中农之间的互利政策乃是贯彻自愿原则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巩固去冬今春新发展的合作社,必须有计划地对各个社的具体政策,特别是对贯彻互利政策和自愿原则的情形,做一次检查。
  一、经验证明:在初办社的时候,或者在合作社生产还没有显著提高和社员的经济力量尚差的情况下,对社员牲口入社采取私有私喂由社租用雇用的办法,是更为有利的。河北省委研究了邢台的经验,决定有领导有步骤地提倡和推广这种办法,并对某些业已实行牲口折价归社,致负债过多,草料缺乏,影响牲口瘦弱病亡的合作社,分别情况进行教育和说服工作,使之改变为社员私有私喂由社租用或部分归社公有部分转为私有的办法,是合乎实际的。牲口采用租用雇用办法的时候,所付租金,一般应明确规定给以相当于当地社会畜租一样的报酬,使畜主除去牲口消耗之外,尚有利可得。但是,在提倡和改变为私有公用办法的时候,必须注意:不可生硬强迫,不要拘泥于上边订出的统一规格,不要无准备地一声号令说改就改,遗留下许多争议不予解决,反而影响社的巩固。如果有一些社组织基础和经济条件都比较好,对牲口归社所折价款和偿还期限的规定比较合理,贫农社员负担得起,就不要一律改为私有;其中有的未认真按约定期限偿付价款,则应督促它切实执行约定,不再失信于社员,并消除一般农民对发展牲畜的怀疑和顾虑。
  二、土地报酬不论采取比例分益制还是定量分益制,均应固定一个时期。为了使土地报酬更趋合理,对于那些单纯按照负担产量作为入社产量的合作社,也须考虑加以改变。因为农业税的负担产量是以土地质量为标准评定的,而同等质量的土地由于经营的好坏实际产量并不一定相等,那些占有实际产量较高的土地的农民(主要是中农)对于单纯按负担产量评产入社是不满意的。如果改为按常年实际产量评定,同时注意对那些因无力经营而产量低于同等质量土地者加以适当照顾,这样做可以取得多数社员的拥护。此点请加研究。
  三、按入社土地分摊的生产底垫,不要摊得过多,要以大多数社员出得起为限,再加上国家对贫农的低利长期贷款的扶助,贫困社员分摊不起的问题大体已可获得解决。河北省委指示:“个别特别贫困者,经社员公议,可少交或免交”的规定可以删去;因为分期缓交是可以的,而少交免交则容易引起中农不满。
  本件及附件可登党刊
  中 央
  一九五五年七月六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释
  [1] 河北省委《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几项政策问题的指示》和《邢台县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牲口私有伙用办法的经验》本书从略。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