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建设概况

军事建设概况


  国防委员会自从上一次开会以后,已经很久没有开会。毛主席指示,要我将这一时期在军事建设上所做的工作,向国防委员会作一概括的汇报。为了便于研究起见,拟分做以下六个问题来讲:一、军事建设的方向和步骤;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三、军队建设;四、如何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问题;五、国防工程建筑[1];六、军事科学研究工作。
  军事建设的方向和步骤
  关于军事建设的情况,我想先从军事建设的方向和,步骤谈起,因为这是我们进行工作的总前提。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是从以下两方面的情况出发的:第一,是我国武装力量的任务;第二,是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发展情况。就是说,既要考虑到需要,又要考虑到可能。
  我国武装力量的任务,宪法上规定的很明确,就是“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为了完成这个重大的任务,在军事建设上,我们就需要把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原有的基础上,建设成为一支优良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就需要把旧中国没有防御设施的情况,逐渐改变成为一个具有充分防御设施的国家。这样的军队建设和防御设施,就是我国军事建设的方向。这个方向是必须要实现的。
  怎样实现,需要经过什么步骤,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就建设现代化的军队来说,在装备上如果想达到现在苏联军队或美国军队的标准,就是很不简单的事情。拿美国来说,他们在一九五七年度的直接军费预算,就是三百六十亿美元,折合人民币将近九百亿元,相当于我国一九五七年国防费用预算的十六倍。很明显,建成这样一支现代化的军队,目前我国的财力、物力都是办不到的。再就国家防御设施来说,我国面积这样大,海防线和边防线这样长,要想在海防、边防和内地把防御现代武器的设施都搞起来,在短时间内也是不可能的。
  不仅如此,从我国当前总的情况来考虑,也不应当将过多的财力、物力用在军事建设上。道理很简单,虽然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各方面建设的发展都很快,人民生活也有显著改善,但是我国目前在工农业生产水平上,毕竟还很落后,我国人民的生活,毕竟还很不富裕。这是一个根本问题。这个根本问题得到适当的解决,军事建设就有了巩固的基础。这个问题如果解决得不适当,现代化的军事建设搞得过多过急,同国家经济建设不相适应,反会害多利少。当然,只注意经济建设,根本忽视军事建设,也是有害的。
  从国际形势来说,我们是从各方面努力争取国际形势走向缓和的。我国处理国际事务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制止新的大战爆发,使全人类能够免于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浩劫。我国的这种和平外交政策,是和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致的,也是和许多爱好和平的国家和各国人民相一致的。帝国主义内部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对于发动新的世界大战,在认识上也有分歧。只要我们继续加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努力执行和平外交政策,团结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新的大战是可能制止的,至少是可以推迟的。当然,我们绝不能只看到这一面,还要看到在帝国主义阵营中,某些国家和某些人物对发动战争很有兴趣,并且在实际上准备着战争。因此,我们就应当看到帝国主义发动战争的可能性,就应当有随时应付突然事变的准备,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积极进行军事建设的工作,不能放松应有的警惕。如果不足够地估计到这个方面,也是非常危险的。
  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步骤和分期完成的办法,来实现我国军事建设的方向,是比较妥当的。首先搞一些迫切需要的建设,然后有条件时搞那些比较需要的建设,发现帝国主义完成战争准备确有征候向我国进攻的时候,再适时地集中力量,扩大军事建设。这样的步骤,既可以保证我国能够有一定力量随时应付突然事变,又可以不致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正常发展。这几年来,各方面的工作,基本上就是按照这种精神进行的。但在建国初期,由于我们经验不足,特别是由于朝鲜战争的影响,对于改进军队装备曾经有一段时间要求过多、过急。这种情形,到一九五四年就已经发现,并已获易改正。
  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
  战略方针是关系到军队建设、军队训练和战争准备的根本性质的问题。这个问题,全国革命在大陆上胜利以后,在抗美援朝战争当中就已经明确了,我国在军事上应当是战略防御的方针,而不是发动战略进攻的方针。但是这种防御,不应当是消极防御,而应当是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
  为什么我国的战略方针应当是防御的?我们是这样考虑的:确定军事上的战略方针,必须根据军事服从于政治的原则,不能单纯从军事方面来考虑,必须从我国的根本性质和根本政策来考虑。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在我国已经基本上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基本上消灭了依靠战争和掠夺殖民地发财的资产阶级,因而我们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根本不会产生侵略别的国家的因素。我国当前的总任务,是要团结全国人民,加强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持,努力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争取一个相当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把我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们不需要对别的国家发动战争。我国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主张以著名的五项原则来建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张以谈判的方式而不是用战争的方式来解决国际间的各种争端。国际间的问题,只要有和平解决的可能,我们就决不主张用战争的方式解决。我国的性质、任务和外交政策,都很清楚地说明,我们的战略方针只应当是防御的。首先发动战争去进攻别的国家,是和我们国家的性质、任务和外交政策根本相违背的。
  为什么我们采取积极防御,而不能采取消极防御呢?因为消极防御在战争爆发之前,既不从积极方面设法制止战争的爆发或推迟战争的爆发,而在战争爆发之后,他们也不善于在战役和战术上采取积极的行动去打破敌人的进攻,只是企图用消极防御或者单纯防御的方法来阻挡敌人的进攻,其结果则只有到处招架、到处挨打,使自己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这种消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我们是不能采用的。与此相反,我们一贯执行的是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例如在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帝国主义首先霸占我国的台湾,不顾中国人民一再警告,大举北犯,越过“三八线”,进逼鸭绿江,威胁我国东北的安全。我国人民即适时地组织志愿军,开赴朝鲜同朝鲜人民军共同抗击侵略军。这不仅是“以战止战”的英明措施,而且也是积极防御的实际运用。又如我国给予某些兄弟国家和其他中立国家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对于扩大“五项原则”的影响,抵抗帝国主义的侵略,维持国际和平,制止战争,也是有重要意义的。这些正义和友好的行动,对于那些在政治上有狭隘民族主义情绪的人们,在军事上有消极防御思想的人们来说,是不容易理解的。但是,对于真正爱好和平的人们来说,就非常容易理解。
  对于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我们是这样理解的:就是说,在战争爆发之前,我们要不断地加强我国的军事力量,继续扩大我国的国际统一战线活动,从军事上和政治上来制止或推迟战争的爆发。当帝国主义不顾一切后果向我国发动侵略的时候,我们要能够立即给予有力的还击,并在预定设防地区阻止敌人的进攻。在实施这个战略方针的时候,就是要在沿海重要地区构筑坚固的工事,要制定歼灭敌人的战役和战略空降的计划,要加强侦察手段,争取能够预先发现敌人发动战争和使用大规模杀人武器的征候,以便减少敌人突然袭击所加于我们的各种破坏和损失,并且保证我军第一线和纵深的部队能够适时地进入战斗,掩护全国由平时迅速转入战时状态。就是要在战略部署上掌握强大的机动部队,能够在战役和战术上适时地组织反攻和进攻,配合沿海守备部队消灭和消耗敌人,歼灭敌人的空降部队,完成战略积极防御的任务。只要在战争开始时期的三至六个月内,我们能够顶住敌人的几个连续进攻,能够将敌人的进攻限制在预定地区,把战局稳定下来,迫使敌人改变速战速决的战略方针,同我们进行持久作战,我们就可以逐渐剥夺敌人在战略上的主动权,使我军逐渐掌握战略上的主动,然后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的进攻。
  在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下,可否先发制人呢?就是说,当我们发现敌人立即要向我国大举进攻的时候,我军是否可以首先出动到敌人领土上去打击敌人呢?我们认为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本来敌人是发动战争的祸首罪魁,只要敌人挑起战争,就会立即引起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反对。如果我们不等敌人先动手,就首先打进敌国的领土,那么,我们保卫祖国战争所具有的正义性,就很难取得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谅解,就有利于帝国主义把发动战争的罪名加到我们头上,使我们失去广泛的同情和支持,使敌人获得政治上的资本。这是得不偿失的。而且首先动手,也不是战争胜败的决定因素。战争的胜败,最终还是由国家的政治制度,生产力发展的程度,人民对战争的态度,以及军队的士气、军队质量和数量、军队指挥人员的组织能力等等的总和未决定的。历史上的战争,特别是德、日、意法西斯集团的覆灭,都是很好的证明。当然,由于原子武器、氢武器等新式武器带来的高度毁灭性,在战略上采用先发制人的手段所给予对方的破坏和困难,毫无疑问是大大地增加了。在这方面,我们应当有充分的估计。不过还应当认识到,这些新式武器,虽然可以大量地破坏对方的军事设施、国防工业和经济中心,甚至可以破坏对方的深远后方,但是仍然无法毁灭对方的一切潜在力量。特别是对于大国,对于具有充分的现代战争准备的国家,更不可能依靠这些新式武器和突然袭击的手段去达到迅速结束战争的目的,何况氢武器也不是帝国主义阵营所独有的。以上这些,只是从战略范围来说的,至于敌人向我国发动侵略战争之后,在战役上和战术上,我们不仅不反对采用隐蔽突然的进攻方式坚决打击敌人,而且还要提倡这种作战方式。这是不能和战略问题混淆的。
  军队建设
  根据我军保卫祖国的任务和战略方针,我军应当建议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的革命军队。但是正像前边说过的,目前国家更需要的是发展经济建设,不但不应当用过多的财力、物力来搞军事建设,而且今后的军事费用在国家总支出的比例中还要缩小。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合理地使用有限的军费,保证军队建设任务的完成,就是我军所面临的一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办法,一个是维持军队的原有数量,把有限的国防费用平均地使用在日常生活的消耗上,结果形式上后来是有一支数量庞大的军队,实际上将使我军装备技术水平长期得不到改善,战斗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另一个办法是减少原有军队员额,把军费用于重点建设,加速改善我军的技术装备,加强训练,提高战斗能力。显然,我们只有采取后一种办法才是正确的。所以,我们对军队建设,就采取了裁减数量、加强质量的方针。
  从军费开支来看,一九五六年我国军费的开支是六十一亿一千六百万元,占国家总支出的百分之二十。在这里边,用于吃、穿、训练、装备修理、办公杂支、工程建筑、动员复员的费用,占去了大部分,而用于装备购置费用的只占一小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想迅速提高军队的装备质量,是很困难的。一九五七年度的军费预算是五十五亿二千三百万元,较一九五六年度减少将近六亿元。在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前两年中,还要准备进一步减少。因此,我们针对这种情况,从今年开始,准备进一步裁减军队的数量。准备裁减的人员,主要是各种平时没有迫切需要的勤务部队,是些可办可不办的过多的学校,是些工作任务重叠或者可以合并的机关部门,并且在保持足够战斗单位的骨干的原则下,把战斗部队的战时编制转为平时编制。
  在加强军队质量方面,首先来谈一谈如何提高军队的装备水平。在这个问题上,由于军费的限制,我们只能采取重点加强的方针。根据我军战略方针的要求,在陆、海、空三军建设的比重上,需要首先加强空军,因为它在未来战争中,对于有效地配合陆、海军作战,掩护后方组织动员和生产运输工作具有重大作用。我国的空军现在已经拥有一定数量的飞机。今后随着国家航空工业的发展,将还会获得进一步的加强。海军,作为主要装备的舰艇,今后仍以潜艇和鱼雷快艇为主,加强建设,以便在战时打击敌军海上运输和配合沿海防御作战。在未来战争中陆军仍将是战场上的主体。现在我国的陆军,步兵师已经基本上完成了改装,各特种兵也建立了相当的基础,坦克和各种制式火炮已有一定的数量。今后对于陆军中的特种兵(如炮兵、坦克兵、防化学兵、通信兵等)的建设,还将随着国家工业的发展相应地加强。经过一定时间之后,我军机械化的比重就会大大提高。另外,为着应付可能发生的突然事变,陆军装备还进行了一些储备,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可以储备相当数量的步兵通用武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准备再储备相当数量的武器。储备这些武器,对战争初期扩建部队和补充作战消耗,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近几年来,我国的国防工业建设,由于职工同志、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努力,由于苏联兄弟般地帮助,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目前,我国不仅能够生产陆军的各种常规武器,而且已经能够生产飞机、潜水艇、鱼雷快艇和驱潜艇等技术装备。远射程的大口径火炮和坦克,在一两年内也将投入生产。国防工业方面的这些成就,为军队提高装备质量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加强军队质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军队人员的训练。我们在一九五四年就提出了平时军队训练是军事建设的中心,而干部训练又是中心的中心。几年来在部队训练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各军种、兵种的战术、技术水平,都有显著的提高。在培养训练干部工作上,除了组织在职干部学习或集训以外,还举办了专业军事院校一百零八所,其中包括军事学院、军事工程学院、后勤学院、政治学院、各级步兵学校和各兵种学校等。另外还有预备学校五十四所和文化学校七十三所。总共是二百三十余所。高等军事学院,海、空、炮、装甲学院,正在筹建中,已建成的这些学校都已开办了数年,培养出来不少合成军队的军官和专业军官。目前在部队中,已有相当数量人经战斗锻炼的军官经过学校深造,尚有一批经过战斗考验的骨干在校学习。对于保留有战斗经验的干部,一般地是注意到了。同时也开始注意了培养特殊地区的军事干部和少数民族军官。从军官的数量来讲,目前在部队的军官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对于多余的军官,除了为着保留有战斗经验的骨干,准备在军内储备十万到十五万名以外,其余的军官准备逐步转业,退入预备役。
  如何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当研究一下实行什么样的兵役制度。宪法规定的精神,我国是要实行义务兵役制,最近,有些委员和有些同志提出,应当恢复志愿兵制或者募兵制。当然,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现在我先把这方面的情况介绍一下。
  义务兵役制已经实行了三年,共征兵二百万人左右。从征兵的情况来看,是比较顺利的,虽然在要求上是征兵制,但在做法上仍贯彻了政治动员、说服教育的精神,所以广大青年都能在自觉自愿的思想基础上报名应征。原则上做到了三方满意:即群众满意、地方满意、军队满意。在开始推行工作中,虽然也有个别地区因宣传不透,强迫命令引起个别群众逃避兵役的现象,但偏差不大,并且一年比一年有所改善。到目前为止,可以说定期征集工作在人民群众中基本上已经习惯。缺点方面是,每年都要征集和复员,给地方工作增加了一些麻烦;特别是这三年来,义务兵役制度开始推行,又加上每年复员的都是长期在军队服务的志愿兵,安置就业比较困难,显得工作有些紧张。再有,就是这几年对于第二类预备役登记的年龄过多,进行的面太宽,手续过于繁杂,群众感觉不便。县、市兵役机构编制过大,有些干部只搞自己业务,没有主动协助复员军人的工作和参加地方的中心工作。对于新兵就地征集,就地补入部队的原则贯彻不够,新兵调运过多、过远,有些浪费。这些缺点,是必须纠正的。但是,这些缺点并不是征兵制度本身的问题,只是工作方法问题。
  如果改变征兵制度,恢复志愿兵制,就有下列问题需要考虑。例如恢复志愿兵制,无非是为了志愿兵服役的年限可以长一些;但是一个十八岁或二十岁的青年入伍,服务七八年或十来年,复员时已将三十岁,脱离生产过久,没有专业技能,又超过了学习年龄,安置就业比较困难,志愿兵在军队服务过久,婚姻问题也难处理。在待遇上如果低于农民或工人的平均收入,征募志愿兵入伍和巩固部队都有困难。志愿兵制的好处是,在军队服务较久,士兵的战斗技能比较熟练,一旦国家有事,便于扩充军队充当干部,也可以减少每年动员和复员的麻烦。
  选择兵役制度,主要应当考虑如何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问题。志愿兵制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同时,我国兵役法公布前反复征求过人民的意见,实行三年以来人民群众一般是拥护的,经我们考虑暂时不加改变为好,但具体执行工作中的缺点必须改正。
  兵役法公布后,对于预备役士兵的登记和训练,已经开始试行。一九五五年冬,先由总参谋部颁发了一个《预备役军士和兵的登记暂行办法(草案)》。对当年复员的士兵,当年征集多余的应征公民,以及对十八岁到三十岁的男性公民和具有专业技术的女性公民,试行了一次普遍登记。一九五六年全国共登记了三千三百二十七万余人,其中复员军人一百四十一万人。试行的结果,发现登记的年龄太多了,手续复杂,预备役士兵迁居时办理转移手续不便。这些缺点,需要加以改进。
  对预备役士兵训练,为了节省经费和照顾群众生产,采用不脱离生产的方法,一九五六年在农村进行了试点工作。在全国二十七个省市中,选择了三千五百一十八个乡,有四十万四千余人参加了训练。实弹射击,有百分之六十七点二的人及格,成绩还不算坏。训练的时间都在十天左右,在农闲季节进行,对生产影响不大。训练经费,每年每人平均需要三元五角(包括伙食补贴、办工杂支等)。此外,个别区乡在当地驻军的帮助下,还进行了炮兵和防空兵的预备役训练。根据试行的结果看,在有驻军的地方,采用不脱离生产的办法,也可以进行技术兵的预备役训练。
  实行预备役登记训练以后,地方军事部门放松了对民兵领导,致使不少地区的民兵组织有些涣散现象。现在全国民兵还有三千八百一十一万余人,其中基干民兵一千零八十九万余人,有长短枪一百三十二万余支。他们具有革命的战斗传统,对于执行三大任务,即:(一)保护生产;(二)维持社会治安;(三)捕捉空降和海、边防偷潜特务,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旦遇到外国军事侵略,民兵不仅可以辅助和配合正规军作战,并将成为扩编正规军的重要基础。因此,这种人民群众的武装组织,必须很好地加以重视。
  为了改进预备役士兵登记和训练工作,为了发扬民兵组织的革命传统,已经研究了改进这一工作的办法,就是把预备役登记工作、训练工作和民兵工作合而为一,实行民兵即预备役的办法。也就是以复员军人为骨干,结合青年组成基干民兵;其余年龄较大而又适合预备役条件的人编为普通民兵。基干民兵进行定期训练(一般地利用农闲时间进行十天,至多十五天),普通民兵可以不进行定期训练,视情况进行某些必要的训练。因此,预备役的登记范围可以大大缩小,今后只登记当年复员的士兵和参加民兵的青年。基干民兵中除了复员军人以外,如果还有十八岁到二十五岁的青年参加,则全国的预备兵员可以经常保持两千万左右。这样做就基本上解决了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
  对于预备役军官的登记和训练,从一九五六年三月开始,在大连、保定、苏州、昆明四个城市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进行了试验。到一九五六年底,共登记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五名,其中退出现役的军官有四万六千四百八十四名,在退伍的军士和老兵中挑选的预备役军官四万二千九百六十一名。根据试点的结果来看,预备役军官的登记,有必要也有条件继续进行。但登记的主要对象,应当是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复员、退伍的优秀军士。在可能的条件下,可以对复员、退伍的优秀军士,有计划地组织短期训练,使之成为预备役军官。
  军事科学研究工作
  我国军事建设已由初级阶段进入高级阶段,在军事学术和军事技术方面提出很多新的问题。同时,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广泛应用到军事方面,大量毁灭性武器的出现,未来战争的方法和形式都有很多新的特点。为了适应我国军事建设发展的需要,为了摆脱我国军事技术装备上的落后状态,为了有效地保卫祖国的安全,必须积极地展开军事学术和技术研究工作。
  建国以来,我们的军事学术研究工作,主要是比较系统地介绍了苏联的军事科学,编写和改进了我军的共同条令,总结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的作战经验,初步整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各个战争时期的战史资料,收集了一些帝国主义国家的军事材料。但在全军开展军事学术研究工作中,出现过两方面的偏向。前一时期,由于认识落后于现代化军队的发展,对军队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复杂性预见不够,对于学习苏军先进经验有些抵触情绪。这个问题,经过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三年的宣传教育,很快得到了解决。在介绍和研究苏军先进经验方面有了很大开展之后,又产生了某些脱离我国我军实际的教条主义偏向,对于系统地总结我军的经验,结合我国我军的实际情况,继承和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则注意不够。上述两种偏向,主要是由于思想方法的片面性,没有真正了解,学习别国的经验,继承和发扬自己的经验,都只有一个目的,这就是为了依据我国我军当前实际情况,更好地解决建军和将来作战问题。离开我国我军当前的实际情况,抽象地学习外国军事经验和我军过去的经验,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吸收别国经验和继承自己过去的经验,都必须采取批判的态度。既不应当否定一切,也不应当生搬硬套。只有如此,才是真正科学的态度。
  因此,我军今后军事学术研究工作的任务,可以归纳为:继续系统地介绍苏军先进经验,系统地总结我军的军事工作和政治工作经验,研究和编写我国我军的战史资料。并以毛泽东同志的军事著作为指针,参考苏军先进经验,以我国我军现实装备、制度、自然条件为主,照顾我军最近将来装备可能发展的情况,编写自己的军事教范和条令,把我军历史的经验在新的条件下加以恰当地应用和发扬,使之能够贯彻到全军并保持下去。同时,为了战胜敌人,还必须研究帝国主义,主要是美帝国主义的战争潜力、备战措施、战略战术及其特点等。为此,我们已准备成立一个军事科学院,专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在军事技术研究方面,我们应该研究、学习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的各种成就,研究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美、英等帝国主义国家在内的各种技术发明,同时还应与全国工业和科学系统很好的分工合作,以争取在几种重要的技术方面,尽快赶上或接近先进国家军队的水平。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这方面的工作是,已初步建立了航空研究院,电子科学研究院,军事医学科学院,化学防护研究所,军械研究所等。但都是刚刚建立起来,各方面的条件比较简陋。至于核子武器,已准备积极着手研究。在我们尚未掌握这些新式武器以前,需要特别注意研究在使用核子和化学武器条件下的作战防护问题。军队医务部门需要着重研究在敌人使用核子武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等条件下的战场救护和治疗问题。此外,对我军常规武器、器材、被服、装具的研究也需要加强,力求不断改进,以适应新的战争情况。
  根据《彭德怀军事文选》刊印
  * 这是彭德怀在第三次国防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汇报。
    注释
    [1] 国防工程建筑问题,收入《彭德怀军事文选》时已略。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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