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政策的意见

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政策的意见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着政治上、思想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深入开展全民性的整风运动。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报告中指出:“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我们的方针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无论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
  从六亿人口出发,就是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是经济落后的农业国,农民是人民中的最大多数。我国不仅农业落后,工业也很落后,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经济面貌,必须改造落后的农业,要改造落后的农业,又必须首先大力发展工业。这是因为有了一定的工业水平,才能够为改造农业提供必要的条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实行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也就是为改造农业创造条件;也正是由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工业有了一定发展,我们才有可能在现在和今后提出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实行工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
  我国的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政策,必须从统筹兼顾全国人民生活首先是工农生活、适当安排城乡关系这个 基本观点出发,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尽量使大家都有饭吃,并且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工农生活能够逐步地得到改善。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就是对工资水平的安排,不能单纯从工业生产的增长和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发,而必须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发。只有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才能与我国相当低的工农业生产水平相适应。今后要有计划地安排劳动就业,精简机构和精减人员,鼓励下乡上山,广开就业门路,提倡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改造;要正确地安排生产与生活的关系,逐步地缩小工农生活水平的差别,减少城乡矛盾,巩固工农联盟,逐步调整工人阶级内部的工资关系,使领导者与被领导者、老职工与新职工、地区之间、产业之间、工种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合理化,加强工人阶级的团结。
  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尽量使大家都有饭吃,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意思。但是,绝不能将“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误解为可以不根据实际需要,盲目增添人员,随意扩大编制,把三个人的工作分给五个人做;也不能误解为可以不根据按劳付酬的原则,不加区别地对于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实行一样的工资待遇。如果这样做,不仅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积极性,反而会降低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不利于发展生产和改进工作。合理的低工资制应该是:适当地保证广大职工必要的物质生活需要,并且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职工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我们既要反对脱离农民的城乡生活相差过大,又要反对不合按劳付酬原则的平均主义。
  我们在今后必须将劳动就业和精简机构、改革工资制度和逐步改善职工生活、整顿劳保福利和各项生活待遇,这三个方面的问题结合起来统一安排,既要有长远的全面规划,又要有稳妥的实施步骤。同时,在目前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中,就应该经过领导动员群众辩论,将凡是能够由一个地区、一个单位自己解决和改进的问题,实行边整边改,逐步解决。
  现在分别就几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
  一  劳动就业和精简机构问题
  解放以来,由于人民生活的改善、卫生防疫工作的发展、国家救济工作的进行、和平的生活环境四种因素在起积极作用,我国人口的增长是很快的。根据人口普查和公安部历年的人口统计资料,台湾和海外华侨不算在内,一九五二年全国人口约为五亿七千四百多万人,到一九五七年净增六千六百多万人,达到六亿四千多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九千二百多万人(包括由农村转入城市的人口),农村人口五亿四千八百多万人。城镇人口比例为百分之十四点四,农村人口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五点六。人口平均每年净增率约为百分之二点二。预计到第二个五年末,全国人口肯定地将超过七亿,到第三个五年末,很有可能接近八亿。这还需要在这个期间努力进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指导等措施,将人口每年平均净增率控制在百分之二点二以内,而不是每年递增百分之二点二,才能办到。我国人多是好事,但是,由于我国的工农业落后,生活资料增长还比较慢,也给安排劳动就业和改善人民生活带来若干困难和限制。我国旧社会遗留的失业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是,妥善处理新增加的青年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仍然是一个严重的任务。
  初步估算,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城市新增的青年劳动力中包括大学、中等专业毕业生和一般到达年龄的青年在内,需要就业的将有六百多万人。而第三、四个五年计划期间,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比现在还要多。对于我国人口的这一发展趋势,必须有充分认识,才不致缺乏预见。
  根据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各项指标估算,职工总数约需增加五百五十万人。在增加的职工总数中,大约有百分之二十的人,需要从附近农村吸收,这样,约可安排四百四十万城市劳动人口就业。在六百多万需要就业的城市劳动人口中,大约还有二百多万人必须从各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安排,主要是面向农村山区,参加农林业生产。
  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为了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改造,为了今后能够更好地安排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劳动就业,目前在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中,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首先就应该精简机构和精减人员,合理地安排生产人员和非生产人员的比例,并且将精减出来的机关职员和非生产人员尽量设法下放到农村生产中去,一部分人员可以转为生产工人;如果地方需要的话,一部分人员也可以调到下层机关中工作。以北京市为例,在北京市委统一领导、统筹安排的原则下,已经初步拟订了精简的过渡方案,目前正在对下放人员进行动员和安排的试点工作。北京市所属政府、党群、国营工业、手工业、商业、建筑业、国营农场、高等学校、市政、福利等部门,共有行政管理人员和数职员约十四万五千六百一十人,计划精减四万四千八百八十六人,约占全数百分之三十。各企业、事业单位精减的人员大部分可以留在本系统内自行安排,充实基层生产单位,一部分安排不了的人员可以参加郊区农林业生产;行政、党群系统和高等学校抽调出来的人员,除下放到基层单位以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中小学校工作以外,主要是参加郊区农林业生产。最近已下放参加农业生产的有二千四百一十六人,到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的有八百一十六人。
  北京市这种初步的经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可以仿行。除中央机关应该由中央全面规划以外,凡是分设在各地的中央直辖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都应该经过所在地党委统一安排,拟订出精简的初步方案,一方面通知中央主管部门,另一方面进行试点工作。如果行之有效,并且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那么,在那个地方就可以推广。
  为了安排城市多余的劳动力,首先是安置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精减出来的职员和非生产人员,必须从多方面开辟劳动就业的出路。
  第一,他们的主要就业方向,应该是下乡、上山,参加农林业劳动。有许多地区反映,目前农业合作社的劳动力还是不足的,大中城市和工矿区附近的农村,劳动力更感不足。根据北京市的计算,全市郊区共有四百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共约有四千个生产队,每个队约可安置三个人,平均每个社约可以安置三十人。现在全国共有七十五万个社,只要每个社能够安置五个人,全国就可以安置三百多万人。当然,全国各地农村需要劳动力的情况是不平衡的,而且必须有计划地分期地进行,才能安排适当。从现在起,各省市都应该利用整风机会,实行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就应该积极推广。今后全国各地必须采取积极发展农林业生产、巩固农业合作社的方针,大力提倡深耕细作,兴修水利,积肥造肥,发展副业,开发山区,垦荒造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实行多种经营。农林业生产发展了,不仅可以减少农民进城,而且可以大量容纳城市多余的劳动力。同时,还需要采取鼓励下乡上山的各种政策和措施。例如,整顿职工福利待遇,实行请假探亲办法,缩小城乡在油、肉、布供应上的差别,建立高等和中等学校在学和毕业的学生必须参加体力劳动首先是农林业劳动的制度,等等。
  第二,贯彻执行退休制度和新学徒制度。根据估算,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超过劳动年龄的职工,绝大部分是城市的职工,每年约占城市现有二千万职工的百分之零点六五,五年大约有六十五万人左右。如果这一部分人大部实行退休,他们所得到的退休金平均约占他们原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五左右。在实行新学徒制度以后,学徒津贴降低,每个退休职工余下来的工资,可以多吸收一个到两个学徒,这样就大约有一百万左右青年劳动力可以就业。为着鼓励年老职工退休,可以采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收他们的子女就业的办法。
  第三,扩大城市就业的门路。除了手工业、服务性行业可以容纳一部分劳动力以外,估计实行新学徒制以后,这些行业还可以多吸收一些学徒。此外,还可以组织废物利用、废品回收等方面的生产,安置一部分劳动力。家务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参加家务劳动也是光荣的。我们应该提倡妇女参加家务劳动,造成一种社会风气。家庭妇女能够勤俭持家,把家务搞好,使丈夫子女能够积极从事各种劳动,同样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而丈夫子女所得的工资,也有她们家务劳动应得的代价在内。
  第四,控制城市人口的增加。新建的工业和基建项目,应该适当地分布在沿铁路线、沿河流的中小城市,接近农村,不宜于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同样,新建的中学也应该尽量分布在乡镇和农村,不宜过分集中在城市,以便利农民子弟走学。同时,在中小学校中应该加强农林业生产的教育,使学生毕业后容易留乡参加农林业生产。目前我国一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已经有十三个,上海已达七百万人口,北京已达四百万人口,今后对于大、中城市的发展规模必须进行研究规划,教育职工尽量将家属留在农村,动员已经进城的家属还乡生产,努力控制城市人口的增长。
  第五,在工业建设的方针和技术政策方面,也要考虑到便于安排劳动力的因素,全面计算投资和经济效果。在建设项目的安排上,不能单纯追求大企业,一般应该采取 大、中、小结合的方针,并且有些项目应该以中小型为主,自然也有些项目是以大型为主的。这样,既可以在有决定性的企业上采用现代技术,又可以大量建设中小型企业,增加生产,安排就业。在一般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中小工矿企业中,不应该追求过高的机械化,而应该充分利用人力、畜力和现有设备的潜力。
  劳动就业、精简机构、面向农村山区的问题,将是今后相当长时期的艰巨任务,而改造知识分子成为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中一项重大任务。在这些问题上,困难是存在的,但是,依靠我国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在发展工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从多方面开辟就业和改造的门路,这些问题是可以逐步得到解决的。我们相信,只要我们能够合理地适当地解决这些问题,就一定能够充分发挥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的积极作用,就一定能够更顺利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  工资问题
  根据对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资问题的分析和前面所讲的处理劳动工资工作的原则,现在对于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工资水平和工资制度问题提出下列几个意见。
  第一,工资水平的安排。
  八大建议[1]提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职工平均工资将增长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但是,根据现在对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工农业生产、国民收入、劳动生产率和生活消费资料的增长指标的综合估算;同时,考虑到目前有百分之二十五左右的职工的工资水平已经偏高,为了调整工农关系、新老关系,这一部分职工的工资只能少增、不增甚至略有下降;加上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加的新职工绝大多数将实行新学徒制度,斜的普通工、勤杂工的工资待遇和新的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的工资待遇,因此,全体职工平均工资在今后五年内将不可能达到八大建议中预计的水平。这就是说,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约有五百多万新职工的工资水平将低于现在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在现有二千四百万职工中,约有百分之二十的职工不增加工资,约有百分之八十的职工增加工资。这样做,五年内职工的平均工资,如果增长百分之十的话,那么,约有百分之八十的现有职工的平均工资将可增长百分之二十二左右,如果增长百分之十五的话,那么,约有百分之八十的现有职工的平均工资将可增长百分之二十九左右。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如果大多数农业生产合作社赶上或者超过当地富裕中农的生产水平和收入水平,到一九六二年每一农户年平均收入比现在的年平均收入三百元左右提高三分之一,而职工的平均工资五年内提高到百分之十或者百分之十五,那么,工人和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相差的距离就会比现在缩小。究竟如何规定才恰当: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在制定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时候,进一步加以平衡后提出。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适当增加工资的条件下,应该对工资和福利作全面安排,改进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改进的方向应该在提高工资水平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直接工资的比重,适当减少附加工资和福利补贴的比重。由于约有百分之二十的职工不增加工资,而过高和不合理的福利待遇又必须调整,这无疑地将会影响到一部分职工的收入。因此,对于这些措施,必须采取谨慎的步骤,并且对于职工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进行全面的计算分析,该增加的增加,该调整的调整。不论增加或者调整都应该进行周密地调查研究,经过群众的充分酝酿讨论,有计划地分步骤地进行。在今后五年内,应该做到现有职工中约有百分之八十的人能够或多或少地增加收入,有技术的老工人能够有较多的增加。
  第二,工资制度的改革。
  实行新学徒制度,是工资制度上一项比较重大的改革。关于新学徒制、职工退休、请假探亲、普通工和勤杂工的工资待遇等六个文件草案都已经印发了,这里不再多讲。但是,应该说明,这都是草案,请大家提意见,有些标准,还是需要斟酌的。
  工资制度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必须由劳动部组织专门机构进行全面研究,并且争取早日拟出改革方案,提到厂矿职工群众中进行广泛讨论。这里我只讲几个问题。
  一、工人的工资等级制度。目前实行的是八级工资制,级别少,而级差较大,好处是可以鼓励学习技术,但是,在不同的产业和不同的工种中,普遍实行八级工资制,是不合适的。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工种(先进和落后,复杂和简单)具体规定不同的工资等级,有的需要增加等级(如技术复杂的工种),有的需要减少等级(如技术比较简单的工种),不宜强求统一,级差系数也应该做适当修改。但是,在同一地区,性质相同的工种的工资等级制度应该统一起来。
  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工资制度。这三方面干部现行的工资制度是不统一的。现行的国家机关干部工资制度,采取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办法,基本上是符合我国情况的。但是,升级制度上有比较严重的毛病,在大鸣大放中职工对去年升级面过大、升级标准不明确、升级不公平等方面的意见很多,必须加以改进。一九五六年大多数企业干部实行了职务工资制,由于企业、科室分类太多,造成干部工资标准过于复杂,工资标准规定过高,出现了领导干部增加工资过多的偏向,虽然已经纠正了(中央决定厂级干部工资增长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三,科级干部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但是,在制度上和工资关系上还遗留了许多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对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干部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关系,也应该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三、计件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度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积极作用,这是肯定的。但是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产供销正常、成批生产、便于定额计算等等,那种认为计件工资制推广得越多越好,而忽视必要条件的思想和作法都是错误的。目前实行计件制的企业,有的条件不够,有的计件面过宽,加以定额落后,定额管理工作薄弱,结果产生许多流弊,不仅影响产品质量下降,浪费工资基金,而且助长了职工中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的发展,影响职工的团结。今后必须具体研究每个企业的条件,凡不宜实行计件工资的就不要勉强实行,实行面过宽的应该缩小,有条件实行的应该加强定额管理工作,克服目前计件工资工作中的各种缺点。
  四、奖励工资和各种津贴制度。目前全国实行的各种奖励、津贴制度,有许多对生产起了积极作用,问题在于名目繁多,彼此重复,有不少是与生产无关的,而且奖励、津贴发放的面很广,金额也高,浪费很大。一九五六年的全国工业工资总额中(不包括附加工资和福利补贴等)标准工资为百分之八十九点四,计件超额工资为百分之二点三,奖金为百分之二点一,津贴为百分之三点七,其他(保留工资,停工工资,生活费补贴等)为百分之二点五。从上述平均数字来看,似乎问题不大,但是,部门之间和企业之间悬殊很大。例如鞍山钢铁公司一九五六年的工人工资总额中,计件超额工资占百分之十五点一二,奖金占百分之四点八六,津贴占百分之五点二,而标准工资仅占百分之七十四点一三;建筑安装和交通运输企业的情况也大体类似,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今后应该结合标准工资的调整,全面地整顿各种奖励、津贴制度,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奖励、津贴,建立确实对于增产节约有鼓励作用而不是助长职工中经济主义倾向的奖励制度。
  有许多同志建议建立工龄津贴制度。工龄津贴对鼓励职工安心于自己的职业,稳定老职工的工资收入,照顾老职工的生活,是有好处的。但是实行的范围、津贴的标准等等都需要慎重考虑,在研究整顿各种津贴制度的时候,应该对于工龄津贴问题也进行系统研究,以便会同提出调整方案。
  三  劳保福利问题
  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对职工的劳动保险和福利事业是国家的长远方针,今后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但是,根据前面分析的劳保福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对劳保福利工作和制度应该着重整顿。整顿的方针是,简化项目,加强管理,克服浪费;改进不合理的制度,适当降低过高的福利待遇;同时提倡少花钱、多办事;提倡依靠群众集体的力量,举办福利事业;提倡用互助互济的办法,解决职工生活中的某些困难问题。
  第一,劳动保险。
  从几年来的情况看,劳动保险制度的建立基本是正确的。但是,制度还很不完善,某些劳保待遇有不切合实际和不够合理的地方。全国总工会已经提出修改的意见,拟将其中考虑比较成熟的部分,首先进行修改,经职工群众讨论后,由国务院发布关于劳动保险待遇的暂行补充规定,付诸实施;同时,进行全面研究,准备修改条例。
  总工会建议扩大劳动保险实施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劳动保险,取消现行的公费医疗和其他各项有关办法,以减少职工中的矛盾。这一建议,将由国务院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后决定。
  第二,医疗问题。
  目前企业享受劳动保险医疗待遇的职工和一部分职工家属,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职工,加上实行劳保合同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总数共约二千五百万人。
  一九五七年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享受公费医疗的七百四十万人中,全年共计门诊一亿一千一百万人次,平均每人每年门诊约十五次,而根据十几个较大的城市调查材料和湖北,河北、四川等省的典型调查推算,在市民中平均每人每年门诊只有三点五次,农民只有二次。每次门诊的医药费平均一点五元,共需经费一亿六千六百五十万元。公费医疗的职工每年平均每千人占用七张病床,共计五万一千八百张。以每床每年利用二百九十六天计算,共计一千五百万天。每天住院费平均三元,共需经费四千五百万元。门诊和住院两项合计共需二亿一千一百五十万元。由于制度不合理,管理不善,公费医疗中的浪费是极其严重的。不仅经费上浪费很大,而且在医疗力量、设备和药品上浪费更大。目前全国共有二十六万张病床(不包括军队),其中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共占用十六万七千五百张,军队康复病人占用床位一万多张,精神病和麻风病占用一万四千多张,优抚二百八十万人占用二万张。以上共计占用二十一万张,仅有五万张病床是供一般市民和农民使用的。
  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和克服浪费现象,今后卫生医疗工作的方向应该是:
  一、为六亿人民服务,城乡兼顾。扩大门诊,举办简易病床。
  二、扩大预防,以医院为中心指导地方和工矿的卫生预防工作。医院和疗养院逐步交地方统一管理,党的工作一律交地方领导。
  三、降低医院和疗养院的设备标准,适当降低药品价格。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实行少量收费(门诊、住院和药品),取消一切陋规(如转地治疗由医院开支路费,住院病人外出由医院开支车费等),节约经费开支。
  四、改革医疗制度,便利人民就医(如实行上午、下午、晚上三班门诊制度)。加强医务人员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医疗态度。
  五、私人诊所,不宜过早过急地实行联营。
  第三,职工住宅收费问题。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对职工住宅基建投资四十四亿元,建设职工住宅共约八千万平方米(平均每平方米单价为五十三元)。职工住宅的建设速度这样快,但是仍感不足,到一九五六年底,还有约二百五十万职工要求解决住房问题。发生住宅紧张的原因,从全国情况分析,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由于职工某些福利待遇过高和规定的不合理,影响职工家属大量涌入城市。
  二、在工业企业和城市建设中大量拆除原有房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仅一九五六年北京、武汉、太原、兰州等一百七十五个城市就拆除旧房二百四十八万平方米。
  三、一般房屋造价高了,影响建筑面积的增加。
  四、城市房租政策和住宅管理制度很不合理,公房房租偏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根据国家统计局一九五六年职工家庭收支调查,住公房的职工平均每户每月负担房租二点一元,占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二点四,占本人的工资百分之三点二。国家收回的租金,一般只达应收租金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左右。
  为了缓和职工住宅的紧张,除了整顿各种福利待遇和采取其他措施以加强控制城市人口的增长,并且根据可能适当地增建职工住宅以外,应该提倡由职工自建一些标准低的住宅,为鼓励职工自建住宅,可以由本企业事业单位给以一定数目的贷款,分期扣还。同时,还必须适当地提高职工住公房的收费标准。租金一般地应该包括折旧、维护、管理三项费用。据财政部按照三项费用计算,一般平均每平方米每月应收租金约为零点二五元,按照每户十六至二十平方米的居住面积计算,每月房租四至五元,一般占职工工资收入百分之六至十,平均百分之八左右。调整公房房租办法,拟分步骤进行。第一步,凡未收租的一律收租,收租太少的应该提高,最高不超过平均每平方米零点二元的水平。第二步,达到应收租金的水平,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待第一步行之有效一年后再议。对住民房的职工房租补贴,也应该采取措施,逐步取消。关于调整房租的具体做法,可以由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自己决定。
  住房不够的问题,需要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努力,才能逐步解决。必须制定严格的房屋分配制度和管理制度,并且运用群众路线的办法,依靠群众力量来监督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企业和机关福利费。
  目前企业和机关福利费都是按照工资总额的比例提成的。由于企业、机关职工人数和平均工资水平不同,常常有苦乐不均的现象。关于企业、机关提取福利费的办法,以及企业的其他福利待遇的整顿(如食堂、托儿所、交通费补贴,困难补助等),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由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才能提出整顿方案。关于解决福利问题,还应该在职工中提倡依靠集体力量,实行互助互济的办法。
  为了便于地方政府统一调剂同一地区各类企业的职工福利待遇,举办地区性的集体福利事业,原则上应该变更中央各产业部门由企业奖励金中提成的办法,改由地方提成或者分成。至于具体的提成或者分成的比例,将由财政部会同各有关产业部门研究,并且提出方案。
  根据《周恩来经济文选》刊印
  * 这是周恩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所作《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的第二部分。
    注释
  [1] 八大建议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一九五八棗一九六二)的建议》,已收入本书第九册。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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