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


耀邦、小平、先念、陈云同志:
  去年八月六日,我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出了十个需要调查研究的题目。向政治局常委报告后,常委各同志都有指示,肯定了进行调查研究的必要,也肯定了提出这些问题的思路和方向。
  按照小平同志批示“希望如期实行”的精神,一年来,各专门小组和有关部委就上述十个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也议过多次。除电子工业发展纲要尚待进一步组织讨论外,其他九题都已理出一些头绪。
  具体的进展情况是:(1)引进人才工作正在逐步开展。(2)建筑建材业和食品饲料业的发展纲要,已有一些初步设想,拟通过编制“七五”规划,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落实。(3)在讨论提高企业素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十条规定,已于今年五月公布实施。(4)利改税,去年已实行第一步,第二步也有了实施方案,待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在今年第四季度全面推行。(5)计划工作改革(第一步),价格改革(今明两年),外贸体制改革,劳动工资改革已有初步设想;机关工资改革正在草拟具体方案。(6)除了以上十个问题以外,在此期间,还讨论了建筑行业体制改革、机械行业体制改革和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等问题,分别形成了一些文件,正在付诸实施。
  一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是从提高企业活力这个中心环节出发的。以利改税作为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解决国家和国营企业的关系,使国营企业逐步做到自负盈亏,也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得以稳定增长。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有可能避免大的社会震荡,较为平稳地顺利推开。
  下一步,是要具体落实“扩权十条”和其他业已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由于经济体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看来,有以下三个原则问题需要进一步确定,以便在统一的方向下,使各项改革配起套来,互相协调,尽量做到同步进行。
  第一个问题:计划体制问题
  各项改革都牵涉到计划体制,这是经济体制的核心。关于这个问题,《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已有原则规定,现在需要进一步加以具体化。根据多年和这一段的实践,反复考虑,建议把我国的计划体制概括为以下四层意思:
  (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
  (二)自发地盲目地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生产和交换,只限于小商品、三类农副产品和服务修理行业,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作用。
  (三)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我国幅员辽阔,现代化手段不发达,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编制包罗万象的指令性计划,不仅不可能,而且有害。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方针应该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
  (四)指导性计划主要用经济手段调节,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沿用。应该如实地把两者统一起来,而不要把它们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
  看来,明确以上四条,可以把中国的经济体制既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模式相区别,又不与旧的模式雷同。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的,但旧的模式清规戒律太盛,把企业捆得死死的,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企业失去了活力。中国应该走自己的路。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企业有活力的社会主义。中国式的计划经济,应该是自觉依据并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经济。
  第二个问题:价格改革问题
  这个问题,必须同计划体制改革配合起来考察。放,决不是撒手不管。价格是最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比计划指标灵得多,这已为多年来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价格不合理,必然给人们以错误的信息,引导企业走上错误的方向,过去“一放就乱”的症结正在于此。今后要做到活而不乱,关键是要有合理的价格体系。因此,计划体制改革的步子到底迈多大,也不能以主观愿望为转移,而应取决于价格改革的进程。
  现在价格体系极不合理。有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同类商品内部,质量有优有劣,差价没有拉开。这个问题对社会效益影响极大,但不难解决。完全可以在稳定该类商品总的价格水平的前提下,积极拉开档次。第二个层次是不同商品之间比价不合理,特别是煤炭、生铁、木材等初级产品(同时也是短线产品)与加工产品的比价不合理。第三个层次是同类商品的购销价格倒挂,主要是粮食和油料。第四个层次是房租等公用设施收费过低,使这些本应成为经济支柱的产业无法发展,甚至趋于萎缩。后三类问题比较复杂,但都必须解决,也有办法解决。现在正在进行论证,年底以前有可能提出改革的方案和大体的步骤。
  除了调整价格体系以外,还有一个改革价格管理体制的问题。现在小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粮棉除了集市贸易价格以外,计划收购价格和超购加价已合并为一种价格(比例价格)。燃料和原材料过去是一种价格,现在已出现多种价格(国家规定的价格和企业超产自销的价格)。将来的趋势很可能是:(1)国家定价的范围逐步缩小,放开的比重逐步扩大;(2)国家规定的价格,通过调整,逐步向市场价格靠拢。这种趋势,大体上将同计划体制的改革相适应。
  有一点需要说明:我们调整价格,主要是由于商品的比价不合理,而不是由于财政性发行,因此,它是结构性的调整物价,而不是通货贬值。在严格控制货币发行量的条件下,国民党时代那种恶性货币膨胀的现象是完全有可能防止的。当然,在调整物价时,一定要积极慎重,采取负责态度,把工作做细,把生活指数算准,以便同时对工资、社会救济金、储蓄利率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务必使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不仅不降低,而且尽可能有所提高。
  理顺经济的主要标志是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价格改革难度最大,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一条是计划体制改革,一条是价格改革,这两条奏了效,对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将是又一次大解放,很可能要引起一次飞跃。近几年来,国外许多不同学派的经济专家,都建议我们在适当时候进行价格改革。他们认为,改革价格最好选在经济发展较顺利、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的时候。现在中国有此条件,正处在改革价格的黄金时代。这个论点值得重视。
  第三个问题:国家领导经济的职能问题
  这也是一个大问题。计划体制的改革,价值规律的运用,都要求国家的经济职能产生相应的变化。在这方面,近期改革的主要内容应是政企分开。各级政府主管经济的部门,都要逐步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济活动的干预,学会运用经济手段来进行宏观控制。这也需要一个过程。准备从外贸商业系统和机械行业开始。实行利改税,加上政企分开,发展经济上的横向联系,条块分割等一系列的老大难问题是有可能解决的。
  与此联系的一个问题是公司的体制。这几年成立了许多公司。有的办得好,有的办得不好。经验是两条:(1)公司必须是企业性的,不应是行政性的。(2)全国性的公司也不应垄断;而且一般不宜过“实”,不应把所属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权收上来。主要的经济实体应是大企业,应以大企业为基础,以城市为中心,在互有需要的基础上发展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进行改组联合,可以是紧密的联合,也可以是松散的联合。不符合这两条的,要进一步改革。
  以上三个问题,都涉及方向、原则,对今后改革关系较大。现将一些看法报告如上,当否,请指示!
     赵紫阳
  一九八四年九月九日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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