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


  一、培养教育青年干部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现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大多数已经或接近离休;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大多数也将陆续退休。因此,解决好新老干部的交替问题,抓紧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既是我们党的一项十分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十分紧迫的现实任务。应当指出,现在这一代青年干部,是在党的教育和社会主义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又经过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锻炼,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创新精神,是大有作为、大有希望的一代。但是,也应当看到,这一代青年干部成长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正是国际敌对势力加紧进行渗透、国内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的时期。我们不可低估这种历史背景对青年干部的消极影响,不可忽视国内外敌对势力同我们争夺青年一代的尖锐斗争,不可放松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今年,我国开始执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能不能在九十年代确保政治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八十年代取得的成就,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使我国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进入二十一世纪,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把干部队伍建设好,能不能培养造就出新一代可靠的接班人。这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和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各级党组织必须高瞻远瞩,增强责任感,提高自觉性,切实把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工作抓紧抓好,使他们成长为党和人民放心的接班人,保证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真正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二、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努力提高青年干部的政治素质。
  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尤其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因此,要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联系青年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思想理论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青年干部懂得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掌握其精神实质,并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和处理现实问题,不断改造世界观;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抵御和平演变;努力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扬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
  针对目前青年干部普遍缺少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训练的实际情况,今后五年内,要分期、分批、分层次地对各类青年干部进行理论培训。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市)机关中的县处级青年干部,要分别送到同级党校进行脱产轮训,每次轮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其他青年干部,分别由各系统的干部学校或举办培训班进行培训。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青年干部,分别由本系统组织进行脱产或业余培训。地(市)以上党校要开办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专门培训青年干部。在培训中,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制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党性锻炼。
  三、组织青年干部到实践中去经受锻炼。
  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青年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经受锻炼和考验。通过锻炼,使他们熟悉社会,了解国情,强化群众观点,增强对党对社会主义的感情,树立求是务实的工作作风。
  对于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干部,特别是四十岁左右的青年干部,要有目的地选派他们到基层去任职锻炼。对于由大专院校毕业直接分配进入地(市)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青年干部,应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在今后五年内补上基层锻炼这一课。今后,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除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外,一般不要直接吸收应届大学毕业生进入机关。应届大学毕业生应尽量分配到基层去工作。直接分配到党政机关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要先到基层进行锻炼。地(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可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挑选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配到基层去培养锻炼,并进行跟踪考察,然后从中挑选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党和国家机关干部队伍中来。
  对青年干部下基层锻炼的情况,各级干部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考察,并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表现不好的,不得提拔使用。今后,地(市)以上党和国家机关提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四、有计划地对青年领导干部进行交流或轮换。
  实行干部交流或岗位轮换,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个有效措施。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有计划地对青年领导干部进行不同部门或单位间的交流,或进行同一部门和单位中不同岗位的轮换,并使之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通过几年的努力,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逐步做到:凡拟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青年干部,一般应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经历;在同等条件下,凡在多个部门、多个工作岗位间交流或轮换并表现好的,应优先提拔使用。
  要教育和引导青年干部,不论担任什么工作,都要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不断进取,在工作实践中磨练自己,自觉克服眼高手低、作风飘浮、不讲奉献、追逐名利等不良倾向。
  五、对青年干部既要热情爱护,又要严格要求。
  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关心青年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努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有意识地给青年干部压担子,经常检查指导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对青年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使他们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严格遵纪守法。对于青年干部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及时处理,切实克服在青年干部管理上存在的姑息迁就、软弱涣散现象。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知人善任,直接掌握一批不同层次的优秀青年干部,把他们列入各级各类领导班子的后备人选,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认真加以落实。对符合党员标准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对德才条件已经具备的,要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特别优秀的,要及早安排到重要领导岗位上经受全面锻炼。
  六、全党动手,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工作。
  大力培养教育青年干部,涉及各行各业和各个方面,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培养教育青年干部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要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并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政治责任,经常深入到青年干部中去,同青年干部交朋友,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应定期给青年干部讲形势,上党课,帮助他们了解全局,认清形势,把握方向,改进思想作风。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青年干部的情况,制订培养教育计划,提出具体方案,做出具体安排,协助同级党委和政府把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做好。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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