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会议审议和批准了李鹏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一九九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央预算,确定了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方针和措施。会议审议通过了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这次对刑法的大量修改补充,使我们有了一部符合国情的刑法典。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其他几个方面的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它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沿着邓小平同志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继续前进,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会议上,代表们很关注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农业稳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问题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深层次矛盾的反映,是前进中的问题,也是比较紧迫、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国有企业改革,要切实作为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迈出更大的步伐。已经确定的政策和措施要坚决落到实处,已被实践证明效果比较好的经验要结合实际积极加以推广,并要继续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大胆试验,力求有新的创造,从而切实解决问题,取得明显成效。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好广大农民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负担。要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着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我们要根据这次大会确定的目标,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继续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历史性时刻越来越近,我们要认真做好工作,确保香港政权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要遵循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方针,严格施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我们相信,有日益强盛的祖国作后盾,有智慧、勤劳的六百万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这颗“东方明珠”一定会更加光彩夺目。
    各位代表!
    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邓小平同志强调,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是我们党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和基本方针。他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他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他认为,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用完备的法制保障整个社会有秩序地前进。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思想是非常深刻的,是极其重要的。我们一定要精心学习、深刻领会,更要毫不含糊地贯彻落实,真正变为实际行动,以改革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关键在于坚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办事,就是要依法治国。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必须十分注意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为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人民群众越是关心国家大事,越是对我们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就越有利于我们国家的兴旺发达。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们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要坚决依法维护人大代表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作用,积极开辟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各项事业的途径与形式。我们党历来强调,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权力。领导干部尤其要熟悉宪法,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自觉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事。在作出决定时,必须考虑是不是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我们的有些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如果不符合宪法和法律,就一定要坚决地改过来。我们一定要在全社会树立起崇尚宪法、尊重法律、维护法制的风尚。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四年来,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努力加强立法工作,制定了一大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立法规划实施的状况是好的。今年立法的任务仍很繁重,要继续加快步伐,提高质量,努力完成五年立法规划,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还需要继读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以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我们一定要按照邓小平同志早在八十年代初就提出的原则,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贪赃枉法的现象。这次会议上,代表们普遍要求加强监督工作,有的意见还很强烈。人大的执法检查监督要在已有基础上,加大力度,增强实效,长期坚持不懈地做下去。要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地方人大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很有益的探索。对监督工作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和新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要把人大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监督结合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根据宪法的规定起草监督法,这项工作十分重要,要切实抓紧。要努力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法律化。
    各位代表!
    一九九七年是我国发展历史上很重要的一年,任务相当繁重。希望大家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后,认真宣传和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香港的回归和党的十五大的召开。我们要继承邓小平同志的遗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抓紧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奋斗,扎实工作,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