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选举和协商两种重要形式
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是我们明确的目标,这点应该是没有异议的。问题是在中国这样的国情,包括在这样的历史文化传统条件下,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形式?这是我们应该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重大问题。不要小看了形式问题,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发展的可能性要转变为现实性,必须找到同这一事物的内容相适应的形式。经济体制改革要研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政治体制改革也要研究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
今年2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一个重要的贡献,就是第一次明确地指出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一重要论断的显著特点,就是强调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是同选举(票决)民主并列的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这将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发挥极其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必须看到,中央的这一重要论断,是在全面总结我国多年来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这两种民主制度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我们的民主政治,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讲,实行的主要是选举(票决)民主;从人民政协来讲,实行的主要是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的突出优点是能够在选举前和选举后保证来自各界的政协委员都能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平等地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包括对社会道德问题提供协商的空间,在理性的讨论和协商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也就是说,我国的民主制度是“选举+协商”的民主制度,它有其独特的优点。其中人民代表大会也要协商,但主要形式是票决,政协里面也有投票,但主要形式是协商。所以,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是选举加协商的民主政治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创立,我越来越感觉中国的民主政治要发展,不仅仅要学习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和有益的成果,还要认真思考和研究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不仅仅要停留在概念的研究上,还要研究民主实现的有效形式。
(二)协商民主能够保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和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协商民主与选举(票决)民主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并把它作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共同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协商民主对于欧美来讲,是正在讨论和研究的一种新的民主形式。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西方关注并提出协商民主理论,主要是为了破解选举(票决)民主的困境,弥补选举(票决)民主的缺陷。因为西方的传统是以选举(票决)为民主的主要形式。自古希腊、古罗马以来,这种选举形式在西方的历史传统中早已形成。他们是在研究选举(票决)民主的不足中提出可以用协商民主来弥补其不足。对他们来讲,协商民主是新事物。
对中国来讲,恰恰相反,中国人学会选举(票决)民主是近代以来的事情,而且现在我们还不是很成熟,还在继续完善。而中国人对协商民主是有悠久传统的。就以我们党来说,早在建国初期就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之一。在政协这个机构里,各个党派、各个阶层、各个界别、各个民族、各个宗教的政协委员,都能够按照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要求,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西方协商民主还主要停留在学者层面上,还是一种民主理想,而我国的协商民主早已经通过政治协商会议这种组织形式在实施,而且还在积极探索新的协商民主形式,如浙江温岭、河北邯郸的民主恳谈会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顺便说一下,协商民主可以有多种形式,不仅仅指的是政治协商会议里的协商,还有其他许多形式。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召开公共政策听证会,比如有的地方实行的民主恳谈会,都是协商民主的形式。协商民主在中国不是水土不服,而是深受欢迎,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这种形式来保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完善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三)中国人在民主政治的问题上不要妄自菲薄
我赞成这样一种观点,协商民主应该是以公民为主体,而且应该给公民提供平等参政的条件。我相信,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推进,无论选举(票决)民主也好,协商民主也好,都会不断完善,因为在党的十六大上已经明确了,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们这几年已经明确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达到这样的要求,我们可以考虑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把选举(票决)民主、协商民主这两种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好这两种民主形式的作用。
应该讲,选举(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作为民主政治的两种重要形式,各有利弊,都还需要完善,但是我们把这两种民主形式结合起来,就可以把两种民主形式的优点都突出出来,就可以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得到实现。虽然西方的一人一票的选举(票决)制这种民主形式,是个好形式,但实际上在民主的实践操作中,这种形式的弊端也很突出,并没有能够真正保证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实现。
有一个误解,应该加以澄清。我们提倡协商民主,不是要延缓选举(票决)民主。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一方面应该在协商民主上不断地完善和推进,另一方面还是要在选举(票决)民主上完善和推进,包括差额选举的面要扩大,包括候选人产生要更加民主,也包括在基层更好地推进直接选举等等。应该讲,把选举(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特点,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优势。
我在美国访问的时候曾经说过,你们现在很可能看不起我们,但是等到我们这种民主制度搞成功以后,我相信要比你们现在的制度优越。因为,你们的大选固然能够使公民的选举权利得到保证,但是选完以后,你们美国的公民是没有资格参政议政的,因为政治决策都是由你们选出来的政治家去做决定的,错误的决定,你们也反对不了。而我们既实行选举(票决)民主,又实行协商民主,在投票、选举前可以就选举的议题和人选进行协商,在投票、选举后,还可以进一步对执行的政策及其利弊得失进行讨论和协商,提出完善这种政策的各种方案。我们这几年有些重大的决策都是通过协商民主提出来的。我们的执政党也好,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也好,我们的政府部门也好,对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的提案总体上都非常重视。所以,我们的民主制度尽管还处在发展中,但是,它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中国人在民主政治的问题上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既然我国的民主政治起步历史还比较短,我们更有责任来推进它的发展,但是千万不要急于求成,同时还要警惕我们社会中广泛存在的民粹主义的倾向,要学会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要有民主政治上的自尊心,要创造对人类有更大贡献的民主的好形式,而且我们正在作这样的贡献。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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