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 (g)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

第一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 (g)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

 

    一旦货币与活劳动能力,同时也与实现这种能力的物的条件(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相交换而转化为资本,实际的生产过程就开始进行。这个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正如这一过程的结果即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一样。

 

    首先,资本的生产过程,——从它的物质方面,即从生产使用价值方面来考察,——是一般劳动过程,并且作为这种劳动过程,它显示出这一过程本身在各种极不相同的社会生产形式下所固有的一般因素。也就是说,这些因素是由作为劳动的劳动的性质所决定的。事实上在历史上是这样的:资本在它开始形成的时候不仅控制了一般劳动过程(使劳动过程从属于自己),而且还控制了特殊的实际劳动过程,这些劳动过程在工艺上处于资本找到它们时的状况,并且是在非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本找到实际的生产过程,即特定的生产方式,最初只是在形式上使它从属于自己,丝毫也不改变它在工艺上的规定性。资本只有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才不仅在形式上使劳动过程从属于自己,而且改变了这个过程,赋予生产方式本身以新的形式,从而第一次创造出它所特有的生产方式。但是,不管这种生产方式的已经改变了的形式如何,这种形式作为一般劳动过程,即作为抽掉了历史规定性的劳动过程,总是具有一般劳动过程的一般要素。

 

    劳动过程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即劳动过程被置于资本的控制之下,就在于工人作为工人受资本或资本家的监督,因而受其支配。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就成了资本对劳动的支配,这并不是象亚·斯密所说的,财富就是对劳动的支配[24],而是指工人作为工人受资本家的支配。因为只要工人为了工资而向资本家出卖一定时间的劳动能力,他本身就必须作为工人进入劳动过程,成为资本用来进行生产的一个因素。

 

    如果说,实际劳动过程是劳动即工人本身的活动对进入劳动过程的使用价值所进行的生产消费,那么,另一方面,它同样是资本或资本家对劳动能力所进行的消费。资本家使用工人的劳动能力,让他劳动。劳动过程的一切因素——劳动材料、劳动资料以及活劳动能力本身即资本家所购买的劳动能力的活动和消耗——都属于资本家,因此,整个劳动过程也属于资本家,就好象他是用自己的材料和自己的劳动资料亲自进行劳动一样。但是,由于劳动同时又是工人本身的生命的表现,是他自身的个人技巧和能力的发挥,——这是取决于他的意志的一种活动,同时又是他的意志的表现,——所以,资本家就监视工人,把工人劳动能力的发挥作为从属他的一种行为来加以监督。

 

    资本家所关心的是,合乎目的地利用劳动材料本身,使它作为劳动材料来消费。材料白白浪费掉了,就没有进入劳动过程,没有作为劳动材料来消费。就劳动资料来说,如果工人不是通过劳动过程本身,而是以其他方式损坏了它的物质实体,那么,情况也是如此。最后资本家将注意的是,要工人真正地劳动,用全部时间来劳动,而且只花费必要的劳动时间,即在一定的时间里完成正常的劳动量。劳动过程,从而劳动和工人本身,在所有这些方面都受到资本的监督和支配。我把这称作劳动过程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

 

    在以后的整个研究中,我们决不把资本家也许自己所干的劳动算作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如果资本家的劳动是单纯的劳动,那么它同[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本身毫不相干,资本家在这种场合就不是作为资本家,不是作为纯粹的资本的人格化,资本的化身发挥作用。[I—50]但是,如果它是一种由资本本身所特有的职能,因而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产生的劳动,那么,我们以后将专门把它作为监督劳动而加以更详细的研究。

 

    劳动过程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或者说资本家对工人的支配,例如同中世纪的行会工业中师傅对帮工和学徒的关系毫无共同之处。相反,从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这一点中可以直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生产消费或生产过程,同时就是资本对劳动能力的消费过程,这一消费的内容和特定的目的无非是保存和增殖资本的价值,但是,这种保存和增殖只有通过最合乎目的地、最准确地进行实际劳动过程才能实现,这一过程取决于工人的意志、勤勉等等,因此必须受到资本家的意志的控制和监督。

 

    {关于生产过程,还要指出:货币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转化为劳动过程的各种因素,——这就是说,必须转化为能够在劳动过程中充当使用价值的商品,从而转化为劳动能力的消费资料(即工人的生活资料),或者转化为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因此,凡是不能以这种方式使用的,或者说,不具有这种用途的一切商品或一切产品都属于社会消费基金,而不属于资本(资本在这里指的是资本借以存在的物)。但只要这些产品是商品,它们本身就是资本的一种存在方式。如果前提是存在着资本主义生产,那么,资本就生产一切产品,这些产品是用于生产消费,还是不能进入生产消费,从而本身不能再体现为资本,这是完全无关紧要的。但是,只要它们还是商品,即处于流通之中,它们就仍然是资本。一旦终于把它们出售,它们就不再是这种意义上的资本了。如果资本不是处于劳动过程的阶段上,那它就必定是以商品或货币的形式(甚至也许只是以债权等等形式)存在的。但上述商品不能作为使用价值进入劳动过程或生产过程。}

 

    工人按他作为工人干的多少,表现出他的劳动能力的多少,让渡自己的劳动能力,因为在劳动过程开始之前,他的劳动能力就已经作为外部表现出来的能力出售给货币所有者了。当劳动得到实现时,——一方面作为原料的形式(作为使用价值和产品),另一方面作为交换价值,即物化的一般社会劳动,——劳动就从劳动转化为资本。

 

    如果一般地说,资本就是用作新生产的手段的产品,那么,我们在前面就已指出,这就是用任何劳动过程的物的条件替代了资本主义关系。另一方面,这样的混乱很容易产生,——甚至李嘉图本身也多少有这种混乱[25],——因为资本被称为用来生产更多的积累劳动的积累的劳动。这种说法是模棱两可的,因为积累劳动只应理解为用于生产新的使用价值的产品。但这种说法也可以这样理解:产品(作为交换价值)无非是一定量的、为了这个量的增长而耗费的一般物化劳动,因而是自行增殖的过程。虽然第二个过程以第一个过程为前提,但是相反,第一个过程却不一定就引起第二个过程。

 

    只要劳动的物的条件,即劳动材料和劳动资料在劳动过程中直接发挥作用,它们就会被工人所使用。但这不是劳动使用资本,而是资本使用劳动。价值对劳动能力,过去的物化劳动对现在的活劳动,劳动条件对劳动本身所占有的特殊地位恰恰是资本的特殊的性质。对此我们还将在本篇第一章(《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末尾进一步加以研究。在这里暂时只要指出这样一点:在生产过程中,——只要它是价值增殖过程,从而是预先存在的价值或货币自行增殖的过程,——价值(也就是物化的一般社会劳动),过去的劳动,通过[Ⅰ—51]交换和对活劳动的相对占有,也就是说,通过以购买劳动能力为中介的交换而得到保存和增殖,创造出剩余价值。这样,价值就表现为处于过程中的并且在过程中本身得到保存和证实的价值。这样,价值就表现为一种独立的东西,——这个独立的东西的化身就是资本家,——价值的独立性。(活)劳动只表现为资本(价值)借以再生产自己并使自己增殖的手段和因素。

 

    “劳动是使资本能够生产工资、利润即收入的因素。”(约翰·威德《中等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历史》1835年伦敦第3版第161页)

 

    (威德在他的著作的抽象的经济学部分中,有一些在他那时可说是独到的见解。例如,关于贸易危机等等。但是,整个历史部分却是英国经济学家中所流行的无耻剽窃的非常明显的例子。这一部分也几乎逐字抄自弗·摩·伊登先生的《贫民的状况,或英国劳动者阶级从征服时期到现在的历史》(三卷集,1797年伦敦版)[26]。)

 

    价值即物化劳动对活劳动所以会具有这种关系,只是因为只有劳动能力本身和这个价值相对立,因此从另一方面也就是说,只是因为劳动的物的条件,从而实现劳动能力的条件,同由他人意志支配的、处于分离的独立状态的这个价值相对立。因此,虽然劳动资料和材料本身不是资本,但它们本身却表现为资本,因为它们对于工人、从而对于劳动本身的独立性,即它们的利己存在,是和它们的存在连生在一起的。这完全同金银表现为货币一样,它们在观念上直接同社会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它们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体现者。

 

    在资本主义生产内,劳动过程对价值增殖过程的关系是,后者表现为目的,前者只表现为手段。因此,当后一个过程不再可能或还不可能时,前一个过程就会停止。另一方面,在所谓的投机行为、投机危机(股票等投机)时期,可以看到:劳动过程(真正的物质生产)只是一种非常麻烦的条件,从而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热中于不使用手段(劳动过程)去达到目的(价值增殖过程)。

 

    只有当产品的使用价值对资本家有利害关系时,劳动过程本身才会成为目的本身。但对资本家来说,问题只在于把产品作为商品让渡,使它重新转化为货币,并且因为产品最初就已是货币,所以问题也就在于使这个货币额增加。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

 

    “正是价值形成产品。”(让·巴·萨伊《实用政治经济学全教程》1840年巴黎第2版第1卷第510页)

 

    事实上,这适用于一切商品生产。但是,在另一方面,说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才是最大规模的商品生产,也就是说,为自己使用的生产已完全消失,甚至在农业中,生产要素也已经越来越作为商品进入生产过程,这又是正确的。

 

    这里,在《货币转化为资本》这一章中只要最一般地(因为我们在考察流通时还要回过头来谈)注意货币在这里所表现的形式。不过,这一点的主要方面已经在“(a)”(《资本的最一般的形式》)这一节中提到了。

 

    在价值增殖过程方面还要指出:这个过程的前提不仅是价值,而且是价值额,即一定量的价值,这一点我们在以后还要进一步加以阐述。这个价值(甚至当资本家是萌芽时期的资本家时)必须至少能购买一个工人以及这个工人所必需的材料和工具。简言之,价值额在这里一开始就是由直接进入劳动过程的商品的交换价值决定的。

 

    因此,我们把这一切称为以资本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这里的问题不是要生产产品,而是要生产商品,即专供出售的产品。而且,生产商品不是简单地为了通过它们的出售来获得存在于流通中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保存并增加预先存在的价值。

 

    [Ⅰ—52]{如果完全抽象地来考察劳动过程,那么,可以说,最初出现的只有两个因素——人和自然(劳动和劳动的自然物质)。人的最初的工具是他本身的肢体,不过,这些肢体必定只是他本身占有的。只是有了用于新生产的最初的产品——哪怕只是一块击杀动物的石头——之后,真正的劳动过程才开始。人所占有的最初的工具之一是动物(家畜)。(参看杜尔哥著作中的有关章节[27]。)因此,富兰克林从劳动的观点出发,对人下了一个正确的定义:“制造工具的动物”或“工程师”[28]。这样,土地和劳动似乎是生产的原始因素,而专供劳动使用的产品,即生产出来的劳动材料、劳动资料、生活资料,只是一种派生因素。

 

    “土地是必要的,资本是有益的,而在土地上的劳动产生资本。”(科兰《政治经济学。革命及所谓社会主义乌托邦的起源》1857年巴黎版第3卷第288页)

 

    {科兰认为,包含在资本概念中的价值的独立化(参看第Ⅶ本笔记第153页和第154页[29])是经济学家们臆造出来的。}

 

    詹姆斯·穆勒的著作中也有上述的含糊不清的话:

 

    “一切资本{这里指的只是物质意义上的资本}实际上是由商品组成的……最初的资本必定是纯劳动的结果。最初的商品不能由它们以前存在的任何商品造成。”(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1821年伦敦版第72页)

 

    但是,把生产分解为两个因素,即作为劳动的体现者的人和作为劳动对象的土地(其实就是自然),这也完全是抽象的。因为人最初不是作为劳动者,而是作为所有者与自然相对立,因而,这不是作为个体的人,而如果要谈到这个个体的人的存在,那么,这是民族的人、部落的人、家庭的人等等。

 

    {在同书中穆勒还说道:

 

    “劳动和资本……前者是直接劳动……后者是积累劳动,是过去劳动的结果。”(同上,第75页)}

 

    一方面,把资本——分解为它的各个因素的资本——只归结为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物质存在方式,从而一般地把资本硬说成任何生产的必要因素,另一方面又承认,资本具有纯观念的性质,因为它是价值(萨伊、西斯蒙第等等)。

 

    说资本是与商品相对立的产品(蒲鲁东、威兰德等等),或者说资本是劳动工具和劳动材料,或者说资本也是由工人得到的产品组成的等等,这就忘记了: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已经并入资本,完全同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一样属于资本。

 

    “当工人得到他劳动的工资时……资本家不仅是资本的所有者〈在这种物质的意义上〉,而且也是劳动的所有者。如果作为工资支付出去的东西,象通常的情况那样包括在资本的概念中,那么,离开资本来谈劳动就是荒谬的。在这种意义上所使用的资本一词包括劳动和资本二者。”(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70、71页)}

 

    资本的辩护士为了把资本说成是生产的永恒因素,说成是与一切社会形式无关、为任何劳动过程因而也就是为一般劳动过程所固有的关系,把资本同资本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混为一谈;同样,经济学家先生们为了回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现象,宁愿忘记资本的本质的东西,即资本是创造价值的价值,因而资本不仅是自我保持的价值,而且同时是自我增殖的价值。例如,他们忘记这一点是为了说明生产过剩是不可能的。在这里,资本家被看成这样一种人,他只关心一定产品(他靠出卖他的商品来占有这些产品)的消费,而不关心预先存在的价值即购买力本身和抽象财富本身的增殖。

 

    由于货币转化为资本(这种转化是通过货币同劳动相交换而实现的),资本的总公式(G—W—G)现在就有了一定的内容。货币是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就货币的质来看,货币是抽象财富的物质代表,是抽象财富的物质存在。但是,货币在多大程度上[Ⅰ—53]是这种代表,它在多大规模上同自己的概念相一致,这取决于它本身的数量或量。在货币的增殖(这种增殖同价值本身的增殖是相一致的)中,价值的增殖表现为目的本身。以钱赚钱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目的——财富在其一般形式上的增殖,也就是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物化劳动的数量的增殖。现有的价值是否仅仅表现为总帐中的计算货币,或者说无论采取任何一种形式,作为价值符号等等,这在现阶段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货币在这里表现为独立价值的形式,资本在自己的出发点和复归点上都采取了这种形式,以便不断重新抛弃这种形式。我们将在第二部分(资本的流通过程)中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资本在这里是处于过程中的货币,资本的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本身只是这种过程中的货币的交替出现的形式而已。资本不断用计算货币来估价,而且只是充当这种计算货币的物质存在,在资本作为商品存在时也是如此;只要资本以货币形式存在,它之所以能增殖,就只是由于它重新抛弃这种形式。资本家关心货币,这无非就是说他只关心交换价值,只关心交换价值的增殖,抽象的发财致富。而这种抽象的发财致富只能通过货币表现出来。

 

    “货币资本家的主要目的实际上在于增加他的财富的名义数目。如果他的资本今年折算成货币是20000镑,那么明年折算成货币额应当是24000镑。他作为一个商人要增加他的利益,唯一的方法就是增加他的以货币估价的资本。对他来说,流通的波动或货币实际价值的变动,并不会使这一目的变得不重要了。譬如,他在一年内把他的财富从20000镑增加到24000镑;但由于货币价值的跌落,他所能支配的消费品等等并没有增长。不过,他的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害,就象货币价值没有跌落时一样;因为在相反的情况下,他的货币财富就会停滞不动,他的实际财富就会按照24∶20的比例下降……因此,如果撇开他用自己的收入购买消费品这一点不说,商品就不是工业资本家的最终目的。工业资本家在支出资本并且为生产而购买时,他的最终目的是货币。”(托马斯·查默斯《论政治经济学和社会的道德状况、道德远景的关系》1832年伦敦第2版第164—166页)

 

    {关于G—W—G这个公式,还要提到另外一点。价值作为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是自乘的价值。它不仅具有独立的表现,例如表现为货币,而且它还与自身相比较(或者由资本家来比较),把前期的自身(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就存在的价值量)和后期的自身相比较,后期是指它从流通中流回以后的时期,指商品被出售并重新转化为货币以后的时期。可见,价值以同一主体出现在两个不同时期,而且这就是它的自身运动,具有资本特征的运动。价值只有在这种运动中才表现为资本。同上述相反的观点,请看《对价值的本质、尺度和原因的批判研究,主要是论李嘉图先生及其信徒的著作》,《略论意见的形成和发表》一书的作者著,{赛·贝利,}1825年伦敦版。}

 

    贝利反对价值完全由劳动时间决定的理论,他的主要论点是:价值只是不同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价值只是两个商品之间的关系。

 

    价值不是“内在的和绝对的东西”(同上,第23页)。“只能把商品的价值看作和说成是一定量的任何其他一种商品。”(第26页)“他们〈李嘉图信徒和李嘉图本人〉不是把价值看作两个东西之间的关系,相反,而是把价值看作一定量劳动产生的直接结果。”(第30页)“因为,根据他们的学说,商品A和B的价值,是作为生产这两种商品的劳动的量互相发生关系的,或者说……是由生产这两种商品的劳动的量决定的,所以,他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商品A的价值,与任何其他商品无关,同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相等。毫无疑问,这种论断是没有意义的。”(第31—32页)李嘉图及其追随者们认为,“价值是某种具有一般的和独立的特性的东西”(第35页)。“一个商品的价值必定是这个商品在某一东西上表现出来的价值。”(同上)

 

    商品作为社会劳动的物化表现为某种相对的东西。因为[如果在商品A上]的劳动和其他一切劳动等同,那么,它只是作为社会劳动的一定存在。但是,在这种社会劳动中,单个的个人已经不再被看作孤立的个人,如果贝利愿意的话,可把这个个人的劳动看作某种相对的东西,把商品本身看作这个相对的东西的一定存在。

 

    [Ⅱ—54]贝利还说:

 

    “价值是同时期的商品之间的关系,因为只有这样的商品才能互相交换;如果我们把某个时期的商品价值和另一个时期的商品价值相比较,那么,我们就只是在比较该商品在不同时期与任何另一个商品的关系。”(同上,第72页)

 

    贝利反对“把不同时期的商品互相比较”,他说,例如在资本周转中,资本家不一定要不断地把某一时期的价值和另一时期的价值相比较。

 

    {于是可能产生一个问题,即资本的货币表现和资本本身是什么关系。一旦货币以货币形式存在,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本时所交换的那些组成部分就会作为商品同货币相对立。可见,在商品的形态变化或简单货币流通中发展起来的那些规律也在这里起着作用。如果流通的是价值符号,不管它是作为流通手段还是作为支付手段,它只是代表用货币来估价的商品价值或者直接代表与商品价格所表现的货币量相等的货币。价值符号本身没有价值。因而从资本是物化劳动的意思来说,价值符号还不是资本。但它现在却完全代表资本的价格,就象以前它代表商品的价格一样。如果流通的是真正的货币,那么,货币本身就是物化劳动,即资本(因为货币是商品)。

 

    我们把流通货币的总额除以这些货币的流通次数,就会得出真正处于流通中的货币量,而且这个货币量就是资本(包括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种划分取决于人们对它们的看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同一6塔勒,一天周转20次,可以用它购买120塔勒的商品,它在一天中就代表120塔勒的价值。不过还需要这6塔勒本身。因此,在一天内周转的全部资本=126塔勒。

 

    如果有一笔资本=100塔勒,而且买了100塔勒的商品,那么,这100塔勒现在就代表100塔勒的第二笔资本等等。如果这100塔勒在一天内周转6次,那么,它就先后代表了600塔勒的资本。因此,这100塔勒在一天内代表多少资本,这取决于它的周转速度;这种周转速度等于商品形态变化的速度,而商品的形态变化在这里表现为交替地采取和抛弃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的资本的形态变化。如果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那么,600塔勒货币就可以对任何数量的资本进行支付,只要它的债务和债权的差额不超过600塔勒。

 

    货币最初在简单商品流通中表现为经过点,表现为商品的形态变化,而转化为货币的商品则表现为资本运动的起点和终点,作为资本形态变化的商品仅仅表现为经过点。

 

    表现为资本形式的货币(实在货币而不是计算货币)的唯一不同的特点在于:(1)它会回到它的起点,而且回来时已经得到了增殖。为消费而支出的货币不会回到它的起点;资本即为生产而预付的货币在回到它的起点时已经得到了增殖。(2)用于[消费]的货币处于流通中,从流通中取出商品;资本再投入流通的商品比它从流通中取出的商品更多,因而也不断地再从流通中取回它花掉的货币。这种循环越快,也就是说,资本的流通或形态变化越快,货币周转就越快。因为这种情况不是资本的单方面运动的结果,而是资本的多方面运动的结果,所以货币就越会更多地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债务和债权就越会更多地互相抵销。}

 

    以上述方式转化为货币、一旦使生产过程从属于自身就执行劳动的购买者和使用者的职能的资本,称为生产资本。只有资本使生产本身从属于自己,因而只有资本家进行生产,资本才作为一定生产时期的起支配作用的特殊形式而存在。从形式上看,资本在更早的时候就可能在其他职能中表现出来,而且在资本的特有时期中也在其他职能中表现出来。但是,这些职能只不过是资本的派生的和第二级的形式,例如商人资本,生息资本等等。因此,当我们说到生产资本时,应当把它理解为[资本主义的]整个关系,而不应当这样理解,似乎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得到体现的某种使用价值形式本身是生产的,似乎是机器或劳动材料生产了价值等等。

 

    从价值增殖过程产生的结果是预付价值和剩余额即剩余价值(资本在劳动过程自身中表现为实际的使用价值,也就是说,表现为实际的消费,因为使用价值只有在消费中[Ⅱ—55]才实现为使用价值;资本所实现的这种消费过程本身形成某种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经济形式,它不象简单商品的概念那样与形式无关,处在形式之外;这些构成资本的使用价值,按照这一过程的概念,是由消费它们的劳动能力的活动规定的)可以看出,只要资本作为资本进行生产,资本的独特的产物就是剩余价值本身,只要劳动并入资本,劳动的独特的产物,就不是这种或那种产品,而是资本。劳动过程本身仅仅表现为价值增殖过程的手段,这同使用价值在这里只是表现为交换价值的承担者完全一样。[Ⅱ—55]

 

注释:

 

    [23]马克思指的是威克菲尔德的所谓殖民理论,后来他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有一章专门论述了这一理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833—843页,并参看第639页。——第78页。

 

    [24]关于亚·斯密对资产阶级财富的观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52—55页,并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584页。——第100页。

 

    [25]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2册第455页。——第102页。

 

    [26]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272页。——第103页。

 

    [27]马克思指的是杜尔哥的著作《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1766年),载于欧·德尔新编《杜尔哥全集》1844年巴黎版第1卷第34—35页,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204页;第26卷第1册第33页。——第105页。

 

    [28]富兰克林给人所下的定义“制造工具的动物”,在詹姆斯·博斯维尔的著作《赛米尔·约翰逊的生平》中引用过,见该著作(三卷集)1793年伦敦增订第2版第3卷第25页。——第105页。

 

    [29]马克思引用的是自己的一本读书札记。在1859年2月28日开始写的第Ⅶ本笔记第153—154页上,马克思从科兰的三卷集著作《政治经济学》(1856—1857年巴黎版)第1卷和第3卷中作了摘录,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841页。——第106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

 

本文关键词: 马恩第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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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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