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斐迪南·弗莱里格拉特(1860年2月23日)

马克思致斐迪南·弗莱里格拉特(1860年2月23日)

马克思致斐迪南·弗莱里格拉特(1860年2月23日)  

 

 马克思 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伦敦

1860年2月23日于曼彻斯特牛津路特隆克利夫小林坊6号

亲爱的弗莱里格拉特:

现在我再一次,而且也是最后一次就福格特事件给你写信。你对我的前两封信[注:见本卷第435—437页。——编者注]甚至不回信说一声收到了,而你对任何一个庸人倒是会回信的。我不能相信,你竟会认为我要从你那里弄到一封信,好用来发表。你知道,我这里至少有二百封你的来信,其中有足够的材料能用来——在必要时——确定你同我以及同党的关系。

我写这封信给你,是因为你作为一个诗人,而且还是个大忙人,看来对于我在伦敦和柏林提起的诉讼[428]的意义理解错了。这些诉讼对于党在历史上的声誉和它在德国的未来地位具有决定性意义。柏林诉讼的意义之所以更加重大,还由于将同时审理以科伦共产党人案件[1]为注意中心的艾希霍夫—施梯伯案件[29]。

看来,你对我有下述不满的地方:

(1)我滥用了你的名字(象你对孚赫所说的那样)。

(2)我在你的营业所好象跟你“闹了一场”。

关于第一点。我除了在奥格斯堡《总汇报》上声明过布林德对我讲的话大体上也告诉过你以外,[注:卡·马克思《致〈总汇报〉编辑部的声明》。——编者注]我本人从来没有提到过你的名字。这是事实。我从一开始就意识到,指出传单[注:马克思指的是传单《警告》。——编者注]的真正来源是何等重要,而且我也有权利引证听到过布林德的话的证人。

至于李卜克内西写给奥格斯堡《总汇报》编辑部的那封提到你和我的名字的信(关于布林德)[429],那末,他在必要时会宣誓证明,我事先并不知道他这样做;我在曼彻斯特逗留期间也同样事先并不知道他把传单《警告》寄给奥格斯堡《总汇报》。当奥格斯堡《总汇报》由于福格特向它追究责任而找到李卜克内西的时候,他还怀疑我是否会利用机会表示不同意他的做法,而当我立即向他声明我将尽全力帮助他的时候,他甚至感到惊奇。

在寄给你的信[430]中,我为他进行了辩护,我反对你给他的信,只是因为:从你这位享有声誉和社会地位的人物来说,对一个居住阁楼的不知名的党员过去那样亲密无间,现在却这样尖刻地攻击,我认为这样做是不够宽宏大量的。

至于我的信语调气愤,那是由各种各样原因引起的。

首先,使我深受刺激的是,看来你相信布林德甚于相信我。

其次,你给我的有关《晨报》(关于席勒纪念活动的文章)的信,是用极其气愤的口吻写的,从这封信看来,你认为我竟能干出这样卑鄙的事情:我不仅把侮辱你的地方偷偷地塞进布林德的文章里,甚至过后又当你的面把这种做法说成是布林德玩的鬼蜮伎俩。[431]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我应遭到这种对我说来是那样可耻的怀疑。

再其次,你把我给你的私人信件给布林德看了。

最后,我有权期待,尤其是在《凉亭》上的文章[注:见本卷第143页。——编者注]发表以后,你会给你在奥格斯堡《总汇报》上发表的声明加上哪怕一点说明,以消除这样的印象,即这一声明意味着同我个人决裂,意味着公开脱离党。你的第二篇声明同布林德的声明一起发表,[432]你的名字充当了他的谎言和歪曲的护身符,这种情况也不能使我感到高兴。无论如何,我可以向你保证:李卜克内西在奥格斯堡《总汇报》上发表的一切声明,在报纸上出现以前,我是完全不知道的。[433]

关于第二点。正好在我到你的营业所去的那一天,从柏林寄到我家里两号《国民报》(在第一号上载有后来在《电讯》[注:《每日电讯》。——编者注]上发表的卑鄙的摘录和评述)。当时我们全家人都非常激动,我的可怜的妻子的情况实在可怕。同时,我收到了一封德国的来信,信中告诉我,除了你在奥格斯堡《总汇报》上发表的声明以外,在福格特的卑劣的书中还有你的一封信[434]。据说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你同福格特的亲密关系,而且可以看清楚,你的名字是福格特借以捞取政治资本,并使他的卑劣行为受到公众重视的唯一起作用的名字。你不妨设身处地替我想一想,并反躬自问一下,你在这种时刻能够不失掉自制力吗?

我再说一遍:这封信所谈的并不是私人利益。在伦敦诉讼中,我能够不经你的允许而使你被传到法庭做证人。对于柏林诉讼来说,我手头有你的信件,必要时我可以用上它们。况且,在这一案件中我决不是孤立的。福格特的无耻攻击,给我在一切国家——比利时、瑞士、法国和英国——提供了意外的同盟者,甚至包括完全是其他派别的人在内。

但是,为了我们双方,为了案件本身,当然采取一致行动是比较好的。

另一方面,我坦白地承认,我不能由于一些小的误会而失掉我所爱的少数真正朋友当中的一位。

如果我有哪一点对不起你,那我随时准备承认自己的错误。“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注:原话是:“我是人,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普卜利乌斯·忒伦底乌斯《自我折磨者》第一幕第一场。)——编者注]

当然,我完全理解,在你目前的处境中,诸如此类的任何事情,对你来说都一定是很不愉快的。

但是,从你自己方面来说,你将不能不同意,完全把你撇在这一案件之外是不可能的。

首先,因为福格特借用你的名义捞取政治资本,而且还装出一副样子,似乎他玷污整个党是得到你的赞同的,而这个党却以你是它的成员而感到自豪。

况且,你是从1849年底到1851年春住在科伦、而从那以后一直住在伦敦的前科伦中央委员会[注:指共产主义者同盟。——编者注]的唯一的委员。

如果我们两个人都认识到,我们都按各自的方式抛开一切个人利益,并且从最纯正的动机出发,在许多年中间打起“最勤劳和最不幸的阶级”[注:马克思套用圣西门的用语“人数最多和最贫穷的阶级”,在圣西门的许多著作中都可看到这个用语。——编者注]的旗帜,把它举到庸夫俗子所不可企及的高度,那末我认为,我们若是由于归根到底不过是出于误会的小事情而分手,就是对历史犯下了不应犯的罪过。

怀着最诚挚的友谊。

你的  卡尔·马克思

注释:

[1]科伦共产党人案件(1852年10月4日—11月12日)是普鲁士政府策动的一次挑衅性案件。国际共产主义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1847—1852年)的十一名成员被审讯,罪名是进行“叛国性密谋”。根据伪造文件和假证词,七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三年到六年的徒刑。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个案件的策动者的挑衅行为和普鲁士警察国家对付国际工人运动的卑鄙手段进行了彻底的揭露,见恩格斯《最近的科伦案件》一文和马克思的抨击性著作《揭露科伦共产党人案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8卷第449—456、457—536页)。    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工人协会是指伦敦德意志工人教育协会。该协会是由卡·沙佩尔、约·莫尔和正义者同盟的其他活动家于1840年2月在伦敦成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成立后,在协会里起领导作用的是同盟的地方支部。1847年和1849—1850年,马克思和恩格斯积极地参加了协会的活动。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领导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多数派和冒险主义宗派集团的少数派(维利希—沙佩尔集团)之间的斗争中,协会站在少数派一边,因此在1850年9月17日马克思、恩格斯和他们的许多拥护者退出了协会。从五十年代末起,马克思和恩格斯重新参加了教育协会的活动。该协会一直存在到1918年为英国政府所封闭。——第6、23、95、130、449、469、621页。

[29]1859年底德国社会党人艾希霍夫,由于在《海尔曼》周报刊登了反对普鲁士警察制度的文章,被普鲁士当局交法庭审讯。这些文章揭露了普鲁士政治警察局局长施梯伯在普鲁士政府于1852年策划反对共产主义者同盟盟员的挑衅性科伦案件当中所起的作用,施梯伯在策划这个案件时利用了普鲁士警探希尔施所伪造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的假“记录本”。1860年5月艾希霍夫被柏林法院判处十四个月的徒刑。

1859年12月马克思会见了尤赫,因为他为了替艾希霍夫辩护需要了解科伦共产党人案件的情况,希望马克思协助。关于这一点,见马克思1859年12月13日给恩格斯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9卷第504页,以及本卷第479、480页)。——第18、23、449、471、479、534页。

[428]指马克思对柏林报纸《国民报》和伦敦报纸《每日电讯》的诉讼,因为这两家报纸转载了福格特对马克思及其战友的诽谤性的捏造(见注9和47,以及本卷第437—443页和第454—474页)。——第449页。

[429]李卜克内西在1859年9月12日给《总汇报》的私人信中说:“如果福格特把自己的诉讼转到伦敦法院——道义上将迫使他这样做——,那末马克思和弗莱里格拉特将同我一样作为证人出面”。——第449页。

[430]马克思指的是1859年11月23日他给弗莱里格拉特的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9卷第616—619页)。——第449页。

[431]1859年11月11日的《晨报》上刊登了布林德的匿名文章,文章报道了在伦敦的席勒纪念活动,其中谈到弗莱里格拉特的颂诗,说这首诗“在中等水平以上”。弗莱里格拉特在给马克思的信中暗示,布林德文章中的这段话似乎是受马克思的怂恿加进去的。关于这一点,详见马克思1859年11月19日给恩格斯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9卷第488—493页)。——第450页。

[432]弗莱里格拉特在1859年11月5日向奥格斯堡《总汇报》作的声明(声明刊登在1859年11月15日该报第319号附刊上)中声称,他从来没有当过《人民报》的撰稿人,他的名字在福格特的控告者当中出现并非他的意愿。弗莱里格拉特在1859年12月11日《总汇报》第345号附刊上的声明中重述了几乎与此相同的话。这第二个声明同布林德的声明刊登在一起(见注421)。——第450页。

[433]马克思指的是1859年9月12日李卜克内西给《总汇报》的私人信(见注429)和他11月15日的声明,声明刊登在1859年11月23日《总汇报》第327号附刊上。李卜克内西在这个声明中答复弗莱里格拉特时指出,他从来没有把弗莱里格拉特称作告发福格特的人(并见马克思1859年11月26日给恩格斯的信和马克思1859年11月23日给弗莱里格拉特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9卷第494—495页和第619页)。——第450页。

[434]看来,马克思在这时还没有得到福格特的小册子《我对〈总汇报〉的诉讼》,而是有人不确切地告诉马克思的。小册子里并没有弗莱里格拉特给福格特的信。——第450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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