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章中关于中央机关一项的修改

对党章中关于中央机关一项的修改

  对党章中关于中央机关一项的修改

  (1905年2月)

  大部分在俄国工作的同志,其中包括多数派委员会常务局,都主张在俄国建立一个中央机关。

  这一改革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在一个中央机关里,在俄国工作的同志应该占多数,——这是从上述意图中必然得出的结论。这一意图是否能实现完全取决于选举中央机关成员的代表大会的意志。因此,这里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也没有什么可谈论的。

  其次,中央机关报同中央委员会的关系将是怎样的呢?有人对我们说,中央机关报是中央委员会任命的委员会。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的一个(或两个)成员可以(还是那些同志说)作为中央委员会的一部分而且是一小部分加入中央委员会。那么试问,中央委员会的这个国外部分将如何参加中央委员会的工作呢?“靠通信”来实际参加中央委员会的工作,这明明是空想,只能当作笑话说说而已。在国外,要费很大的力气,经过无数的奔波、劳碌、责骂和不愉快,才能在事后了解到很少一点情况,说从国外“参与解决问题”,那只是“为了显示自己了不起”或者是为了骗人。

  因此,二者必居其一:或者中央委员会国外的委员们(或国外委员)根据党章(因为其他的“协定”都不起作用)约定整个中央委员会定期在国外集会。如果是这样,那这个最高中央机关实际上同现在的党总委员会完全一样,成为一个每年集会3—4—5次,并且只是给整个工作规定总方向的机构。或者中央委员会在俄国集会,并且在没有国外委员参加的情况下在国内解决一切问题;这样,国外委员就不过是一个列名的,一个徒有虚名的中央委员而已。实际上他不可能参与解决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人来担任中央委员会的“国外委员”这个“职位”(或这个闲差?)是大可怀疑的!

  另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可能的)假定。作为一个中央机关的中央委员会的全体委员,都是在俄国工作的同志。只有这样的中央机关才会成为真正唯一的俄国的中央机关。在国外,它可以指派自己的代办机构。然而,实际上这个代办机构将作为一个独立的中央机关存在,其实可以设想这就是中央机关报的编辑部。显然,这里需要一个完整的委员会,它只有通过极其漫长的道路才能形成、建立、达到协调一致(在第二次代表大会后,俄国为了建立新的中央机关报,整整奋斗了一年半,而且这还是在全国十分关怀全党的严重危机的时期!)。在实际工作中,这个委员会是完全独立地主持周刊机关报的工作的。俄国国内中央委员会最多也不过是半年(或一年半)开一次“会议”(这种“会议”同“总委员会”有什么区别呢?)或者由中央委员会的个别委员“写封信”来过问一下它所进行的工作而已。在实际工作中,这个国外委员会要向数百名党员进行宣传工作和培养国外工作人员的工作(作专题报告和开会)。中央委员会实际上不能切实指导这一工作,不能切实领导国外委员会的这一工作。中央委员会除了偶尔同主持这一工作的人开几次会议之外,实际上不能参加这一工作。再说一遍:这些会议同总委员会有什么区别呢?

  结论:事实上,在实际工作中,“一个”中央机关不是徒有虚名,就一定和必然成为现在这种被嘲笑为“三个中央机关并存”的体制。事实上,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地理情况、政治情况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在我们党内现在和将来(直到专制制度被推翻)都必不可免地要形成两个中央机关,这两个中央机关只是偶尔“通过会议”才联合起来,这些会议实际上将永远起着党的最高或最上级的党“总委员会”的作用。

  不言而喻,对国外的反感已在国内的人们中间引起了普遍的呼喊声:打倒国外派!打倒两个中央机关!这种反感是合乎情理的和值得称赞的,因为它意味着党的力量和党的自觉在第二次代表大会后有了巨大的增长。这种反感表示我们党前进了一步,这一点是无可争辩的。但是,不应当让自己为话语所迷惑或者把一时的情绪,把对“国外派”的暂时的“愤怒”提升为“制度”。党的任何制度也不能建立在愤怒之上。确定一个简单扼要的原则:“一个中央机关”,是最容易不过的了,但是这种决定丝毫无助于解决如何真正(不是在纸上)统一俄国国内和国外的工作的各种职能这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载于1926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9卷第325—3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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