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1865年2月13日

马克思,1865年2月13日

  亲爱的恩格斯:

  你从附上的信中可以看出,我们关于莫泽斯的声明遇到了怎样的情况。[488]同时,你也会读到莫泽斯在最近一号《社会民主党人报》上发表的东西。

  这一次我认为李卜克内西是对的:冯·施韦泽先生假装他从我们的声明中看到的只是对莫泽斯的一种私愤;对波拿巴主义的打击等等他“视而不见”,——可能他清楚地了解到这是什么样的事情。假如公开决裂(谁知道他搞没搞过必然会很快造成这种决裂的事情)是由于这一次莫泽斯事件,而不是因为俾斯麦,对施韦泽来说,也许是十分方便的。因此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保存了副本)[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76—78页。——编者注],信中首先总结了一下到目前为止我们同他的关系,并问他,我们在什么地方超出了“尺度”。同时再一次分析了莫泽斯事件。然后我指出,由于莫泽斯的最近的拙劣通讯,我们的声明在某种程度上是过时了,因此,这件事可以放一放。至于声明中的另一点——对工人的示意,我们将在其他地方详细说明工人对普鲁士政府应当采取的态度。同时我利用这个机会——结合《泰晤士报》今天刊载的关于普鲁士大臣声明的电讯[489]——再一次向冯·施韦泽先生坦率地说明我们对俾斯麦和拉萨尔的意见。

  (一部分进步党人现在被迫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废除联合法,如果俾斯麦在这个范围内断然拒绝废除,我确实丝毫不会感到奇怪。联合权和一切与之有关的东西同警察的无上权力、奴仆规约[490]、乡村贵族的暴行和整个的官僚监督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因此,只要资产者(或者他们的一部分)装出一副认真对待这一切的样子,政府马上就会把这些变成戏言,就会向后转。普鲁士国家不可能允许联合和工会存在。这是不用怀疑的。反过来说,政府支持某些微不足道的合作团体,恰恰适合于它的整个恶劣的制度。增加官吏干涉的机会,对“新的”款项进行监督,收买工人中最轻信的人,阉割整个运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71—72页

  {注意第226页[注:这段提要和马克思1865年2月18日的信(见本卷第400—402页)的提要在左右两边分别用箭头和括号连接起来。——俄文版编者注]:普鲁士国家不可能容忍联合和工会,——而是资助合作社,阉割整个运动。(马克思)}

  注释:

  [488]马克思把1865年2月11日约·巴·施韦泽寄给他的信转寄给恩格斯。这封信就莫泽斯·赫斯那篇诽谤国际的法国活动家的通讯并针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这一事件的声明作了解释。——399。

  [489]普鲁士政府为了消除它对联合权问题态度暧昧的印象,同意讨论政府资助合作社的问题。关于这一声明的电讯刊登于1865年2月13日《泰晤士报》第25107号。——400。

  [490]奴仆规约是18世纪普鲁士各省的一种封建规章,它允许容克地主专横地对待农奴。这里是马克思对普鲁士通行的禁止工人联合和罢工的工商条例以及1854年关于雇农权利规范的法律的讽刺性说法。——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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