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12月底)
罗兰-霍尔斯特
罗兰-霍尔斯特的文章:《民兵制还是裁军?》(《新生活》杂志,1915年第1年卷第324页和第365页)。
注意:全文大部分甚至处处都是谈废除武装,而不是谈裁军……
罗兰-霍尔斯特文章的主要缺点是,把两种要求作为“公式”(第326页),作为“宣传的要求或者口号”(第327页),“二者都好”(第326页和第327页末)。
这样提问题是主观主义的、唯理主义的、唯心主义的(从哲学上说)。“两种要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在资产阶级社会里)“都不能实现”(第325页)!!两种要求“仅仅”是宣传!!
但是,我们的宣传应该遵循客观的发展。客观的发展要经过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与和平主义、无政府主义、机会主义等等的区别就在这里,而且也恰恰在这里,在这一点上。
罗兰-霍尔斯特没有考虑到的正是这一点。在“反对本国资本家阶级”的斗争中,人民军队“也许”(!!
仅仅?第324页末倒数第1行)用得上!仅仅是也许吗?
关于“保卫祖国”(第329页)问题的提法是不正确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任何借口……”
胡扯!矛盾:第365页:“情况是意料之中的”,国内战争也一样:“不过”(第367页)——可笑的“不过”——“不过”在这些情况下“人民军队”的“概念”就转变为武装起义的概念……”
{一团糟!混乱的根源(主观主义)}
“如果想通过要求建立民兵制来反映下列愿望: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除了街头游行示威和群众罢工以外,武装起义也将起作用,这只能造成混乱。”(第367页)
这就是罗兰-霍尔斯特可笑的混乱和错误的要害。军队、军国主义是事实。国内战争也是事实。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历史事实,几千年的历史都说明了这一点。我们正是从事实出发,而不是从“愿望”出发,不是从“要求”出发。相反,“裁军”是纯粹主观主义的也只能是主观主义的愿望和要求,是完全脱离现实的。
罗兰-霍尔斯特在嫁祸于人。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9卷 第484—487页
注释:
[58]罕·罗兰-霍尔斯特的《民兵制还是裁军?》一文载于瑞士社会民主党的刊物《新生活》杂志。列宁在他1916年10月初写的《论“废除武装”的口号》一文中提到了这篇文章(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28卷第171页)。——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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