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耕田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者按:《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本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及其时代意义,以及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方面展开系统阐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这样一些要求和具体部署。《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开展好学习教育,首要的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自觉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一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论述摘编》分7个专题,共计25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的报告、讲话、回信、指示、批示等150多篇重要文献。《论述摘编》的7个专题分别是:第一,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第三,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第四,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第五,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实干出政绩;第六,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第七,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这本《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其他重要著作,是我们开展学习教育并在实践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文本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有着深邃思考与明确指引,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坚守求真务实的基本路径,把握科学精准的衡量标尺,倡导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深刻,为中国共产党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正确方向,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重要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所谓党性,是一个政党所固有的本性,是其所代表的阶级属性的集中体现。不同阶级的政党有不同的党性。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
2026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开局之年“第一课”,习近平总书记阐明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深远考量:“‘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强调政绩观也很有针对性。”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话鞭辟入里,深刻分析两种不同政绩观的内在本质。“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时间回到2004年2月,主政一方的习近平同志参加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在发言中,习近平同志表示“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我们正确地改造主观世界”,并条分缕析阐释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那一年,他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陆续发表文章,阐明政绩观的是非标准与实践路径。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常思常想“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从地方到中央,一路走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叩问与思索,从未停息。20世纪90年代初,福建省领导科学研究会曾邀时任宁德地委书记习近平对青年领导干部谈谈如何干好工作的问题,一篇《从政杂谈》引经据典、发人深省。这篇文章指出:“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上,帝王将相何其多,但在百姓头脑中留下记忆的也不过百来号人。”“青史留名与官阶并无本质联系,而是与做事相联系。”“有些人入仕数十年,终为名利所困,或一事无成,或身败名裂。究其原因,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当官宗旨。”“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
汲古润今,鉴往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自觉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光辉历史中重温为政初心,总是善于从中华文明积淀的智慧中汲取为政之道。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明确强调“我们的一切都应该为了人民,没有自我,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我们最核心的这一层人,应该是具有献身精神的一批人”;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一一列举“郑人买履”“掩耳盗铃”“揠苗助长”“画蛇添足”等讽刺形而上学的故事,要求按照实际决定工作方针。2022年,中央党校中青班开班式上,面对年轻干部,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掷地有声:“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为政一方,习近平同志总是以“不要立志做大官,而要立志做大事”来勉励自己。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习近平主席指出:“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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