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初秋,林彪到武汉参加中共中央的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他突然要回家乡看看。他已经20多年没有回老家了,他心里有一种浓浓的思乡之情。回到老家后,他向公社书记问起了汪氏:“她现在到了哪里?生活得还可以吗?”
公社书记说:“汪奶奶已经56岁了,身子骨倒还挺硬朗。她家里已没什么人了,现在她自己靠做鞋卖为生,生活一般。”
林彪听了,心头一震,但他没动声色。他让秘书拿出3000元钱,让公社书记转交给汪氏,并一再嘱咐:“如果她问谁给的钱,就说是党给的吧。”
林彪走后,公社书记将3000元钱交到汪氏的手上,说:“汪奶奶,这是政府给你的生活补助费。”
汪氏大吃了一惊,因为那3000块钱相当于她10多年卖鞋的收入。她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可又不敢相信,难道他真的回来了?她问书记:“这钱到底是谁给的?”
书记哄她说:“汪奶奶,别犯猜疑了,这钱的确是政府给您的。”
汪氏固执地摇摇头:“你若不说实话,这钱我就不收。”
有林彪的嘱咐,公社书记哪敢说实话?最后,他让汪氏对天发誓,如果她能保守秘密,他就把钱的来历告诉她。汪氏说:“要是乱讲,遭天打雷轰!”
于是,书记才悄悄告诉了她事情的真相。
汪氏听了书记的话,昏花的老眼里顿时滚出了泪珠,嘴里喃喃地说:“真是吗?真是他,他还没忘了我?”
从此,汪氏把钱锁进箱底,依然靠做鞋为生。不过,她的鞋再也不用发愁卖不出去了,因为供销社奉命每10天上门收购一次,有多少要多少,而且价格比市场上的高一倍。
不久,汪氏还获得了政府发的一个“光荣革命老人卡”,每月能固定享受到政府给予的一定生活补助。
当然,这些都是林彪安排的。
1967年,汪氏因病离开了人世,结束了她寂寞而凄凉的一生。在清理汪氏的遗物时,发现那3000元钱依然在箱底放着,而且包得严严实实。在场的人无不落泪。
这就是林彪有名无实的第一次婚姻。林彪真正的感情经历是在革命军队中开始的。
第二位妻子是“陕北一枝花”
1936年,毛泽东决定建立“西北抗日红军大学”,他任政委,林彪任校长。“红大”是“抗大”的前身。这一年,林彪28岁。
那时,延安作为中共中央所在地,集聚了全国众多的优秀青年。延安处在一种相对和平和环境里,青年们就经常搞一些文艺活动,并邀请中央领导参加。每逢星期六,延安枣园里就要举行舞会,中央领导在闲暇之余常去跳舞。
林彪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不是那种浪漫型的人,所以他从不上场跳舞。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姑娘对林彪倾慕不已。因为在那个崇拜英雄的年代,具有“常胜将军”美誉的林彪,成为众多姑娘梦中的“周郎”。
面对这些姑娘的青睐,正值青春年华的林彪并没有无动于衷,他没有选择那些从上海、北平等大城市来的姑娘,而是把爱情之箭射向了陕北米脂姑娘张梅。
张梅的真名叫刘新民,在米脂是一个出类拔萃的美人,人称“陕北一枝花”。然而,真正打动林彪的并不是张梅的外貌,而是她那活泼开朗的性格。面对林彪的追求,张梅心里自然高兴。她是个上进心很强的人,对林彪十分仰慕。虽然林彪不擅长在姑娘面前献殷勤,但崇拜英雄的她,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份感情。1937年,他们结婚了。一年后,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张梅为林彪生了一个女儿。 1938年3月2日,林彪从阎锡山的晋军防区路过,由于林彪穿着从日军那里缴获来的大衣,晋军开枪误伤了林彪。这一枪对林彪的身体损伤很大,尤其是日后给他带来了很多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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