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绕劳动关系冲突的群体性事件比较突出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劳动力供求关系也在发生重要变化,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已经式微,劳动力比重和新增劳动力的增长量不断下降,特别是农村17—25岁的青年劳动力绝大多数都已经转移出来,低成本的劳动时代即将结束,自2004年以来,“民工荒”现象一直间歇性发生,在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产生巨大冲击后又再次出现。在这种大背景下,以农民工为主的初级劳动力市场上的低工资劳动者,维权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工资要求也不断提高,而大多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对这种变化趋势认识不足,对调整和改进劳动关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严格遵守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致使围绕劳动关系冲突的罢工、停工等群体性事件频发。
2.围绕征地拆迁的群体性事件持续增多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期,继工业化之后,城市化也开始进入加速时期,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城市化的加快发展,使土地从农业用途转为工商用途后价值飞涨,土地的增值和收益,已成为一些地方经济增长和可支配财政收益的重要来源。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损害群众利益的强行征地和肆意拆迁事件不断发生,尽管中央在此方面已经三令五申,但由此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却持续增多。
3.围绕环境变化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发展中更加注意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当前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新要求。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要求和生态环境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化工等企业的生产安全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污染环境问题的群体性事件快速增多,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多数涉及食品安全、垃圾处理、有害化学物外泄等。
把握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属性
1.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各种群体性事件起因非常复杂,各不相同,有的伴随着打砸抢烧行为甚至出现伤人事件,但从矛盾的性质来看,绝大多数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在通常情况下要坚持按照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来疏解,慎用警力;在公安民警参与维持社会秩序的时候,也要防止发生直接的警民冲突。但对于非法的暴力破坏行为,公安要出动防暴警力,防暴制暴,迅速平息打砸抢烧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2.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属于利益关系矛盾
无论是阶层性的还是非阶层性的群体性事件,现阶段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属于利益关系矛盾,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即便有些从直接原因看属于所谓“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其实背后也都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人民群众积怨的背景。但不能忽视的是,价值冲突也是一些群体性事件的诱因之一,例如对于社会分配不公的不满。
3.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涉及民生问题
在各种群体性事件中,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等民生问题的群体性事件占了绝大多数,因此,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治理群体性事件
近年来各地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也有沉痛的教训,应当认真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好的经验是:第一,对发生的事件要迅速作出反应,领导和负责的同志要尽快到现场,回应群众的关切。第二,及时利用各种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让群众知道真相,特别利用网络和手机等新兴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第三,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与群众展开对话。第四,一旦发生问题,要迅速控制局面和恢复秩序。
当前治理群体性事件,应当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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