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60年来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基本经验

执政60年来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党的自身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确立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根据实践和时代的发展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是确立党的政治路线的理论依据,也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思想保证。怎样才能做到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呢?

1.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本本、从已有的原则出发

中国共产党一诞生,就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在28年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我们冲破了把共产国际和苏共经验神圣化的“左”倾教条主义的束缚,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伟大成果——毛泽东思想。执政后的一段时间,由于我们把革命导师关于社会主义的某些论述当作一成不变的真理套用下来了,从而陷入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计划经济、平均主义等封闭而僵化的社会主义模式之中。这种从本本、从已有的原则出发而坚持的所谓社会主义,实践证明不符合中国的实际。中国的实际要求我们回答和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和“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三大问题。这些问题,前人并没有给我们留下现成的答案,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紧紧围绕这三大问题,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着眼于实际问题的探索和研究,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理论的总结,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形成了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理论成果。

2.开阔视野,在比较借鉴中发展马克思主义

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不仅要从实际出发,而且还需要以开放的眼光、开阔的视野,在比较中,吸收和借鉴世界上一切执政党所创造的治国理政的理论和经验。这一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人,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曾明确表述过。刘少奇在1956年八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引用了毛泽东的一段话。毛泽东说“资产阶级民主,特别是初期,有那么一些办法,比我们现在的办法更进步一些。”接着刘少奇列举了瑞典首相搭公共汽车上班,华盛顿作了八年总统,又退为平民,艾森豪威尔当过总司令之后,又去当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然后才去竞选总统。通过这些例子,刘少奇认为“资产阶级的有些制度也可以参考”。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看到,世界上任何政党,既有其特殊、不同的一面,也有其共同、相通的一面。政党只要执政,都具有共同的对象、都需要一定的自身组织要素和结构体系。仅就这一点,国外各类政党已经历了上百年的历程,积累了丰富、细致的治国理政的经验。而这些经验也不是哪一类政党或哪一家政党创造出来的,而是各种政党之间相互竞争、取长补短中产生出来的,因而其中既有阶级性的东西,也有并无“姓社姓资”之分的东西。在此基础上,我们借鉴他人的经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鲜明地提出了“两个先锋队”(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两个纲领”(最高纲领与现阶段纲领)、“两个基础”(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等新论断,从而拓展了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新内容,深化了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

把握执政党建设的基本规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建设党

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这是我们党在战争年代就总结出的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执政后,党的中心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建设就必须置身于这一伟大事业之中,以此确立党的建设的目标,确定党的自身建设的途径和总体布局。

1.确立党的建设的目标

党的建设的目标,是党的性质、任务以及作用在一定时期的集中表述和反映,是党的建设的旗帜和方向标。党执政后,关于党的建设目标的完整而明确的表述,是在九大党章中首次出现的,即“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这一表述,由于违背了广大人民的需求和愿望,因而在实践中,不仅未能加强党的建设,反而使党的建设遭到了削弱和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鲜明地提出:“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坚强核心。”这是关于新时期党的建设目标的第一次完整表述。十四大将其载入党章,规定为“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这一表述完成了党建目标上的拨乱反正,为执政党确保先进性指明了方向。

2.明确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

由领导阶级斗争的党,转变为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这一转变的基本途径是什么?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途径是改革开放,那么,领导改革大业的执政党,就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因此,改革创新就成为执政党建设的基本途径。改革创新对于执政党来说意味着要明确党的建设改革的目标、创新的方向。总结执政以来党的建设改革的历程,党的建设的改革目标可概括为:从权力过分集中向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转变。

3.制定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

党的建设作为一项工程,既要有目标,也要有实现目标的战略布局。战争年代,我们创立了“着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建设,同时也在组织上进行建设”的独特建党路线。执政后,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要求党的建设的重心,必须由过去提高推翻旧政权的能力,转向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上来。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首次概括了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即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总体布局,突出了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作用,找到了执政党建设的重点,明确了执政党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主题,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结合的关节点和结合部。

探索执政党科学有效的领导方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的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夺取政权后,如何实施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事务的科学领导,代表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就成为一个崭新的重大课题摆在我们面前。

1.重新认识前人的经验与做法

关于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问题,列宁及其我们党都曾探索过。列宁曾针对严酷的战争环境,提出党要直接执政的观点,随后,又针对党内官僚主义的出现,提出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党对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的论述。我们党执政初期,把列宁在特殊条件下做出的党直接执政、管理国家的观点照搬过来。与此同时,又把我们自己在战争年代创建的党直接指挥、管理枪的一套理论、体制搬到了国家政权和经济组织之中,以为这样就能代表人民掌好权、执好政。然而,结果却出现了以党代政、以党代企,权力过分集中等严重弊端。教训告诉我们,执政党必须充分认识国家政权、经济组织的特性,遵循政权自身配置和运行的规律,而不能简单地采用直接指挥管理军队的模式于国家政权之中。否则,必然产生权力过分集中甚至个人专断的严重弊端。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前人的经验与做法采取实事求是的分析与评价,是突破思想束缚,开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新观念的前提。

2.探索新做法、提炼新观点

在重新认识前人执政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实践的发展,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上,探索了一些新做法,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如党的领导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来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的全部执政活动都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人民意愿,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接受监督。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引导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些重要思想,凝聚了党执政60年来的基本经验,奠定了执政党科学有效领导国家的坚实基础。

明确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方向和特点——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制度建设

党要实施科学有效的领导,必须首先建设好自身。那么,执政后,党的自身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又是什么?

1.认清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方向和特点

战争年代,我们创立了“着重于思想上建党”这一独特的建党路线,从而探索出党的自身建设的特点与规律。执政后,针对战争年代形成的“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所产生的以党代政、家长制、一言堂、终身制等弊端,提出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论断。发展党内民主便成为执政条件下,党自身建设改革的重心和方向。那么,发展党内民主的途径又是什么?邓小平鲜明地提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成为执政党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基础性建设,成为实现执政党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这便是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方向与特点所在。

2.以发展党内民主为方向,以制度建设为重点

执政党自身建设的特点要求我们,必须把制度建设融入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并不断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有机联系性、相互配套性。首先,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执政后党章的修改和完善始终是制度建设的最重要的内容。党的八大首次制定了第一部执政党党章,之后经过党的十二大到十七大历次党代会的修改,得到了与时俱进的充实和完善。其次,在党内生活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选举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根本制度。第三,在组织建设中,不断规范干部选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系列干部任免、考核、升降、奖惩、问责等具体制度。在注重各个方面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强调了各项制度之间的联系、配套与整合,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作用。

构建执政党反腐倡廉的体系——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治本之策

在执政的条件下,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新环境下,制定切实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与方针,成为又一个重大课题摆在全党面前。

1.思考党的中心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建设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同样也要从改革发展的特点出发。改革开放前,我们对腐败的成因,主要局限于党内骄傲自满情绪的滋长和党外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因而采取了群众运动的方式,以此触及个人灵魂进行斗私批修。改革开放初期,我们仍以重点抓党性教育,来应对经济犯罪活动,效果并不理想。实践的发展,使我们认识到:改革开放的特点决定了反腐倡廉将是长期的、综合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是腐败滋生的综合因素。这也是党的中心任务的特点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

2.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方针与工作体系

在逐步认清腐败滋生蔓延的综合因素的基础上,我们党于1993年8月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首次提出了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和领导体制。党的十五大在此基础上,初步提炼出一条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方针。在这一总方针的指引下,党中央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一总方针与工作体系的颁布,完善了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思路,指明了执政条件下反腐倡廉的方向,深化了执政党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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